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我要做首辅_拍个西瓜【完结+番外】(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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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计划,他这边攻克永福县之后,就直奔闽清县。然后从闽清县顺流直下,抵达福州府府城附郭闽县,在那里和张忠的队伍相会和,然后集齐六千大军,当然如果算上张忠那边的四千民夫的话,也能算得上是上万了。

  和林瑜的路线相对一致,但是张忠走得却是下游。拿下福清得到足够的补给之后,下一个县城是就是和闽县只有一江之隔的长乐县。相对于林瑜那边简单的三千兵力的配置,多带了四千民夫的张忠还负责运送几个县城中的粮食。毕竟,他们不能指望一个府城也像县城一样容易攻克。

  “这么说,永福从昨天才开始封闭城门?”林瑜听了哨探的话后反问了一声,那人点了点头,无声无息地下去了,行动间颇有子鼠的风范。

  “您是想 ?”一边的千户若有所悟,看见林瑜的嘴角翘起一个笑来。

  随着第一张开城投降、顺民不杀的纸片出现在县城之后,原本人心惶惶地城内交头接耳的人更加多了。都说老百姓的眼睛都是雪亮的,知县有没有组织起练勇来他们个顶个的门清。

  特别是那些只意思意思稍微给了一些钱粮的商户,再没人比他们更加清楚这个县城根本就是守不住的。

  所以,有人趁夜偷偷杀了守在城墙之上的兵士,大开城门地迎林瑜的大军进城还真不是什么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事情。躲在门背后听着整齐划一的脚步声的百姓们一晚上没睡,第二天探头探脑的起来,果见街面上整肃了许多。但是,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烧杀抢掠。那些兵士一个个站得笔笔直的,甚至不会多看他们一眼。身上熟悉的大红袢袄叫一些积年的老人家偷偷的红了眼睛。

  城门大开的时候,那知县已经一根绳子吊死了自己。林瑜看都没有多看一眼,直接让兵士处理了他的尸体。至于他的家眷,另给了一个院子叫她们住着去,横竖军管的时候,她们也不会出什么事情。

  林瑜并没有在永福县呆上多长的时间,硬要算的话,也就整整三天,还得加上那大半个晚上。事实上,在准备好十天的干粮之后,他就领着所有的兵士直奔闽清县。

  原本的永福他只把原本的县丞给提上来,让他代管知县之后,就没有多管了。不过,看这个人那驾轻就熟的样子,就知道这些活本就是他做惯了的。

  这也是常态,科举考试考出来的是会读书的人,而这些人并不一定是会做事的人。所以才会常有当地宗族力量和吏目相勾结,架空知县,而所谓的老父母却毫无办法的事情发生,甚至屡见不鲜。

  那些人看见林瑜没有动他们直接开拔,不由得弹冠相庆。不过,他们哪里知道,这是林瑜暂时没有空来收拾他们,正等着他们闹出幺蛾子出来,等能腾出手来之后,杀个一波呢。

  相对于林瑜这边的轻松,张忠下福清县的时候还是正儿八经地攻城的。镇东卫本就驻扎在这个县城里头,当初指挥使并没有将所有的兵士全都带走,而是留下了大约一千多的守城之人,再加上溃败收容的一千将士,福清县里至少有着两千多兵士。

  自古以来,攻城要比守城难。张忠手中也不过三千,这倒给了福清县众人一些信心。

  福清县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只是因为有着镇东卫的镇守,城墙要比别的县城高了个三尺有余。大约就是这三尺叫城里头的人坚信能够守住城,里面的富户更是积极的捐钱捐粮,其中是不是有着那两千兵士的威胁,就不好说了。

  站在城墙之上的参将看着地下烈烈飞扬的汉旗,眉头紧蹙道:“这一股反贼到底是什么来历。”当然是反贼了,都正大光明地打出了旗号,又岂是一般的暴民匪类。

  “不知道,从未见过领头的,就连几个千户的脸,小的都没有看清楚。”一个千户苦着脸答道,他这人无意识幸运的。在所有的将士死的死被俘的被俘,他居然活着回了福清县,身上多了几条疤又如何,好歹小命在,也没缺胳膊少腿。

  “听闻反贼火器甚厉?”

  “不仅厉害,还古怪。”那千户不是没有摸过鸟枪,知道所谓的火器有时候还没有弓箭来得便利,特别是装起弹药来,简直不能用麻烦来算。有那个西洋时间,他还不如多射几枝箭,敌人还死得快一些。但是,那时候密集的枪响之声却和他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也不知道反贼用了什么样的障眼法。”他贫瘠的想象力让他不敢相信这世界上的火枪能有这样的速度,反而更愿意去想林瑜他们用了什么样的妖法。

  “是有些古怪。”参将点了点头,眼珠子一转,道:“但是,只要不与反贼野战,他们的火器不就拿我们没辙了。”

  说着,就叫兵士将库房里的弓箭全都搬出来。

  外头的营帐里面,张忠和几个参谋、千户也在讨论怎么攻城的问题。

  “听俘虏说过,镇东卫的库房里面准备有大量的箭枝,只怕攻城不易。”一个千户皱着眉头道,“能用火炮将大门轰开吗?”

  “不能。”炮兵指挥耿直地摇摇头否定了他的建议,道,“想要达到轰开大门的效果,就不能按照寻常的射程来算,至少需要缩短一半以上,才能在炮弹落到大门上的时候保证最大的穿透力和杀伤力,否则就是浪费丹药。”

  一边的参谋跟着摇头道:“每一个炮兵都是精心训练出来的,以后都要派大用场的,太珍贵,没必要让他们冒这样的风险。”

  “炮兵不就是在攻城中使用的吗,怎么就不能冒风险了?”之前的那个千户一拍桌子道,“以后要攻城的地方多得是,难道还要各个留在营里躲着不成?”

  炮兵指挥见火烧到自己身上了,忙以目视张忠。他倒不是爱惜自己的生命,但是就像是之前那个参谋说的,在这种小小的县城前折损,实在是有些浪费。须知,后面还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府城需要拿下,那才是他们炮兵真正发挥威力的地方。

  “行了,多大点事值得挣起来。”张忠听完了,摆摆手道,“现在攻城不时兴云梯了,伤亡太大。不仅仅是炮兵,咱们手下的每一个兵士都很金贵。”

  顿了顿,又道:“轰掉大门是个不错的主意,想想怎么执行,出个具体的方案来,以后也用得上。”

  “不若选个人,带上炸药包,把大门给炸了。”还是之前的那个参谋,看来他本来心中就有想法,指着临时做出来的简陋沙盘上城门的位置说,“这里有个小小的沟渠,大约是废弃的护城河,正好是天然的掩体。点燃引信之后直接滚进去,不会有性命之危。”

  张忠点点头,道:“法子不错,但是上头城墙上有人弓箭齐备,让他怎么穿过去?”要是黄仲在的话,他也就没有这样的烦恼了,他们干这个是专业的。

  那参谋就嘿嘿一笑道:“夜袭啊,上头那么远,给他换上那一身墨绿色的制服,保管走到眼前了都认不出来。”他说的墨绿色制服就是后世的那种迷彩服,这一套衣服黄仲的部队是常备制服,但是步卒不常用,这个参谋是林瑜庄子上的出身,因为喜欢这个就自己收藏了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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