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鱼同人)湫的前世今生_南国夫人【完结】(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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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廷牧常年跟着祝融出去,风里来雨里去,难免受伤。赤松子便自学了医术,替他俩治疗。

  天竺葵有麻醉作用,可缓解疼痛,为了给廷牧备用,赤松子放了不少药在这里。

  廷牧生秋的气,为了别人的脚踝搭上自己的眼睛,真是分不清轻重。可这天竺葵粉末只有他知道在哪,他不拿就不能治疗川红的脚踝,川红脚踝治不好,秋就不肯治疗眼睛。

  转来转去,事情又回到了原点。

  廷牧一咬牙踏进房间,从最上面的隔断里拿出天竺葵粉末。

  赤松子将天竺葵粉末洒在了用热水化开的带血的麻布上,过了片刻,他和鹿神拉起了家常:“我来的时候句芒脸色可不好。”

  鹿神眯起眼睛,不以为意道:“他天生就长那样,你不要在意。”

  赤松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轻声“唔——”了一声,他抬起头,正经地说道:“我看未必,今晚,你必是要输他三局,方才能消了他的气。”

  一听到下棋,鹿神乐呵了起来,“你又不是不知道他那棋艺,就算让子,我都很难输他。真不知……怎么会有人棋艺那么差。”

  川红无事,仔细地听他们聊天。

  原本,川红以为他们是在讨论如何和句芒道歉,听到后面,才发觉他们根本就是在损他。

  越是损,越是铁。

  真是令人羡慕的关系呢!

  赤松子看着时机刚好,毫不犹豫地撕掉了川红脚踝上的麻布。

  对于伤痛,慢慢磨并不会减少痛苦。只有将腐烂彻底挖去,它才能真正长好。

  突如其来钻心的疼痛,让川红疼得差点飙泪。可就这么一瞬过后,川红却突然安心起来,她明白赤松子的良苦用心。

  人对于一份即将到来的疼痛有未知的恐惧。可当一份未知的疼痛袭来时,人的表现往往比自己想象的要坚强。

  赤松子丢掉带血的麻布,有些责怪又有些怜惜地说道:“这样包扎,容易感染。以后,不能这样了。”

  川红感谢地点了点头。

  川红的伤口比赤松子想象的要深,翻开的皮肉下能隐约看到露出的白骨,他不动声色地替她清洗伤口,自始至终,川红咬着牙,再没喊过一声痛。

  清洗完伤口后,赤松子又在她伤口上洒了一些天竺葵粉末,这才用布小心地替她一圈一圈地包扎起来,最后打上结。

  他小心地叮嘱她,“这段时间少活动,要不然容易落下病根。你看,廷牧仗着自己年轻,不听我嘱托,如今,一到下雨天,他的左臂就疼得厉害。”

  榎也跟着赤松子道:“川红,你不要担心,所有事情都交给我做,你就好好养伤。”

  鹿神站起来,朝榎看了一眼,“你也是伤者,也要好好养伤。来,让我看看你的伤。”

  阿方觉得此时正是赚取川红信任的绝好时机,他站出来拍着胸脯说道:“你们俩都好好养伤,有什么事情就交给我做好了。患难见真情,我早已把你们当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果真,川红感激的看了他两眼。

  廷牧不喜欢苏典,从他见到他第一眼开始他就不喜欢他。纵使他现在是一无所长的阿方,他还是不喜欢他。

  说不清为什么不喜欢,就是骨子里讨厌。

  廷牧笑着说道:“我这鹿神的酒馆只够每日糊口,养不得这么多闲人,既然你们是朋友,你就辛苦些,把他们的伙食费一起挣上来。”

  阿方幽怨的看了一眼廷牧,满脸的不愿意。可是,再回头看一眼川红满怀期待的眼神,他一口应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想写一篇校园文。

  简介只有一句:

  我们的故事在这里结束,从十三年前重新开始。

  是不是更没有人看?

  ☆、Chapter7 那一天

  榎的眼睛和魔物有关,处理重点并不在伤口,而是伤口下隐藏的那个契约。

  鹿神叹了口气,用剪刀剪了一个简易的眼罩,有些惋惜地说道:“你这眼睛是回不来了,不过,也……并非说一定是瞎了。”

  川红听到鹿神的话,双手紧握,贝齿轻咬,面前的榎并不是湫的全部,如果……如果化作海豚的湫恢复了记忆,秋的眼睛是不是也会有一丝生机?想到爱吃红薯的湫,川红的眼里一阵酸楚,秋失去眼睛的时候,它是否安好?

  “川红,我舍不得你离开。”

  “好好听星夜的话,我马上就回来了。”

  这是她和湫最后的对话。

  好想湫,想要看到他——她不该欺骗他,明明,他那么信任她。

  榎听完鹿神的话,意料之中的无动于衷,好像,鹿神说的这个人并不是他。

  鹿神替他绑好眼罩,又嘱托他多方事情,方才和赤松子一起回去继续帮句芒。

  鹿神的酒馆开始营业,伙计是个平常不能再平常的普通人。他带着笑,一趟一趟地奔跑送酒。

  虽说这个伙计其貌不扬,但细细望去,他的眼神竟和旁人是不同的。不可否认,他的眼睛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眼睑裂小狭短,内外眼角都小,自然,眼睛很小。从正面看,眼睛呈“八”字型,说好听点是忧郁,说难听了是显老。

  可就是这么一双毫无特色的眼睛却生生有种慑人的魄力,虽不似廷牧那样好看的很直接,却很耐看。

  不多时,酒馆里来的一个小姑娘觉着他很顺眼。

  “阿方,你怎么就取了这么个名字?”她要了一壶酒,笑着道:“阿方,你若是陪我喝,我再要一壶。”

  阿方赔着笑,“我看姑娘是醉了,这酒有些烈,还是……”

  阿方没说完,回头看了一眼柜台前廷牧能杀人的眼神,立刻把剩下的话又吞了回去。廷牧做生意只有一条准则——赚钱。

  这点,阿方比谁都清楚。他换了一副笑脸,“好,那就再叫一壶酒来,我陪姑娘喝。”

  小姑娘显然很高兴,她醉意朦胧地笑道:“阿方,再上一壶酒来。”

  阿方去柜台拿酒时,他明显看到廷牧眼中的笑意,那种看到银子不可遏止的笑意。他一哆嗦,捧着酒壶朝小姑娘走去。

  是夜。

  廷牧对着账本打珠算,他眉头一翘,意味深长地看了一样阿方,“今日,竟比平时多赚了几两银子。哦?没看出啦,你倒是挺适合当伙计的。”

  阿方一哆嗦,廷牧看他的眼神里怎么这么不怀好意,他连忙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廷牧不以为意,他挑着眉,“寄人篱下还谈什么君子。”他阖上账本,打了个哈欠,“你快去睡吧!明天还要早起,恭贺我们明个儿生意能继续兴隆。”

  能挣钱的阿方,廷牧对他的印象倒是好了不少。

  阿方虽说不愿被廷牧当作挣钱的工具,可心底却也被自己的人格魅力所折服。虽说他没了美貌,没了摄人心魄的能力。可他硬是靠内在修养赢得了别人的认可,他这样内外兼修的人,这世上怕是也没几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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