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挑起眉毛,同意他的观点。
“而且…我可是斯莱特林院长的伴侣啊——”哈利把伴侣两个字拉的特别长,语气中带着欢愉,表情有些调皮。
真是——该死的可爱。
“所以,这个戒指,怎么办?”不能接触的话,怎么办,“直接洒蛇毒?”
哈利点了点头,“可以试一试。”
把事先准备好的蛇毒,洒在上面,但是没有发生预想中的尖叫声,蛇毒像是被什么东西阻隔了一般,从两旁滑落了下来。
“果然啊…还是得拿起来啊……”哈利囔囔着,走向了前。
我惊惧地推开了哈利想要拿起戒指的手,“你疯了?!今天又没带脑子出门吗!”
哈利微笑着对我说,“西弗,没事的。只要不戴上戒指就不会有事的。而且,我猜应该是个诱惑魔法,让人想要戴上戒指。所以,只要不受诱惑就可以了。”
“那也应该我来。”我怎么可能让小东西来承受这些。
哈利坚决地摇了摇头,“不,西弗,我来。邓布利多教授都不能抵抗的诱惑,我想,你也不可以吧。”
我不禁挑起嘴角,嘲讽地看着他,“邓布利多都不能拒绝的诱惑,你有什么把握能拒绝?”
谁知道哈利无视了我的嘲讽,自信地笑了起来,“西弗,我能经得起诱惑的,也只有你了。而我……”他过来牵起了我的手,“已经拥有了。”
我实在是没有能够反驳他的话了,这是个很好的理由,“你赢了。”
哈利牵着我走到了戒指旁边,“西弗,你要一直牵着我的手啊。”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死都不会放。
我亲眼看着哈利拿起冈特戒指,就在那一瞬间哈利就陷入了幻境。
我能做的只是静静等待,还有呼唤他的名字。
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哈利的表情变得有些挣扎,我明白这是他在跟幻境做斗争。
我感受到他的魔力通过他的手传递到我的身体里,而我的魔力传递到他的身体当中。
当哈利从幻境里醒过来的时候,我们两个人还是在享受着这种微妙的感觉。
两个人的魔力相互融合,就好像两个人融合在了一起。
我们醒来后,就找到了邓布利多询问这种情况。
那个把邓布利多抱在大腿上的格林德沃,告诉我们这是灵魂交融。
一种伴侣契约魔法,同生共死……
同生共死,怎么可以是同生共死呢……我一个食死徒,一个间谍,随时都可以死的人,怎么可以跟哈利签订这样的魔法契约,这不是等于把哈利推向火坑里吗?
“我们还是想办法把契约解除吧?”
面对那双不敢相信的眼睛,我的心有些疼。
“你根本不明白什么是同生共死,你根本没有做好准备。”
这样的话说出去以后,我就后悔了,因为那双翠绿的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我看见了悲伤,还有痛苦。
“你根本什么都不懂,西弗勒斯斯内普!”
“是你什么都不懂,你要是真的跟我签订伴侣契约的话,就什么退路都没有了!”
“从我上辈子为你殉情的那一刻起,我就什么退路都没有了!”哈利几乎是吼出来这句话的。
而我震惊于他的话,甚至连他什么时候跑出地窖的都不知道。
我一直以来,都知道,他曾经的死跟我有关系。可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他竟然是为我……殉情……
他就……如此地……爱我吗……
等我回过神来,我开始疯狂地寻找他。
有求必应屋,禁林,大厅,图书馆,我甚至连格兰芬多的休息室都悄悄潜入了,可是我没有找到……
他是真的伤心了吧,被我弄伤心了……
我……是不是要失去他了……
呵,该死的西弗勒斯。普林斯。斯内普,你就是个混蛋!
回到地窖的我,开始一瓶又一瓶地喝着酒……
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曾经黑暗的日子,没有阳光,没有欢乐,没有…哈利……
就在我以为,我要永远失去他的时候,他回来了……
我以为这是梦,直到我感受到了他的心跳。
“哈利,我出去找你了,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我从我的声音里听到了委屈和恐惧……是的,我害怕了…
“我就在这,哪也不去……”
感受着少年身上的清香,我重重的松了口气。
他回来了,真好。
他爱我,真好。
(番外十)斯内普
跟哈利和好以后,除了上课以外,几乎是形影不离。
我从来都没想过,会跟一个人待在一起这么久,都没有烦腻的感觉。
天气越来越冷,透过地窖的窗,我能看见外面的大雪,像柳絮一样,洋洋洒洒的。
今天,小家伙意外的没有在地窖,而我独自一个人,跟没脑子的狮子写出来的破烂玩意作斗争。
“缩身药剂的材料有雏菊根、无花果、毛毛虫、水蛭汁……”
看到这,我不禁在心里低咒,没脑子的狮子,我都在课上强调多少遍了,是一滴水蛭汁,一滴!
这是谁的论文!
我向上看了一眼,羊皮纸的最上面赫然写着一个大名:纳威隆巴顿。
呵!我应该想到的,这个坩埚杀手!
在羊皮纸上,狠狠地划上个P,我才觉得心情舒爽了一些。
翻到下一张羊皮纸,看着上面秀气的文字,和中规中矩的内容,我只能给她一个优秀。赫敏格兰杰,虽然是麻瓜出身,但我不得不承认她比大多数巫师都要聪明。
或者说,是其他小巫师太笨了。
下一张果不其然,就是那个韦斯莱的,呵,虽然他改了写词汇,但是这脑子里被孔雀塞满的大傻子,难道以为我看不出来他是抄袭的格兰杰的吗。
狠狠地划上个T,但是胸口还是有一团闷气久久不能消散。显然,即使给了他不合格,他下次还会抄袭。
我真想不明白这些小巨怪的脑子里究竟装了些什么,为什么那么简单的东西都能给写的那么的——不堪入目!
翻到下一篇论文的时候,看着上面熟悉的字迹,我不仅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或许,还有些开心。
开心,被称为魔药大师的我的伴侣不是个傻子。
虽然论点论据不是很充足,但是从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他自己的观点,新颖的观点。
可能没有格兰杰的稳重,但是这创新精神,让我不得不给他一个优秀。
当我在羊皮纸上写下一个O的时候,地窖的门被打开了。
我皱着眉,看着眼前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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