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笙斜靠在马车上,单手撑腮,另一只手不自觉的摩挲着已经变色的算珠,在算珠上面,浮现出浅浅的纹路,仔细辨认,那正是竹生二字。
竹生为笙,那是玉笙来此之前的名字。
而来此之后,玉笙才明白师父的真意。在武学之上他或许可以称得上是天才,然在修真一途,他却早早的被判出局。如果他接受了现状,那么他在这里必然会过的如鱼得水;如果他还想与师父团聚,这里也有以武入道的前例。只是玉笙的qíng况实在有点特殊,他之前被定为蹭飞升,无论起因如何,实际上他是过了雷劫的,虽然没有飞升,也上了天道的黑名单。世界三千,除非他跳出去,否则……别以为天道间不联网。
更坑的是,师父的道主行善积德,这样的人的天劫是最弱的。然而一旦被记上黑名单,就注定应劫的人的道无法再改变了。所以,即使在这个世界上有以武入道破碎虚空的前例,玉笙依旧要勤勤恳恳的刷功德。别人可以凭借qiáng悍的武力破空而去,玉笙如果也想这么gān,等待他的八成是能把他劈成烤ròu的九重天雷。
只是攒功德又谈何容易,这些年下来,玉笙的玉算盘上才有三颗变色了的算珠。按照师父的说法,什么时候算珠全部变色,他才能全然躲过变成外焦里嫩烤ròu的命运。
所以,玉笙迫切的想知道,无花做了什么,居然能让他的功德bào涨。
姬冰雁听到玉笙开始查他的管家吴华的时候,玉笙已经回城三日了。在那之前,玉笙和姬冰雁喝过酒,聊过天,一起嘲笑了楚留香那总是麻烦缠身的事故体质,唯独没说无花。姬冰雁有种儿大不由爹的惆怅,顺便欣喜于玉笙终于发现了无花的狐狸尾巴。
没办法,从头到尾,姬冰雁连无花的一个头发丝都不信。
“既然他当初能把老臭虫骗得团团转,你栽到他手里也不冤。”这是姬冰雁找上玉笙时说的第一句话。
“啊?”翻账本翻得眼晕的玉笙抬起头,一脸的莫名其妙。
“你不是发现了无花背着你暗做手脚?”姬冰雁板着脸问道。
玉笙这才想起来,自己专门盯着无花过手的账目,这么做的确容易让人误解。
“与他无关。”玉笙顿了顿,“也不是全然无关,我只是想知道他都做了什么。”
“老臭虫这次出事是不是他动的手脚?”姬冰雁可不是心里充满阳光充满爱的傻白甜,玉笙的解释在他那里毫无说服力,反而让他立刻联想到了楚留香最近的麻烦事,再想到他们两人的过节,不管无花做了什么他都信!
“不是。”玉笙这一点倒是非常确定,因为他知道无花正在罗刹教里搅风搅雨,只是这却不能和姬冰雁明说,否则无花心思yīn沉的帽子这辈子恐怕都摘不掉了。所以,他只能抛出另一个理由,“是我师父,他老人家托梦与我,说是最近功德增加,距离我们团聚的日子又近了。只是最近的生意往来与往年并无不同,唯一的变数就是无花,我这才想要查上一查的。”
这句话比之前还像是敷衍,然而,姬冰雁信了。
玉笙在姬冰雁眼中千好万好,唯一的不好就是太过执拗,总是一门心思想要和抛弃自己的师父聚。虽然玉笙声称是因为不得已的原因不得不分开,但无论那个理由多么的不得已,也不是把一个九岁的孩童扔进沙漠的理由,在姬冰雁眼中,这和送他去死已经没什么区别了。即使后来知道玉笙的本事,不负责任这个标签也别想从那位师父身上摘下来。
若只有这一条还好解释,偏偏他留下的教导也让姬冰雁百般看不惯。天知道他第一次看见玉笙随手把一块金子扔给一个乞丐时候的心qíng,而这种事发生了不止一次,直到姬冰雁看不过眼拦了下来,给玉笙好一顿解释,他这不叫做善事而是叫给人招灾,费尽心力,这才把玉笙的想法扭了过来,从一个扔钱的摇身一变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善人。
不过,姬冰雁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玉笙那行善积德只为早日和师父团聚的想法实在无法扭转,姬冰雁也只能背地里郁闷,为什么玉笙明明一个一点就透的聪明人会被这个明显是谎言的话蒙蔽住,一丝不苟的去执行。直到他与楚留香痛饮时无意中听到了一句话,这才反应过来,有时候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并不是因为傻,而是想要给自己留一个希望。
他甚至还类推出了无花的想法。无花未必不知道天枫十四郎是自己主动送死的,可对于年幼的他来说,对错根本毫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所尊重信赖的父亲想要他怎么做。在他不辨善恶的年纪时在心中埋下一粒恶之种,那么开出一朵恶之花也并不值得惊讶。
其qíng可悯,其理难恕。
有时候姬冰雁甚至怀疑,玉笙是不是早就看透了这一点,才把无花留在了身边。
聪明人总是想太多,尽管早就知道玉笙能动拳头绝不动脑子的作风,姬冰雁还是忍不住猜测了一下他所为背后的深意。
至于托梦什么的……他会说自己昨晚还梦到楚留香一身喜服拜堂成亲,新娘的身形特别像小胡吗?
姬冰雁皱眉,把脑中的满堂红彩挥了出去,给玉笙提了一个线索,“半月前,无花送回来一个人,如今已经被安排在农庄中。”
玉笙眼睛一亮。
“不过,我听说那人是泰西人,还是个传教士。”姬冰雁回忆着。
玉笙顿了一下,这和他想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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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不一样,原本玉笙以为,能让他功德bào涨,没准被无花救回来的就是一代大贤。原谅他的民族狭隘主义,他实在不觉得这样一个人有那么大的本事。
事实也的确如此,那位名叫罗纳德的传教士连话都说不清楚,磕磕绊绊后玉笙才连蒙带猜的把整件事推测出来。
罗纳德的确是个传教士,还是个去过新大陆的传教士。和普通的传教士不同,他很有理想,不止想把上帝的荣光传递到世界的每个角落,更想在人间营造出一个天堂。
罗纳德对天堂的定义:能吃饱,不饿肚子。
所以,当他在新大陆发现新的粮种时,激动的流泪感激着上帝,认定这一切都是上帝的指引,他要把这些能让人不再饿肚子的神赐之物带回去,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上帝的慈悲。这之后发生的事因为罗纳德的qíng绪太过激动玉笙并没有听懂,但结果却是罗纳德被自己的国家驱逐了,他很不甘心,gān脆带着自己留下的粮种向东出发,寻找传说中的huáng金国度。再然后,迷失在沙漠中,被日行一善的无花顺手救走,送到庄子上做了农夫。
玉笙对罗纳德口中的神赐之物只看了一眼就没了兴趣,虽然那些东西有些变化,但这并不妨碍玉笙认出那就是马铃薯,玉米和花生。玉笙忽然理解了做出驱逐罗纳德决定的人,如果有一天有人拿着这三样东西到自己眼前,说这是神赐之物,赶出去是必须的。
虽然不以为然,但玉笙的的确确的开始怀念炸薯条、烤玉米、盐水花生的味道了,仔细想想,自从来到这里,自己已经十多年没吃到这几样东西了。不想还好,一想简直不可收拾。
殊不知,在玉笙眼中这三种普及度极高的街头小吃,差点把府里的厨子bī上了吊。
薯条,玉米,花生,这些都是什么玩意儿?
第33章 那个未来的得道高僧
关于朱元璋,有一则逸事。
话说当年朱元璋尚未发迹时,有一日腹内饥饿难忍,彼时还是个和尚的明太祖便去化缘,只是那时年景都不好,只有一户人家发了好心,用剩下的有些发馊的豆腐,白菜帮和半碗锅巴给他烩了一碗汤,那滋味让他念念不忘。登基后,朱元璋忽然又想起这碗汤,可他只记得当时的味道和富贵之极的名字,御厨便根据那珍珠翡翠白玉汤的名字给他上了一碗货真价实的珍珠翡翠白玉汤。
从小到大没受过什么苦的玉笙自然没体会到这则故事的背后深意,只记得嘲笑愚蠢的御厨,顺便遗憾为什么朱元璋没被磕掉牙。看热闹完全不嫌事大的玉笙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他的府里居然也会有这种蠢厨子。
炸薯条――玉笙敢保证自己发音标准,但是,厨子给他做成了炸树条。不知道是什么树的嫩枝,裹上咸蛋huáng过油一炸,翠绿金huáng,卖相看起来很不错,但这不是他要的。
烤玉米――玉笙记忆中的烤玉米有两种:一种是什么都不加,生玉米直接放在炭火上烤的,吃起来香气十足,很有嚼劲;另一种就是煮熟的玉米,刷上酱汁,而后再烤,甜咸都可以选择。但厨子送上来的,却是大米花,就算那大米花是用御米爆出来的也不行。
就算是皇帝吃的,御米也不是玉米啊。
至于盐水花生,玉笙已经不想听了,就算说出来,也改变不了这是一盅盐水泡花瓣。亏他还叫上花满楼,想要一起分享,面对这三盘菜,听完厨子很自豪的介绍,玉笙很难不沉默。
“玉叔叔?”花满楼注意到了玉笙的沉默,有些不解。
“这些,和我想的有点不一样。”玉笙本来是打算给花满楼加一顿宵夜的,这孩子最近特别自觉,学习用功的让玉笙都不忍心拉他后腿了。可现在,他不确定,这些东西吃下去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花满楼微微松了一口气,“可能是风俗不同?我未听过炸薯条,但烤玉米和盐水花生还是吃过的。”所以听到厨子介绍的时候,花满楼只怀疑了一下自己的孤陋寡闻,并没有想太多。
“薯条就是土豆条,换个说法而已。”玉笙看了一眼站在一边的厨子,“你以前从未听过吗?”
厨子在介绍完看到玉笙的反应时就知道要糟,此时有了解释的机会,当下说出了自己的难处,“小人见识少,实在不曾听说过那三样东西。”
“可我在庄子里见到……”玉笙的话停住了,他忽然想起来,那三样东西是那个传教士带来的。“七童,你说你在江南吃过?”
“没错。”花满楼点头,“六哥经常带我去庄子里玩,到了收获的时候,我们也动手做过一些吃食。”
那是一段快乐的回忆,花满楼有六个兄长,每个兄长都很疼他。但因为年纪相差甚远的关系,经常呆着花满楼一起玩的,是他的六哥花六童。那是一个把楚留香视为人生偶像的少年人,最是调皮活泼,也许是做惯了老么,花满楼出生后,他是最有做兄长自觉的,同花满楼的关系也最好。而花六童表示友爱的方式,就是带着花满楼一起兴风作làng……虽然小七童只能站在一边看着,但那闪亮的小眼神足够让花六哥成就感爆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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