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同人)浪费_庆秋月【完结+番外】(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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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嘈杂的嬉闹声音仿佛在一瞬间减弱,周围安静得似乎都能听见叶修体内血液流动的声音。

  叶修望向外面,王杰希站在对面店铺前看着什么,手里拿着电话放在耳边,霓虹灯牌微弱的光映在他沉静如水的眸中,像一簇小小的火光,温暖而富有希望。

  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

  ……我聋了,我真的聋了。

  叶修干巴巴地问一遍:“叫……叫什么来着?”

  “叫‘叶修’啊。”

  完了,我疯了。

  叶修像是猛地坠入了海中,在绝望与冰冷下,突然有个人对他说:

  “深呼吸。”

  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却没想到沉闷干瘪的肺叶中,猛地灌入了温暖充沛的氧气。

  王杰希回到店里时,正看见叶修在和叶秋发微信,嘴角的笑意止都止不住。

  他走到这人面前的时候,叶修抬头飞速地看了他一眼,似乎有什么话想说,但犹犹豫豫了良久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就把面前刚刚重新点好的冰粉推到他面前。

  王杰希坐下,叶修就继续回着和叶秋的消息。

  他的心情仍未平复下来,以至于激动过度疯狂爆手速,还没看清动作一条又一条的消息就发出来了。

  那一瞬间,对面的叶秋以为自己加了黄少天的好友。

  “怎么了?”叶修看向他的眼神太奇怪,眼中充溢着他从未见过的光彩,王杰希忍不住轻声问着。

  叶修摇摇头,朝他笑了笑。

  他看着王杰希,笑着说——

  “王杰希,我在海里,捞到了一颗星星。”

  -END-

  正文一发完

  【王叶】浪费

  零

  “其实那天,我开的是隐身模式。

  你撤回的那句话,我是看到了的。”

  一

  夏季的阆中市总是很热的,偶尔一丝凉风已是不可多得的奢侈物,就算是到傍晚了也不回凉,嘉陵江在闷热的空气中缓缓流淌,映照着漆黑的夜空,点上星星灯火,绿杨在荡漾微波中摇曳。

  叶修隔着一段宽大干净的公路远远看着那道江流,向前缓步走着,手中还牵着一条边境牧羊犬。这条狗很听话,虽是一条需要极大运动量的边牧,却不跑不跳,只乖乖地在后面跟着越走越慢的主人,毫无怨言,看起来乖顺极了。

  灯下路上,一个衣冠楚楚神情慵懒的青年,一条温和顺从颜值颇高的边牧,纷纷引来了路人的注意力,回头率蹭蹭地往上涨,却没人把他和当年那位荣耀大神联系在一起。

  离他退役也不过过去了将近八年的时间,但由于鲜少曝光,退役后带了三年世邀赛国家队便渺无音讯,已经有很多人都快忘记这位大神是长什么样的了。即使是最忠实的老粉,在路上见到和以前完全不一样的他,即使是认出来了,也都会怀疑自己的眼神。

  叶修抹了把头上的汗,撩了撩额发,把它撇到一边,拐个弯就进了阆中古城。

  他走在形形色色古色古香的建筑物中,四处张望着,想找到记忆中那家冰粉凉面店,绕了半天路才走到那家店门口。

  他其实并不是喜欢吃这家的冰粉凉面什么的,坦白来说,时间隔得太久,当初吃的什锦冰粉是什么味、里面有哪些水果他都记不清楚了,只是第一次来这座城市、偶然间逛进来的时候,别人请客让他吃的就是这家店里的冰粉罢了。

  换句话说,在这座陌生的古城中,他唯一有印象的、比较熟悉的就是这个了。

  二

  当然,也亏得叶修的记性向来都极好,他愣是凭着自己多年前似是而非的记忆,循着以前走过的路摸索着找到了那家店。

  这人甚至还通过常年打游戏积累下来的经验,琢磨透了其中的建筑排列规律,走了条近路过来,可惜的是,他没想到那里的路被堵住了,无可奈何之下又得绕回去,重走一遍。

  三

  叶修站在店前打量了一下,又退回几步看了看周围的店面。

  确实是有很多不一样了。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家店几年前的桌椅还是用木头做的,古色古香,还有一个特色就是桌子有些矮。

  他和带他来这里的王杰希坐不惯那么高的椅子和那么矮的桌子,弯下腰吃喝总觉得不舒服,而他又不喜欢拿起包着塑料袋的陶瓷碗直接喝,王杰希就找店家要了塑料的小板凳来,两个人推开椅子坐在塑料凳上,痛痛快快地喝着冰凉的冰粉。

  叶修想起那年来这里时似乎也是夏天,但那时候天气似乎还不怎么热,远没有如今这种“出门五分钟流汗两小时”的夸张程度,不冷不热,是最适合出门游玩的时候,可他却只是匆匆走一遭,根本来不及欣赏些什么就离开这座城市了。

  而如今,在这样几乎快把人热疯的天气中,在这样最适合窝在空调房里玩荣耀的天气中,他却必须出门帮亲戚遛狗。

  叶修觉得人生很绝望。

  四

  叶修并不能分辨出自己到底走对地方了没有。

  在他的记忆中,他和王杰希是在店门外面吃的,店内陈设他没看清,也有可能是根本就没看。

  印象里,那家店所在的长街上,路灯还未亮起,天色将暗不暗,残缺的青石板地面上洒着小朋友不小心摔落在地的果汁,行人匆匆走过,他和王杰希安静地坐在凳子上,少有交谈。

  他记得那时候王杰希还……

  ……王杰希。

  好吧,怎么又是王杰希。

  叶修曾听过一句话。

  “七年,可以彻底忘记一个人。”

  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把全身的细胞都更换掉,一个旧细胞都没有。

  包括那些曾经的情感与伤痛。

  这简直是——

  胡说八道。

  现在叶修想揪出那个说出这句话的人来,去荣耀竞技场里PK,随便拿个账号把那人血虐个十遍二十遍,教他领会什么叫做人生过不去的坎儿,让他知道荣耀不能乱打,话也不能乱说。

  他在第二届世邀赛之后就再没见过王杰希了,现在已经过了七年,他却还没有忘记这个人,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这人的印象愈发深刻,几乎做些什么事情都会联想到他。

  不可能吧。

  叶修这会儿又仔细想了想,第一次去阆中时到底是在什么时候,那时候店里是否坐着人,街上是否有着往来不断的行人。

  他想不起来。

  那句话大概是对的,叶修低下头看着脚下依旧残缺破旧的青石地面,又这么想着。

  很多人和事,过了那么多年,他确实是记不大清楚了。

  五

  可他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带他走过的那条路,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带他来的这家店,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和他一起坐过的桌子,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那时候向他推荐的是什锦冰粉。

  换言之,他偏偏就一直记得王杰希。

  凭什么。

  六

  叶修换了只手拿牵引绳,右手下意识地掏裤腰包,没想到摸了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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