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英雄以貌娶人[综]_路人小透明【完结+番外】(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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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迪:“……”

  没想到打击来得这般突然,先前还信心十足要为救命恩人治疗伤口的少年瞪圆了眼睛,徒劳地张了张口,如遭雷劈。

  不信邪地再试了几次,血还是欢快地流着,没有给他丝毫面子。

  天草:“…………”

  很好,埃迪就看着天真的小鬼被这尴尬的打击直接给打瘪了,默默地耷拉下脑袋,沮丧得眸子里的光芒都黯淡了几分。

  对方失落极了,可他却更不给面子,憋不住,直接笑出了声。

  “哧,还一点也没谦虚,你真的是个半吊子啊。”

  “唔唔……”

  “别折腾了。”

  埃迪说着,径直把胳膊抽了回来。天草刚张口想说至少包扎一下,就见他漫不经心地用另一只手在左手手腕间的血痕上抹了一下,手指移开,伤口便神奇地消失不见。

  少年脸上的焦急被惊愕所取代,眼睛又要情不自禁地瞪大了。可刚好这时候,埃迪就问他:“那个闲着没事在水面上傻站着的小子就是你吧?”

  “你叫什么?还有,这个地方是哪里,大概的背景,年代时间,全都给我说一说。”

  “……”

  天草缓慢地眨了眨眼。一面是在斟酌要如何介绍,一面却是还在疑惑,好奇。

  双目所注视着的,就盘腿坐在面前的,怎么看都是一个顶多六七岁的孩子。

  很可爱。

  婴儿肥未消的脸上摆出的表情越严肃,那双金色的眸子又大又亮,只会让人觉得这孩子真是太可爱了。

  然而,还有矛盾之处。

  天草听着他开口,便莫名地更改了一下姿势,让自己跪坐得更加端正。

  不得不肃穆起来,就好像自己所面对的是一个被孩童模样限制的大人,他只要开口,说出的话语就有一种无形的信服力……

  啊,就算信服力随后就被外表强行削弱了好大一截,天草也不禁坐直,认真地回答他的问题。

  “我叫天草四郎时贞。这个地方……”

  虽然觉得埃迪的问题很奇怪,但天草还是格外详细地全部解释了一遍。

  不出意外,他给出的答案基本上都没有什么用处,提到的那些地名,国号,全都是埃迪不曾听说过的。

  只有一点能够确定:

  苏醒过来的这个时代,与他死去之时,又有了一千多年的差距。

  目前身处的具体地点,是一个海上国家的边境小岛。岛虽然不大,又相当偏远,却有是一个聚集人数颇多的地方,其名为岛原郡。

  天草四郎时贞就是前天草城城主的儿子,自小随父亲搬迁到岛原郡居住。

  “之前医师为你诊断,说你的身体十分虚弱,所以,一定要好好地休养才行。这是我家的客房,请放心地在这里住下吧。”

  即使正用晦暗不明的视线看着自己的“孩子”看上去精神得很,一点也不虚弱,可天草还是这般认真地叮嘱了。

  他这时也把自己丢下的那盆热水想起来了:“不要坐得太久,我再去接一盆热水来,最好先擦一擦身体,然后……”

  “你多大了?”

  “汤药煮好了我再给你……啊?”

  “我在问你,多大了。”

  埃迪重复了一遍。

  天草又稍稍地愣了一下,不过,少年的笑容很快就重新出现在嘴角。

  “十四岁啦。”

  “唔,十四……”

  “虽然还是个想帮忙治疗都没能成功的半吊子,也不足以独当一面。”

  十四岁,黑发的清秀少年微微一笑,竟是比春风更要温暖:“但是,至少比你要年长几岁,我就理所应当,要好好地照顾你啦。”

  “照顾……我?”

  “对呀,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当然要报恩了。”

  由于太过震惊,埃迪都没空表示你这小鬼真是大言不惭了。

  照顾他?他从来都是照顾别人的人,没有必要,也不屑于被人当做弱者一般“照顾”。

  而且,说什么救命恩人……

  本还算平和的心境忽就微妙了一下。

  埃迪也是头一次被当做弱小的小鬼,对如今的身体极不适应的烦躁,还有被真正的小鬼轻视的恼意顿时克制不住,凝聚在了渐冷的眼里。

  烦躁。

  小鬼仿佛在包容他的天真目光落到身上,更是让他心里窜起了火。

  于是,张口——

  “谁允许你……”

  “……”

  “…………阿嚏!”

  “哎呀!糟糕,果然受寒了。快快快躺下,把被子盖好,我马上就把药送来——”

  天草来时有多匆忙,离去之时就也有多匆匆,一转身,就把被这个突来的喷嚏直接给弄懵的(本质)最强的男人给抛下了。

  埃迪:“……”

  埃迪:“…………”

  埃迪:“………………混蛋!!!”

  之前活的那两千年,从来没生过病的男人,憋屈地变小就算了,居然还……没出息地感冒了。

  这些,都是什么破事啊!

  第67章 第二章

  他扎破自己的心口, 划开心脏,常人难以想象的举动被他面无表情地做出来,就像是仅仅划破了手指那般轻描淡写。

  血涌出来了, 顷刻间就染红了他按在胸口上的手掌。

  绝大部分血液是因胸腔破开而争先恐后涌出的, 真正的心头血,只是混杂在股股鲜血之间一起流出的极少的几缕。

  差不多行了。他也不去处理足以让普通人失血而死的伤口, 直接把血淋淋的手掌举到眼前来看。

  “……呵。”

  眼中浮起了真正显露出阴霾的黑影, 但也只让夺目而明亮的金眸暗了一瞬。

  他得知了一件让自己相当不愉快, 甚至会发自内心感到恶心的事情。

  沾在手掌上的血液, 几乎全是鲜艳的赤红颜色。

  然而, 之所以是“几乎”,便是因为——

  艳丽的血红之中,竟还有极其显眼的金色流转。

  跟他眼睛的金色并不相同,映入眸中的更像是一丝丝黄金的丝线。纵使就只有这么一点,却用夸耀般的色彩,其中蕴含的磅礴力量来宣誓强烈的存在感。

  这是“神血”。

  最早的时候,是在用冰枪把伊什塔尔穿成筛子时见过。跟混杂了人类血脉的神之子吉什么什不同,最纯粹的神血就是金色, 而神血所涵盖的恶臭般的气息, 真是隔了几千年都记忆犹新, 一见就分辨出来了。

  “把心脏挖出来”

  他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这个操作, 甚至于,差一点点就毫不犹豫付诸实践了。

  怪不得会那么清晰地感应到,自己的身体里绝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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