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说过,因为一般来说我对男人没什么兴趣,”扎克揉着眉毛,“我上大学的时候,那会我们还没交往呢,我和男人试过几次,实在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他是——他算个例外吧。”
“为什么?”
扎克靠坐在沙发里,他喝着啤酒,脸上挂着一丝微笑。“你是个敏锐的人,还猜不到为什么吗?”
“胡扯,”她说,“你之前那些病人里也有不少帅哥呢。”
扎克耸肩。“但是他知道怎么惹我发火。”这话说得绝对是过于轻描淡写了,他喝了一大口啤酒。“反正也无所谓了。我和他睡过,睡完就没关系了。”
“睡完就没关系了?那尼克追他你为什么烦成这样?”
“我没有。”
“行吧,”她干巴巴地说,“如果不是认识你这么久了,我还以为你在嫉妒呢。”
扎克咬了咬牙,他的脸有些发烫。“尼克不了解崔斯坦,崔斯坦只会把他当个玩具一样,玩完就丢。”
“尼克已经23岁了,他能处理好自己的感情生活。再说你也没关心过他从前那些炮友吧?”
“他俩不是炮友关系。”他咬牙说。
他能感觉到唐娜在审视着他。
“你这是余情未了啊。”唐娜终于说道,她听起来并没有生气——吃惊是有的,但更多的还是心烦意乱。毕竟这种事还是头一次发生,也难怪她会心烦了。他们俩已经交往很久了。有时候,身处异地的两个人会各自出去找乐子,等到重聚之后,这些乐子就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这段关系应该是这样的,至少过去的十年里,两人的确是这么走过来的。很多人不懂扎克和唐娜怎么能接受这种开放式的关系,但他们就是可以,因为两人的心都跟明镜似的,和别人睡那只是玩玩而已,和对方在一起才是自己最终的归宿。
所以,无论是扎克还是唐娜,如果和别人牵扯不清那就是破坏了规则,尤其是还有一个月他们就要结婚了。
“你对他还是余情未了,”她静静地重复道,“扎克——”
扎克把瓶子放到地上。“无所谓,我只是精虫上脑了。我会克制自己的。”
骗子,一个声音在他脑海低语。骗子,骗子,骗子。
Chapter 22
事到如今,崔斯坦觉得他快要出现多重人格障碍了。
他调动了几乎所有的神经来屏蔽坐在一边的扎克和唐娜。他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电影上,放在旁边的帅哥身上,但是没用。就在一个礼拜之前,他还蜷在扎克身边看电影,那个安静的夜晚依然清晰地停留在他的记忆中。一股恐怖的情绪在崔斯坦的胃里翻滚着,挥之不去。他的体内充斥着破坏的欲望,他想一走了之,只要不是扎克家,去哪里都可以。他想把唐娜从沙发上推下去,想挤到扎克身边,用赤裸的脚掌感受扎克的大腿。他想听扎克用嘲弄的语调说话,用手抚摸自己的脚。他想——
崔斯坦赶紧打断这一连串的幻想,他要被自己气疯了。
他的眼神又飘向了另一张沙发。扎克和他女朋友已经停止了交谈,两人脸上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崔斯坦舔了舔嘴唇,目光在扎克身上流连。他想念扎克的吻,想到嘴唇似乎都有些痛了。他到底是怎么了?想念扎克的肉体已经够糟了;他竟然还怀念起扎克的吻来了,他是白痴吗?他和扎克已经一刀两断了。从一开始,他就不应该和扎克上床,已经有主的直男就是“麻烦”的代名词。不管扎克和他女朋友的关系是不是开放的,很快,他就会变成她唯一的伴侣了。
唐娜手上的钻戒闪闪发光。崔斯坦蜷起自己的手指,将目光投向别处。
“你想不想走?”尼克突然问崔斯坦,顺势又把手搭到了他的肩上,“我们可以找点更有意思的事情做。”
崔斯坦还没想好要怎么回答,客厅的门开了。
“嘿,你们这帮人!晚上有家庭聚会为什么不叫上我们啊?”
走进客厅的两个男人大约和崔斯坦同岁。他认出了说话的那个,那是扎克的弟弟瑞恩——就是黑头发绿眼睛,长得特别英俊的那个。
“你是说为什么不叫你吧?”另一个人笑嘻嘻地说着,用胳膊肘怼了瑞恩一下,“我记得我可不姓‘哈达威’。”
瑞恩咧了咧嘴,用胳膊肘夹着那人的脑袋把他拉进怀里。“哎呀,你快算了吧格雷森!你超喜欢当我家荣誉成员的好吗?”
崔斯坦僵住了。两个人开始和尼克拌嘴,他却充耳不闻,只是死死地盯着那个被瑞恩称为“格雷森”的男人。
格雷森是个常见的姓氏。
特别常见,而且伦敦也不是个小地方。
所以这个“格雷森”是那个人的可能性应该非常小。
但小不代表没有。
这人的年纪是对的——头发也是金色的。
他溜溜达达地走过来,笑着跟哈达威兄弟聊天打屁。崔斯坦吸了口气,他的气息有些不稳。这个男人的眼睛和他的好像。
“这个手残二货把咖啡撒我电脑上了,我俩是回来取旧电脑的,修好之前只能先用下这台了。”
尼克笑了。“哎呦?还‘我俩’呢。你们可真是比我还像基佬啊。”
“我能说啥?”瑞恩笑着揽过格雷森,“他爱我爱得要死,我看他那个小样儿也挺可怜的,所以就勉强让他跟着我喽。”他冲着格雷森龇牙一笑,然后在他脸颊上湿答答地“啵”了一口,“我没说错吧小詹米?”
崔斯坦吞咽了一下,如果说之前他还有疑虑,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肯定了。詹米。詹姆斯。詹姆斯·格雷森。
这就是他弟弟。
“不许这么叫我,”詹姆斯做了个鬼脸,然后笑起来,“如果我爸听见你叫我詹米,他——”
“将赐予我‘死亡的凝视’,我知道啦。”瑞恩笑着说,“反正伯爵大人从来就不怎么喜欢我。”
崔斯坦的胃绞成了一团,他呆呆地看着那几个人,特别是那个笑得一脸灿烂的家伙。这个男人和那个丑丑的,只会唧唧歪歪的小孩有任何相似之处吗?
崔斯坦差点笑出来,因为这个人身上根本就没有那个小孩的影子。很多年前,年幼的崔斯坦在心里把他这个弟弟塑造成了一个小怪物,那不是真实的詹姆斯。但是对崔斯坦来说,恨一个面目可憎的恶人要容易多了,他还能假装他比弟弟更优秀,然后轻松地享受这种虚假的优越感。
啊,虽然他明显就比不上人家。
崔斯坦感到喉咙里泛起一阵恶心,他看着詹姆斯和哈达威兄弟说笑,自在得仿佛这里就是他的家。他就没办法像这样轻而易举地善待别人,也学不来这种随和亲切的待人之道。到最后,他费尽心机做出来的伪装,竟然和詹姆斯那天生的好脾气一模一样。这事儿是不是挺讽刺的?有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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