虽然西门chuī雪以前一直说女人不该学剑,学剑便不是女人。但是要是一个女人能够走到剑道巅峰,西门chuī雪心动也不是不可能。
“娘亲的剑法不好,倒是琴弹的更好。”西门煜摇头道,“我们长歌门以琴中剑为兵器,不过有的人更擅长剑法,有的人就更擅长琴。”
“对咩,煜煜的师祖,李太白爷爷就是有名的剑仙呢!”
“剑仙李太白?”花满楼觉得有些乖乖的。
“倒是与诗仙李白同名!”陆小凤笑道。
“啊,陆叔叔也知道太白爷爷吗?太白爷爷是长歌门的剑仙,同时也是大唐的诗仙呢。”叶明菲欣喜道。
“噗~”陆小凤嘴里的豆浆顿时喷了出来。
“陆叔叔太没礼貌了!”叶明菲嫌弃道。
“抱歉!”陆小凤非常诚恳地道歉,“我刚才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qíng。你们说小煜的师祖是诗仙李太白,那个作诗‘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青莲居士?”
“对啊!原来陆叔叔也喜欢师祖的诗么?”西门煜有些高兴道。
所以说,难道说,西门chuī雪之所以八年来音讯全无是去了七八百年前的大唐?
陆小凤:我想静静,别问我静静是谁!
花满楼脸上的笑容也逐渐凝固,若是叶明菲和西门煜说的是实话,那实在太惊悚了好不好!可是,听着小孩儿认真的话语,丝毫没有说谎的迹象。
花满楼可不认为两个六岁的孩子就能够编出这么大的谎言,同时骗过他和陆小凤。
“是啊!”陆小凤叹息道,“诗仙李白也善剑,我听说过,竟不知道他的剑法这么厉害,还有剑仙之名。”
“师祖是最最最厉害的,师父是最最厉害的!”西门煜满是崇拜道,“我将来会和师祖和师父一样厉害。”
“那么最厉害的是你爹爹?”陆小凤很快调整了qíng绪,笑道。
“娘亲最厉害!”
陆小凤:莫名地觉得老朋友有点可怜,貌似家庭地位有点低。
吃过早饭,花满楼和陆小凤又与西门煜和叶明菲说了一会儿话。虽然西门煜还挺有警惕心的,但是陆小凤还是从两个小的嘴里套来了不少重要信息。
不过对于这些信息,陆小凤表示有点消化不良。
但是至少有一件事,他们弄清楚了。那就是西门chuī雪夫妻并不是因为粗心将两个小的弄丢的。而是他们从大唐过来的时候,中途出现了一些意外。
“这样的话,西门chuī雪和他夫人一定很着急。”花满楼担心道。
“花满楼——”
“我明白!”花满楼与陆小凤多年默契,怎么会不明白老朋友的想法,“我会让花家的人尽快将消息送去万梅山庄。”
“陆叔叔、花叔叔不用这么麻烦!”叶明菲掏出一只鸽子,“写个飞鸽传书给姨姨和姨夫,告诉姨姨我和煜煜很安全就好了!”
陆小凤:……鸽子哪里掏出来的?
虽然对叶明菲那只小鸽子能不能将信送到西门chuī雪夫妻手上,陆小凤也只能当做聊胜于无。为了保险起见,花满楼还是让花家的人传信给万梅山庄。
陆小凤决议亲自送西门煜和叶明菲去万梅山庄。不过花满楼担心陆小凤照顾不好两个孩子,决定陪他一起去。
第四十四章死后诈尸
他们明明是夏季出发的,没想到到了大明却是初chūn。
大明的二月,虽然已经开chūn,气温却并不高。在这样的时节,若非有什么事,没有人会傻的在三更半夜呆在外面chuī风。
杨簌歌自然不傻,可是谁让她与西门chuī雪和儿子失散了呢?降落地点还是别人家的屋顶!
半夜三更人生地不熟,想要找个人问问qíng况也不容易。
杨簌歌倒是不担心西门chuī雪,她比较挂心的是儿子西门煜和那个闹着要陪煜儿过来的藏剑山庄小叽萝。
两个小孩儿虽然聪明的很,毕竟年纪太小。尤其是长得还这么可爱,可不要遇上什么歹人才好。
如今,也只能期盼唯有她与他们失散了,两个孩子还与西门chuī雪在一起。
杨簌歌眺目四望,方知自己落脚所在还是个大户人家的宅院,甚至隐隐有几分宫殿的模样。花园里虽然种着许多花糙,却没有怎么打理,即使花糙已经开始冒出绿叶,但是去年的枯枝尚未收拾,呈现出一副衰败之色。
偌大的宅院不见半分灯火,倒像是鬼宅似的。
杨簌歌脚下一转正要离去,却瞥见转角冒出一点灯火。这么晚了竟然有人,正好可以问问这里是什么地方,若能借宿一宿就再好不过了!
杨簌歌一个蹑云逐月从屋顶上跳到了花园凉亭下,正要下去。却看到已经从回廊上进入花园的两男一女竟然抬着一具女尸,不由停住了脚步。
三更半夜,两男一女带着一具尸体实在是诡异的很。
更诡异的是那个在前面提灯笼的女人是个美人。而那具尸体并未用东西遮盖,青灰的脸却依稀可以看出生前也算是个美人,还是个与那提灯笼的女子有七分相似的美人。
负责抬尸体的两个男人,若非腰间悬挂兵器,杨簌歌一定觉得他们非常适合收尸这个行业。因为这两个人的模样实在是有些令人不敢恭维。
自认不是以貌取人的,但是杨簌歌见到这两个男人后觉得需要修正一下自我认知。
只见这两人一人长得又矮又小,黑黑瘦瘦的脸上却留着满脸火焰般的大胡子,勉qiáng可以看出一双灰蒙蒙的眼睛和一张一合的鼻孔以及大嘴。
若是这人只是长得丑,那另一个就是形同鬼魅,不能算是“一个人”了,因为他是半个人。
左边脸已经被人削去一半,只有一只眼睛,连鼻子也仅剩半个。伤口gān瘪收缩,又把他余下的鼻子和眼睛歪歪斜斜的扯在了一起。额头上还画着一个大“十”字,双手齐腕砍断了。
右腕上装着个寒光闪闪的铁钩,左腕上装着的却是个比人头还大的铁球。此刻,他就是用右腕上寒光闪闪的铁钩,勾着那具尸体的肩膀,与另一人将尸体抬起来的。
若非杨簌歌刚从安史之乱的战场上下来,绝对会被眼前所见的吓得跌下凉亭来。
杨簌歌此刻已经没了问路的心思,这三个人选择三更半夜埋尸,绝对不想被别人知道。而她没有兴趣成为对方杀人灭口的对象。
至于,你说主持公道?
杨簌歌初到此地,就算这三人的行为鬼魅了一些,焉知这死的人便是无辜的?眼睛有时候也会欺骗你,若是你不知道原委,还是不要鲁莽的跳出来主持公道才好!
这样的夜晚,哪怕并不畏惧寒冷,没有与他家相公和儿子在一起,杨簌歌也觉得有了几分冷意。
所以杨簌歌决定离开这里,找个地方吃碗热汤面,好好睡一觉。然后,启程去找她家外表冷冰冰内里火热的相公公,和萌萌哒喜欢装大人的儿子以及同样萌萌哒的小叽萝外甥女。
杨簌歌已经打算施展轻功,悄无声息的离开,只是她的目光扫过那具尸体,整个人突然僵住了。
杨簌歌:我刚才好像看到“尸体”眨眼睛了,难道是太困了?
那三个人已经将“尸体”放在地上,开始在凉亭背面的地上挖坑。也不知道是怎样的巧合,那具“尸体”正脸就对着凉亭。杨簌歌揉了揉眼睛,再看那具“尸体”,“尸体”的脸上竟然露出了痛苦的神qíng。
见了鬼了!虽然江湖传言,曾经有人遇到过鬼魂,但是她都以为那是谣传。
杨簌歌移开视线,然后才发现他们方才走过的青砖上竟然有血迹。血迹——
真是见了鬼了!!!杨簌歌顺着他们抬尸体的路线看了一边,前面并没有血迹,是快到花园才有血掉下来的。所以唯有花园小径的青砖上有,在进入花园,血滴落在泥里,大晚上也看不清。
埋尸三人组选择大晚上埋尸,自然不想让别人知道的。而那个用铁钩的之所以用铁钩直接勾起“尸体”,当然是确定人死血凝,不会有血流出来。
可是现在地上的血迹是怎么回事?
杨簌歌扶额,犹豫了一会儿再次看向那具“尸体”!
……哪怕上过战场,见过成千上万的死人,甚至死状比这惨烈千百倍,杨簌歌觉得也没有这具“尸体”来的惊悚。
因为那具“尸体”现在正直愣愣地看着站在凉亭顶上的杨簌歌,面露哀求之意。
“你是诈尸还是没死?”杨簌歌迟疑了一下问道。
“尸体”:……
“尸体”还没有出声,倒是那个提灯笼的女人率先警觉地看向了凉亭,厉声道:“你是谁?”
“……路过!”杨簌歌道。
那女子闻言,满面寒霜尽去,嫣然一笑道:“既然是路过,如此天冷,何不下来喝杯茶?”
这女子生的貌美,如今展颜一笑,更是如花开一般,可惜是罂粟花。
杨簌歌自然不会天真的以为对方真的如此好心请她喝杯热茶。不过——
杨簌歌亦回以笑容,翩然自上面落了下来。那女子微微低下头,眼底闪过嫉妒的神采。
她生平最恨的就是自己的堂姐,明明智慧美貌都不如她,自己却只能穿她不要的衣服,吃她剩下的食物,在自己面前永远是那么高高在上。所以,她才会一杯毒药杀了她。
这个女人却仿佛比她的堂姐更加高贵,更像一个公主,更重要的是她甚至比自己都要美丽的多。
且看原本在她面前如狗一般的柳余恨和独孤方在这女子出现之后,都看直了眼睛吗?
“小、小心!”那地上的“尸体”挣扎了一下,沙哑着嗓子努力喊道。只是她的嗓子似乎坏了,声音极小。若非杨簌歌内力深厚,几乎听不到。
“你是让我小心这几个人吗?”杨簌歌笑道。
看来并非是诈尸,而是死而复生了。
“尸体”努力地点了点头。
另一头,那提着灯笼的女人再看向杨簌歌的目光中仿佛淬了剧毒,黑眸中几乎要滴出毒液来。
漂亮的小脸因为激动微微扭曲,几乎是牙咬切齿般命令道:“杀了她!”
柳余恨和独孤方顿时恍若梦醒,只是要对这仿佛从天而降仙女一般的人杀下手,都犹豫了片刻。却也只是片刻,便一前一后攻向了杨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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