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崇拜》《不得不爱》……不,这首rap不太好改中文,《double j》怎么样?”郑智雍一时没想起中文版叫什么名字,干脆先把调子哼了一遍,“这首歌是水晶男孩李宰镇前辈唱的,水晶男孩今年要重组,在韩国关注的人很多,而且李宰镇前辈还是yg老板的大舅子,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薛友看了一眼摄像机,确定他们还没有开始拍才放松了些,用玩笑的口吻说,“你是想告诉大家有多少中文歌是从韩国翻唱的吗?”
可能是为了让郑智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再执着于那些翻唱自韩国的中文歌,薛友虽然在开玩笑,用词还是稍微重了点。但郑智雍不以为意,笑容仍然云淡风轻:“好像从日本翻唱的更多一点。”
未待大家对此做出反应,他脸上的笑意又瞬间收了起来,“不过这中间还是有不同的,刚才我说到《快乐崇拜》之类,并没有翻唱就怎么样了的意思。hip-hop圈对rapper的要求是自己写词,但可以用别人写的beat。就算不提什么追求层面的东西,只是买了曲子,找人填词,当做流行歌曲去唱,这些作品火起来,很大地提高了华语圈的听众对说唱的接受程度”,郑智雍的语速不快,但也没有停滞,听起来非常真诚,“用中文说唱太难了”。
他的态度恳切得让所有人无言以对,郑智雍也算得上是“创作型歌手”了,居然声明对翻唱没有任何意见,还严肃认真地列举理由,看上去十分地诚实坦荡,这中间可是要一些说话的艺术的。
“这一段好像可以播。”薛友将郑智雍的话回味了半天,说。
“我不冒险,还是不要拍了”,郑智雍笑着说,他说这么一大堆,一半是他的个人看法,能够让一种音乐体裁打开局面的翻唱是值得特殊对待的,至少不必鄙视,另外一半是为了他的形象,他并没有在翻唱这件事上有什么傲慢心理,先前的表现又有可能让人多想,当然要解释一二,“说真的,参与这些是我的个人兴趣,节目播出的时候我只作为主持人出现就好”。
“不想要更多镜头吗?”于天问。
“我更怕粉丝对作品不满意让我背锅。”郑智雍回答。
“你不用担心这个”,薛友想了想,说,“我觉得第一次合作还是不要把太多精力放在语言上了,直接选一首比较有名的歌,他唱韩语,我唱中文”。
好像没什么问题,郑智雍给宋闵浩翻译了薛友的话,自己在心里想。
“ok”,宋闵浩没怎么思考就同意了薛友的提议,“wh……which song?”
交流总不能一直靠翻译,简单一点的意思他们会尝试着自己表达。
“用你的歌吧,今天唱过一段的那首,《怯》”,薛友前面的话是让郑智雍翻译的,说完之后还抬起手比划,拍了一下自己的胸口,“fear”。
宋闵浩点头,对薛友的提议表示赞成。
“那……合作愉快喽?”薛友伸出了手。
“又成了一对”,翻译完了“合作愉快”,郑智雍用中文说,“接下来该谁了?”
“我”,刚才没怎么说话的胡冬举起了手,“zico学过的中文忘得差不多了,直接谈还是有点费劲”。
“怎么能这么说”,zico知道胡冬说了什么以后觉得很冤枉,“讨论曲目没有问题的,我的歌基本上都能用英文表达”。
“也许除了《龟船》”,郑智雍说,“你之前对他说了什么?”
“《i am you,you are me》。”zico回答。
第265章 265.陪练
一番对比下来,朴宰范和王越金之间反而是气氛最尴尬的。韩国这边朴宰范是最不容易让步的性格, 他从六年前就开始自己为自己负责, 对于工作方面的事情的执着程度是其他三人无法相比的, 中国方面王越金也是最不好相处的一个,胡冬、于天乃至薛友对“韩流”的接纳程度都比较高,王越金相比之下不是那么“开放”, 也有可能是开放的方向不对着他们。
郑智雍当了半天中转站,最后还是搬出了早就准备好的《joah》, 与其他组不同的是他们不用一个中文一个韩语, 而是都用英语进行演唱, 这对于朴宰范来说不是难事,王越金也方便, 现场表演的时候观众没准还能理解两句歌词,唯一的麻烦就是要尽快把英文歌词写出来。郑智雍时间宽裕,倒可以尝试一下。
“宋闵浩如果有兴趣用中文说两句rap的话, 我倒有一些想法”,郑智雍回到韩国后一直在忙创作方面的事,终于有一天赶上朴宰范也有空,他就在用手机和朴宰范聊天的时候说了一下自己对于下一轮的想法, “我对摇滚不是很有兴趣, 你和zico的搭档都不是会写歌的人, 与宋闵浩组合的那位不一样, 他有过一些不错的作品”。
“你想做什么?”
“改编。有空我找宋闵浩说一下这个事。”
“现在不忙的话, 你先来找我怎么样?我们谈一下英文词的事。”不说simon d和gray这两尊大神在忙《show me the money》, aomg上下一排英文名,但货真价实的海外党只有朴宰范一个,其他全是土生土长的韩国人,讨论英文填词还真没有郑智雍靠谱。
“好,我现在就去。”
郑智雍收拾了一下,就踏上了去aomg的道路。
一路顺利,不过进了楼的门以后还没来得及爬楼梯,郑智雍就在拐角被撞了一下,感受到肩膀上的冲击力的同时,郑智雍右脚向后退了一步,同时左臂抬起,肘部与墙壁发出沉闷的摩擦声。
相撞的另一方反应比郑智雍还要大些,郑智雍没怎么出声,对面却倒抽了一口气,往侧面踉跄了两步,还伸手去扶:“没事吧?”
“没事”,相撞的时候两个人都是以正常速度在走,郑智雍还不至于被这种撞击撞出个三长两短,“只是你的手放在我的腰上有点痒,samuel”,他说。
“对不起,我刚才走神了。”
被他喊作“samuel”的是一个论身量只算国中生的小男生,他的眉眼偏深,可以从中看出白人血统,但是与当前娱乐圈中比较活跃的混血儿——比如seventeen的vernon相比,samuel的长相要清秀得多,不知道是不是还没到生长期,他的骨架也不算大,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撞到郑智雍的感受还停留在“挠痒痒”的层次,这也是原因之一。
“我也有点”,郑智雍转身靠在墙上,耸了耸肩膀,说,他抬起眼皮,敏锐地察觉到了对方脸上的一抹仓皇,“你……有急事吗?”郑智雍和对方认识有两年多,虽然不熟,彼此间也知道名字能说得上话,不过人家要赶时间,刚才那样面子上的应付就可以免了。
samuel还有另外一个更有名点的名字,punch——其实也没有有名到哪里去。他原来是seventeen的预备成员,后来被勇敢的兄弟要到了自家的公司,和one组成“one punch”出道,但one的合约并不在那里,参加完《show me the money》后便去了yg,one punch名存实亡。郑智雍看到samuel的频率变得更低,可能是先去上学了——毕竟人家今年也才十五岁而已,当然,也可能是郑智雍去aomg的频率变少了,样本数目太小,估计的概率就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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