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反正那些财宝的来路一看就不正当。
大庆民风彪悍,人人崇尚武学,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股庞大且纷杂的江湖势力,这股势力与朝廷分庭抗礼,相互之间,维持着微妙的和平。
朝廷虽然有能力打压江湖势力,可未免劳民伤财,折损自身实力,便一直对江湖势力睁只眼闭只眼。
一般情况下,朝廷不会轻易插手江湖之事。
而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员,还是一个秉性不端,备受当地百姓唾弃的官员,死于江湖杀手的刺杀,对朝廷来说,自然算不得什么大事儿。
如褚宵所料那般,这件事连个水花都没溅起,便悄然落幕。
有此前车之鉴,按理来说,褚宵本该学会收敛,低调做人,小心行事,可那笔数量颇丰的战利品,却让褚宵生出了一股蠢蠢欲动、难以克制的小心思。
朝廷现在最缺的是什么?钱啊!
什么办法来钱最快?抄家呗!
不过一个小小的七品县官,私底下都能敛来价值百万的财富,那级别更高的那些贪官呢?想到因国库空缺而整日发愁的庆帝,褚宵一咬牙一跺脚,干脆利落的决定,要继续用这种手段来充盈国库。
自从以后,褚宵在行走江湖时就多了一重身份:杀手,一名专门惩奸除恶,刺杀贪官污吏的杀手。
褚宵:想想还有点小骄傲呢=v=
前两天刚干完了一票‘大生意’的褚宵,默默地清点了一下自己荷包,决定今天好好的犒劳自己一番。
他要去城中最有名的酒楼饱餐一顿。
江南城最出名的酒楼,是城东的醉仙居。
而陆小凤、花满楼和楚留香三人,此时也刚好就在醉仙居。
江南本地的百姓都知道,花家七童是个热情又好客的人,无论是谁,只要进了他那座小楼,他都愿意奉上一壶热茶,招待对方。
他招待过往的路人尚且都如此周到,又更何况是楚留香这样的贵客呢?
醉仙居有陈年的女儿红,还有擅长烹饪各色菜系的厨子,在此处宴请贵客,自然不会有丝毫怠慢之处。
江湖儿郎大都喜好饮酒,陆小凤如此,楚留香也是如此。
花满楼虽然更爱清茶,却也能陪着他们二人喝得尽兴。
醉仙居有专供贵客使用的包间,大名鼎鼎的江南首富,花家的七公子花满楼,自然有权利去挑选一间幽静的包厢用来待客。
可他们三人最终却选择了在二楼的大厅落座。
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在周围一片热闹的喧哗声中,一边饮酒作乐,一边欣赏着窗外繁华的街市,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陆小凤神情悠然的饮着美酒,视线在楼下过往的人群中四处游离。
他很喜欢观察别人,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老人和小孩,对陆小凤来说,这是一件十分有趣,也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喜怒哀乐,人间百态,统统都蕴含在这些人的一举一动之中。
褚宵便是在这时,闯入了陆小凤的视线中。
他嘎嘣嘎嘣的嚼着糖人,顺着人流不急不缓的朝醉仙居走去,边走还边四处张望着,仿佛对四周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一张稍显稚气的脸上,满是藏不住的新奇和愉悦。
看起来就像一个很寻常的,初入江湖的少年人。
就连他身上穿着的那件做工极细,用料极好的华服,在过往的富裕人士的映衬下,也显得不再是那么起眼。
可陆小凤不仅一眼就看到了他,还看的半晌都移不开视线。
“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了不得呀。”
陆小凤仿佛自言自语的小声感叹道。
从他这个角度俯瞰,正好可以清晰的看到褚宵的一举一动。
在街上的行人眼中,褚宵只是一个寻常的少年,可在懂行的人看来,褚宵却是一个年轻得有些过分的高手。
他看似随意地游走在人群中,可但凡走过的地方,两边的路人都会下意识的往旁边退让,这种小手段看似简单,其实不然,若非武功高深到某种境界,可以将内力收放自如,是断然做不到这一点的。
最起码,陆小凤在十六七岁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做不到这一点。
楚留香循着陆小凤的目光望去,也将这一幕收入了眼底。
他的阅历比陆小凤更丰富,所以看出来的东西,也要比陆小凤看出来的更多一些。
“此人应当是一名暗器高手,你看他的左手。”
褚宵右手抓着粘糖人的小木棍儿,左手却一直垂在身侧,略有些宽大的袖袍微微下垂,几乎将他的手全部遮掩起来,只露出了半截手掌。
那半截手掌的指缝间,隐隐透出了一丝寒芒。
“那是……刀刃?”
陆小凤有些迟疑的猜测道。
“那是一种很特殊的薄刃。”楚留香微微颔首,低声解释道:“据闻,但凡善用暗器者,身上都会备着一把极小极薄的利刃,大小不超半指长,形似柳叶,刀刃无柄,两侧开刃,只能用指节衔着,可杀人于无形。”
听罢这番话,陆小凤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他和楚留香曾暗中检查过布政使的尸体。
尸体上只有一处伤口,便是在致命的咽喉之处,伤口很薄,从表面看,只留有一道血痕,像极了用剑刺出来的痕迹。
但仔细观察的话,便不难发现那并非是剑伤。
一柄极小极薄的刃片,同样能够制造出那样的伤口。
这少年,该不会就是他们要找的那名杀手吧?
作者有话要说: 说像刮胡刀片请注意:形似柳叶!柳叶!柳叶!(那么没逼格的武器怎么能配得上我们高端大气上档次狂拽酷炫吊炸天的小小╭(╯^╰)╮
第6章
直觉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有些人的直觉向来准确,有些人的直觉却向来不准,所以有些人相信它,也有些人对它嗤之以鼻。
陆小凤和楚留香恰巧属于前者。
这或许是一种天赋,一种上天赐予的本领。
正如他们先前直觉那名杀手还在江南一样,现在,直觉告诉他们,这个少年,就是他们要找的那名杀手。
陆小凤的行动能力极强,在褚宵走到醉仙居的门口时,他已经拎起酒壶,颠儿颠儿的跑到了楼梯口,准备直接去回一回褚宵。
于是——
“嗨,小兄弟,要不要一起喝一杯啊?”
褚宵前脚刚刚踏进醉仙居的大门,还没来得及看清里面的情况,视线便被一席抢眼的鲜红给遮了个严严实实。
这谁呀?
褚宵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比自己高了一头,穿着一袭大红色披风,脸上还留着两撇形状奇特的小胡子的家伙,心底满是莫名和警惕。
“在下陆小凤。”
尽管看出了褚宵的警惕,但陆小凤脸上热情的笑容却丝毫没有减退,他扬起手臂,晃了晃手中的酒壶,朗声笑道:“陆某对小兄弟一见如故,想邀你一起上楼喝杯酒,不知小兄弟可否给个面子?”
“你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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