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明还在神游以及分析,红娘已经伺候李明明梳好了头,并拿出早就备好的月白宽袖短襦、艳红的石榴裙,并泥金花叶披帛放在床边,又笑道,“小娘子自家换衣裳,我去取那个崭新的牡丹红绡枕头来。”
红娘拿了枕头来,见李明明不动,便催道,“今晚洞房花烛,我们三更去,五更便要回来,小娘子且快着些吧。”
还果真是这一段!很好,错误还没铸成,来得及。
李明明默默地把钗环步摇都拔了下来,放回妆匣。
“小娘子——”红娘急道。
李明明把头发彻底打散了,坐回床上。
红娘叹气,“小娘子你又反悔了。既然这般,便断了对张郎的念想吧。到了长安,听凭郎君、娘子们做主,寻个人家嫁了,倒也安稳。”
呵,小丫头还会激将了。这么可着劲儿撺掇,不知是昏了头,还是别有用心?
李明明翻身躺下,“你也去睡吧。”
这次穿越看起来比上次要简单,李明明暗下决心,一定要谨慎行事,不能把一手好牌打坏了,也不要犯上次那种错误。
第13章 叛逆少女崔莺莺
第二天,被一阵钟声吵醒,李明明有片刻的怔忪,然后便反应过来,对,我穿成了崔莺莺,住在一座什么寺里。
红娘过来,帮李明明挂起帐子,披上外衣,打开门。从外面鱼贯进来四个小丫头,端着脸盆,拿着布巾、青盐什么的。
李明明被人伺候着洗漱了。然后依旧是红娘给梳头发。与昨天的华丽发髻不同,今天的头发梳成双鬟。
李明明突然想起老白的诗“暗合双鬟逐君去”。呵,原来昨晚红娘是这个意思,难怪笑得暧昧兮兮的呢。
没有背景知识的穿越真的处处都是坑啊,不知道系统君赵如琢先生什么时候能给我这个福利。
算了,先想想怎么不出大错地完成给崔莺莺她妈请安的工作吧。
由婢子们伴着,穿过月亮门,穿过一条小夹道,李明明便来到崔莺莺的母亲郑氏住的院子。
正堂已经开始摆饭了。
“阿娘——”李明明笑着喊道。
听到这声“阿娘”,再看女儿明媚的笑容,郑氏把到嘴边的斥责之词憋住了,“坐吧,该进朝食了。”
“阿姊——”坐在郑氏旁边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站起来,温文地给李明明见礼。
这想来就是崔莺莺的弟弟了。
李明明忘了他叫什么名儿,便只好笑笑,然后在显然给自己留的位置上跪坐下来。
崔家的早点很丰盛,但都是素食,想来是因为住在庙里的缘故。
李明明吃了一碗汤饼就停住了——一是因为崔莺莺的食量小,一是这样吃饭太痛苦。
郑氏心里有事,没关注李明明,不然以其世家女的高标准严要求,李明明这现学现卖的餐桌礼仪肯定会挨训的。
婢女们撤下朝食,郑氏与儿女一起说话。
李明明怕多说多错,便只含笑听着。
“欢郎,虽羁旅于此,不知何时到长安,你的功课也不要丢松了。”
欢郎站起来恭恭敬敬地回答,“是,母亲。”
“著姓谱牒——虽如今不大讲究这些了,终究还是要知道的,到了长安,也莫要和那些田舍儿厮混。”
欢郎照旧恭敬地回答“是”。
如此这般的“庭训”又进行了一会,李明明有的能听明白,有的不明白,但好在不需要发表意见,只嘴角微微带个笑影儿,静静地听着便好。
一会欢郎便告退了。李明明把心提起来,轮到自己了。
没想到郑氏对欢郎那样严肃,对自己倒还好。
“前两日看我儿愁眉不展,今日倒是欢颜。”
李明明又笑了。
郑氏微微叹口气。
“你看看原主的记忆能不能用。”留言板这时亮起。
李明明只觉得脑子一震——这感觉太神奇了。
“莺莺,莺莺——”郑氏看李明明神色有异,叫道。
“阿,阿娘——”原身其实是叫“母亲”的,但李明明还是坚持了早晨的“错误”叫法。
看女儿与往日不同的娇憨样子,郑氏柔软了心肠,却还是禁不住说教,“你身边的几个小奴婢越发疏懒了,哪有一点旧族婢子的样子?你要好好管教她们。我们长期住在外郡,而后又关起门来为你父亲守制,礼节难免疏忽,待到了长安,便要体统起来,莫要被人笑了去。”
李明明低声道,“是,阿娘。”
又陪郑氏说了一会话,李明明才告退。
回到自己屋里,把披帛递给红娘,李明明习惯性地坐在床上。
红娘“嗤”地笑了,“小娘子还是这般,被娘子见到你这样胡坐,又该说了。”
李明明尴尬地笑了,自己这么坐,是因为习惯,而崔莺莺这般坐——是因为叛逆。
李明明没想到千古爱情女神崔莺莺,竟然是个叛逆少女中二病!
不过算算,也对,十七岁的女孩子,还上高中的年纪,自己当年不也叛逆了一把吗?只是没像崔莺莺这样作大死。
崔莺莺这般,应该跟郑氏太过严厉有关。
仔细扒拉崔莺莺的记忆,郑氏出身莱阳郑氏支系,后来嫁给原身的父亲,清河崔氏的支系子崔汾。
到这个时期,山东旧士族势力不断被削弱,嫡系还好,这种支系子弟就难过了。
不过崔汾很争气,凭自身实力少年登科考取进士,家族又使一点力气,从县尉做起,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已官至山阳郡太守。可惜,一场风寒,竟然死在了任上。
郑氏有点要强,崔汾性子温和,在教育孩子上大约属于古代的“虎妈猫爸”组合。
崔汾一死,家庭柔顺剂没了,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女崔莺莺就默默地——叛逆了!
比如“胡坐”,对,就是像现代人那样腿耷拉在前面坐着。其实这时候“胡坐”已经不那么离经叛道了,但是郑氏用老士族的要求来约束崔莺莺。崔莺莺呢,有什么气不顺的,便用回屋“胡坐”以示对抗。
可能是穿到她身上的过,李明明竟然觉得这个熊孩子有点可怜,还有点可爱。
至于和张生这事,李明明叹口气,崔莺莺倒不是叛逆,而是真喜欢张生——也难怪,张生也算挽救自己家的英雄,长得也好看,人也温柔,又写得一手好诗,这么一勾搭,缺爱的小妮子春心萌动了。
至于自荐枕席这种脑残行为,那大约就是叛逆加爱情的综合产物。
李明明把原身给条分缕析了一下,然后便盘算以后怎么办。
张生?李明明知道故事后续,所以崔莺莺再喜欢他,也不能嫁,这哥们儿人品不好。
还是回长安吧,那里婚嫁市场也更大。给崔莺莺找到靠谱的丈夫,自己就算任务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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