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狩猎反倒成了主要内容。
“寡人同叶将军一道吧。”嬴政一锤定音分了组。
没人敢有意见,也不会有人有意见,因为无论是从年龄还是从武力值来说,这么分都是最好的。
便骑着马在林间走着,叶煜一边问道:“王上有什么想打的猎物吗?”
嬴政正在思索,忽然见前面的树丛里略过一个huáng褐色的身影,像是头小鹿,他立马从背上取出一支箭,闪电般地she了出去!
虽然叶煜并没有出手的意思,不过他这个反应也是快极了。
一箭扎了过去,叶煜原本还有些担心嬴政会she不中,结果才发现是自己想多了。
一声短促的动物叫声响起,众人便知道是she中了。
嬴政脸上微微一喜,亲自带了两个亲卫上前去收获猎物,而叶煜就在原地等他回来。
不一会儿,嬴政回来了,只是神qíng看和并不满意,叶煜正疑惑呢,瞧见了亲卫手上的猎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那后腿扎了箭的“小鹿”有一个白屁股,哪里是什么梅花鹿,分明是一只雄狍子。
在叶煜看来这也算是不错的收获了,但嬴政仍是不满意,“再去别的地方的看看。”
嬴政的运气非常好,每次都能很快遇上猎物,而且并非是因为有前方有凶shòu撞上来的,真的是纯属运气的那种。
比如现在,叶煜刚刚一箭抢在嬴政前面猎到了只猞猁,结果失了手嬴政转头就看到了一头梅花鹿,抢在叶煜前头给拿下来了。
这回可是头真的梅花鹿,而不是傻狍子。
正把箭从已经没了生气的猞猁身上拔下来的叶煜瞧见这一幕,失笑一声,回头看了看两人的猎物,对嬴政说道:“王上,该是差不多去与少成他们汇合了。”
毕竟只是一时兴起,差不多就该收手了,等到大家烧烤一番,再回去也快要huáng昏之时了。
嬴政不是没有自制力的人,尽管难得出来一趟,现在觉得意犹未尽,却也点到即止。
“少成?哦,是乐将军的表字啊。”嬴政思索了一下才想起来。
表字带成是很常见的,说白了就是烂大街,比如李信的表字就是有成。
其实乐叔不仅表字烂大街,名字更是同样。伯仲叔季,他名叔就是因为他上面还有两个堂兄,乐乘当时在战场上,没工夫多想,就给他取了这个名。
不过可惜他的两个堂兄,一个早夭一个战死沙场,不然乐家人丁也不会像如今这般稀薄。
“你同乐将军的关系倒是不错。”嬴政状似随口问道。
叶煜本就想帮乐家提提存在感,便不做掩饰的,浅笑着说了他同乐叔相识的经过,更提了他们这会儿是好友的事,又零零碎碎地说了些旁的。
嬴政听后,沉默了片刻才说道:“寡人听闻你同李卿以前也是挚友。”
叶煜面色一僵,不明白嬴政怎么突然提起李斯了,但转念一想,嬴政大概是在担心他。
李斯当初利用他,而如今,嬴政似乎觉得乐叔也在利用他。
因为他刚才一直在为乐家说话,也难怪嬴政会误会。
他看了看周围的亲卫,都是嬴政的亲信,便认真道:“臣帮衬乐将军一家,并非都是因为臣与少成是友人,而是因为乐将军一门可用。”
从乐乘乐间两次跳槽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想要一个贤明的、能重用他们的君王,而这些嬴政能够做到,他们自然就会恭顺的效忠秦国。他们有能力但是没有根基更没有利益瓜葛,最适合培养成嬴政的势力。
哪怕乐家忠心尚缺,但叶煜也不担心他们会再度跳槽。
秦国不缺士兵,更没必要接受赵国的降军,可是叶煜偏偏叫乐家带着七万赵军叛变入秦,说是说投名状,实则也有他自己的一份算计。
他是断了乐家的退路。
在战国虽说四处跳槽实属常事,可通常都是孤身一人,最多带点亲眷,平白无故带着大军归降,那是几乎没有的。
乐家从燕国道赵国再到秦国,若是再跳槽,也只剩下四国可选,有能力的人容易得到重用,如果不是有带军归降这个例子,他们就是跳遍七国其实也没什么,左右各国损失都不大,就当是个他国派来的客卿,用用也无妨。
但是现在他么要是跳槽会把兵也带走,那么敢用或者说敢重用他们的到底有几个呢?
乐家两个老将,哪里会不懂得这个道理呢?所以与其说是他断了乐家的退路,倒不如说这其实才是乐家真正的投名状。
嬴政细细思索后也明白了他的言下之意,看起来心qíng好了一些,“走吧,去与乐将军汇合。”
乐叔和李信那边只猎到了一对狍子、一只猞猁和两只野兔,就时间来说算得上是不错的成果了,不过还是比叶煜这边少点。
叶煜蹲下身,拎着一只兔子,拽着一条狍子腿问道:“烤一只兔子加头狍子,够了吧?”
哪怕四个人胃口不小,但一头狍子下去也绰绰有余。
李信和乐叔没什么意见,倒是嬴政却说:“换那头鹿烤吧。”
叶煜点点点头,让几个亲卫帮他把鹿抬到一边去。
乐叔不知道他会烹饪,看他打算料理猎物,嬉笑道:“好好一头鹿,可莫给烤成碳了。”
叶煜斗回去道:“想来乐将军手艺一定出众,不妨让煜尝尝?”
“好啊。”乐叔自信地应道。行军打仗多半都会烤ròu,他更是有家庭传承,自认为不会比叶煜差,便捞起边上的野兔手法熟练地处理起来。
李信瞧着这一幕,笑道:“要比得过叶将军,可难咯。”
嬴政听后奇道:“叶爱卿除了一手剑术,庖艺也惊人不成?”
李信回道:“定是比不上宫里的庖人,但味道有几分新奇,王上一尝便知。”
嬴政听后,颇为期待地看着忙上忙下的叶煜。
兔子体型没有鹿那么大,因此等到野兔烤好的时候,梅花鹿才刚刚上烤架。
乐叔给嬴政分了一份之后,拽了个肥硕的兔子腿给叶煜。
叶煜接过,chuī了chuī,在看起来不太烫的时候一口咬下,ròu汁迸发出来,一下子就引出了他的馋虫。
“怎么样?”乐叔手里也拿着一块ròu,却一口都没动,全程看着叶煜。
老实说乐叔的手艺是不错,但是和他府上的庖人烤出来的感觉差不多。
叶煜把兔子腿啃gān净了回他:“你得让王上评判。”
乐叔虽然想从他这里得到评价,但还是看向了嬴政。
嬴政看了看前方香气扑鼻的梅花鹿,想了想道:“先尝了叶爱卿的再说吧。”
这个时候撸串还是很上档次的,叶煜偶尔做几回,连李斯都赞不绝口。
那么大个鹿,全都大口吃ròu肯定会腻,于是叶煜弄了蜜汁口的、花椒盐口的、酸甜口的……甚至还烫了点秋葵。
乐叔得意地吃了一口,就知道自己输了,但是他并不失落,反倒一口气吃了不少,看起来挺喜欢的。
看着手里的串串,叶煜突然觉得自己作为穿越者,唯一的得意的地方居然是烤串,颇有种yù哭无泪的感受,心里盘算着水泥那边何时才能有进展。
大抵是这天回去后嬴政好好想过了,为了表达他打算重用乐家,他下令给乐叔赐婚。
不知是不是叶煜的错觉,他总觉得自那日过后,乐叔很少回来主动找他了。
乐叔自然不可能因为一顿烤ròu和他闹不愉快,那么……
叶煜心中隐隐约约冒出一个猜想。
作者有话要说: ①乐叔,字少成。自己编的。
第八十三章 乐叔心思嫪毐兴
一定是我想多了。
叶煜试着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然而他嘴角只有一个僵硬的弧度。
就像当初开始怀疑起李斯一样,无论他怎么对自己说, 心里总是有道声音在响着“就是了, 就是了……”
嬴政为乐叔指的是一位适龄的宗室嫡女, 那位宗亲作为秦孝文王的儿子一直不太受重视,不过没什么野心, 更没得罪过秦庄襄王,故而到现在过得还算不错。
乐家当然不必,也不会依靠一个女人融入秦国内部, 不过这次赐婚的主要含义是嬴政的重视, 如此一来这门亲事就没什么可挑剔的了。而且就算是乐乘从一个父亲的角度看也极其满意。
“将军,请抬臂。”见乐叔半天没有动静, 婢女轻声提醒道。
乐叔过了片刻,好似回过神来才缓缓抬起了手臂,看着两名婢女将一件玄色纁袡的华服给他穿上。
婢女一边给他整理一边解释道:“这是奉常寺送来的量个样的, 您觉得合身吗?”
毕竟是赐婚, 还是嬴政登基后头一回赐婚, 奉常寺自是不敢怠慢,这才刚刚订了亲呢,就开始准备起大婚的喜服了。
“嗯。”乐叔眼皮抬也不抬就回道。
婢女顿了一下,还是将一边放着几块布料的托盘托起,又问乐叔,“这是喜服的样式,你喜欢哪一款?”
托盘里的布料上绣着好几款繁复jīng致的花纹,不仅如此,就连布料都是他能用的最高档次。
可就算如此,乐叔也还是兴致缺缺,伸手随便点了一个说道:“就这个吧。”
他恐怕连上面是些什么花纹都没看清,胡乱应付过去后,看着陆续离开的婢女们,松了松肩膀长叹一口气。
衣服是美,想来人也美。
只可惜他已经有了心悦的人,便是再美的衣服再美的人也都看不进去。
他其实想过,如果秦王的赐婚晚点来,哪怕只是晚一天,他都能把自己的心意说出去……
他忽然嗤笑一声,摇摇头,拎起一旁的陶瓶,灌了口酒。
那样的想法其实也只能想想罢了,因为他和其他人一样清楚,那个人多么厌恶分桃之事。这才是他不敢开口的真正理由。
乐间拍了拍脸颊,心里有几分悔意,他想,若是那天没吃那么多鹿ròu,晚上就不会发现……
对友人有着龌龊念头的他,哪里还有那个脸面去见叶煜呢?
距离他的婚期还有许久,甚至连蒙骜都班师回朝了他也没和叶煜见过几次面,但叶煜却也从没问过些什么,这使得乐叔心下有几分不安。
他知道了吗?
乐叔心惊胆战地想到。
他不去见叶煜,只是怕自己在那双明眸下漏了泄,却从未打算与他断了友谊。
“叶煜!”朝后,乐叔终是忍不住叫住了叶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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