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沙漠之行要比第一天顺畅得多,起码布兰琪不会再被突如其来的沙尘暴吹飞出去,她已经学会了如何在沙漠中快速寻找着力点。两人的行进速度也大大增加,在布兰琪适应了沙地的行走方式以后,除了偶尔太过恶劣的气候环境,对他们来说,横穿沙漠就是一场单纯的马拉松。
第三天的上午,布兰琪在被太阳晒得头昏眼花的时候,说自己看到了一座小山。
沙漠里确实有无尽的沙丘,但成片的岩石山。不论是哪种石头,在这种极其干燥的环境下都会迅速风化,然后化为黄沙的一部分。
库洛洛本以为是海市蜃楼,他远眺前方,却发现小山的真面目,好像不仅仅只是小山……
等到黄昏时分,两人终于来到了“小山”脚下。
那确实不是小山,而是一只巨型远古莫多拉蜥蜴。它的躯干大约有几十层的高楼那么大,身体上覆盖着坚硬的鳞片,光脚趾甲都比布兰琪整个人粗壮……再往上,布兰琪揉了揉酸疼的脖子,已经不打算继续观察了。
真是一尊庞然大物,巨型得都让人怀疑,到底它要吃多少东西,才能长出这幅身躯,尤其还是在物资匮乏的西斯大沙漠中。
布兰琪在进入沙漠的途中,不是没见过莫多拉蜥蜴。最大的体型也只有一个成人大小,摇晃着大尾巴在黄沙中诡异地行走,速度却意外的很快。
库洛洛说,这种蜥蜴的口腔内有一种罕见的细菌,被咬了以后,身体上的肉会在十小时内迅速**,且没得治,除非把这块肉割下来。
有一道人影三两下从蜥蜴的背上跳下来,速度快得布兰琪没看清楚他长什么样,但她观察到了对方的缠,十分浑厚流畅几乎百炼成精的缠,而且只在她看到身影之后才让她觉察到他的气息——对方一定是一名实力深不可测的念能力者。
来人带着一顶灰不溜秋的破帽子,几缕刺刺的头发从破洞里钻出来,身量不高,整个人灰扑扑的,布兰琪忽然想起小林的描述——这人应该就是他们团队里,两名职业猎人的其中之一了。
库洛洛在看清了他的脸以后,“金·富力士,在听到你的同伴们的形容后,我就在猜应该是你,果然没错。”
布兰琪看了他一眼,觉得他是在放马后炮。
金·富力士作为猎人协会尼特罗会长口中,能排进念能力者前五的男人,算是个超级有名人,几乎成为职业猎人的人,没人不知道。
“哟,流星街的小鬼,你怎么也来这里了?”金说到。
“既然你能来研究蜥蜴,我当然也能来。”
“我又没说你不能来,只是没想到西斯沙漠这么大,还能碰到你,真是奇了。”
就这么寥寥数语,布兰琪就对金·富力士的好感呈几何式暴增。在她的认知范围里,能从态度上、实力上一齐把盗贼头子当成小孩子的,她还真没碰上几个。布兰琪不禁从库洛洛身后探出一个脑袋,眼睛里带着几丝好奇的探寻。
金也注意到了库洛洛身后的少女,然后他望向库洛洛的眼神就更无语了。
“抢劫也就算了,你怎么现在还开始诱/拐起未成年人了?”
“我打牌输给他了,不得不来。”布兰琪代表自己并没有被诱拐,而是被胁迫,“而且他每次打牌都出老千。”
“你的手段还是这么人渣啊。”
在金的大笑声中,布兰琪听到了库洛洛若有似无地叹息,他很平淡地说:“只要实用就行。”
和平时的库洛洛没什么分别,但布兰琪直觉他对金·富力士很苦手。
三人同行了一小段路,当然是用巨型蜥蜴代步。金·富力士是典型的冒险分子,目前沉迷于神秘的莫多拉蜥蜴,于是满脑子都是这种生物。
据他介绍,像这种远古巨型莫多拉蜥蜴,由于食物和饮水匮乏,已经不居住在西斯大沙漠中了。但它们需要晒太阳,所以总在白天从栖息地跑来西斯大沙漠享受日光浴。在普通人类眼中诡谲可怖的死亡地带,在这种巨型生物眼中,只是它们的沙滩晒场而已。
等太阳完全落山,巨型莫多拉蜥蜴也要飞走回栖息地,库洛洛和布兰琪还要找寻神奇的粉色仙人球群,在此就和金·富力士分别。
临走之前,金像想起什么来,忽然说到:“对了,你们再找到粉色仙人掌之后,是继续前行还是原路返回?”
库洛洛说:“还没做好决定。”
对于他们来说,人迹罕至的恐怖地带,也犹如自家后院,是走是留全凭心情。
金说:“反正也走到这里了,不如穿越沙漠看看。在焦热的大地背后,说不定隐藏着难以一遇的风景。嘛……至于说值不值得看,那就要看个人了。”
等金走后,布兰琪有些幸灾乐祸地打字,“原来你也有不擅长应付的人,话说要是你和金打起来,谁会赢谁会输?”
“战斗当中影响胜负的因素不仅仅是个人实力,当然如果双方实力相差太多,结果的预测就更趋于直白。”
不就是“不打不知道”,这人说话怎么总喜欢把越是口语的东西越复杂化?肯定是平时生僻晦涩的书看多了,脑子坏掉了。
两人乘着天边最后一丝余晖,寻找夜晚避风的地点。
库洛洛问:“那你不擅长应付的人是什么样的?”
布兰琪看了看他,没做声。
心里在想,她不擅长应付的类型多了去了,但盗贼头子绝对是最难应付的那一位,有没有之一还难说。
布兰琪翻了个大白眼。
☆、第34章 Chapter 034
“我们走了六天, 就为了看这么个东西吗?还吃了六天的干粮。”
重点在后一句,某人脑袋瓜子很灵活, 一下子捉住重点, “可是你也不愿意野外烧烤。”
布兰琪皱眉,“……我讨厌蛇。”
“还有蜥蜴。”
“我也讨厌蜥蜴!”
“其实吃起来和鸡肉味差不多。”
布兰琪拒绝再和库洛洛说话。
他们走了六天,今天终于找到了粉色仙人球的所在地。这种品名还未有学者来定义的仙人球群,一改印象中绿油油的样子,通体呈现一种柔和的粉红色,刺毛则是白色。布兰琪的脚下有一株还未成长完全的小仙人球,圆乎乎、粉嫩嫩的,全身白白的刺毛又显得毛茸茸,布兰琪蹲下去, 瞪大眼睛看着这团粉红色的圆球, 仙人球依旧粉粉的、嫩嫩的, 在阳光下舒展每一根刺毛, 布兰琪歪着脑袋仔细观察它。
……好、好可爱。
本来布兰琪对它们很是嫌弃,毕竟沙漠里风餐露宿并不好受,在觉得它们可爱之后,蓝眼睛里瞬间全是闪耀的星星,即使没说话,眼角眉梢的喜欢压都压不住。
而有些人的目的只在旅行的过程, 结果反而没所谓。
库洛洛站在一旁, 看她想摸又怕扎手的样子, 说:“不如挖几颗回去养, 这种生物大部分都挺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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