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棵树真可怕!”这简直是一层层的梦境,直叫人永无清醒之日。
“厍国人利用张家制造的青铜树,吸引这条巨蛇出来到底是为什么?”
“是不是为了让国王重生?那个将军不是说他们在这守着就是为了使国王重生吗?”
“这棵树太邪门,将军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我们无从判断。更何况厍国利用青铜树引出烛九阴,张家人不可能不知道。那在这样的祭祀之中,张家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张家和厍国到底是合作,还是一方命令一方?”
“烛九阴是上古兽类,据说原本是龙,是时间的始祖。会不会是当时的厍国信了这么一说,然后就向与伏羲交好的西王母请求制造青铜器引出这条蛇。”
“等我们回了张家,还是要问问大伯……”
“你想起来了?”从张启灵失忆后,忘了张瑞清的身份,都是叫他张瑞清。
“恩。我们下山吧,我这些天一直没离开这里,还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对了,以后我们不在张家的时候,就用别的名字吧。”乱世时,用用真名尚且无所谓,太平之世就得小心为上。
“好,可是我要叫你什么?小灵?”
张启灵理都不想理张绽。
“要不,我叫你小哥?恩,这个好,我不要我们做兄妹,所以不能叫你哥哥,那就叫小哥吧。小哥,我们走吧。”
张绽显形随着张启灵走下山,现在正值晚上,沐浴在月光下,让张绽决得很舒服。黎明之时,两人终于走到了一个村落。
天虽微亮,但已有些农家升起了炊烟。张启灵找了户人家,给了些银钱,吃了顿饭,也询问到了他们现在的位置。
他们现在在西安碑林杜城村,距离秦岭虽说不远,但也不近,可见那方青铜神树墓之大。
因为张绽的身体尚没有恢复完全,所以他们行走稍慢,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上海滩,此时的中国上海滩最为繁华,自然去那能了解到更多。
他俩询问到可以乘坐火车到达那里,据说飞机更快,可是能坐飞机的非富即贵,他俩是没这条件的。但火车对他俩来说可都是挺新鲜的。两人买了票,去了月台,要不是周围都是人,张绽真的想摸一摸,这东西真大。
这时候的火车只是比走路快了点而已,到达上海至少也要七、八天,因此张启灵订的是稍好的火车厢。开始两三天,张绽还挺有兴致的,可是时间久了,风景几乎差不多,她也就焉了。
八天之后,火车终于到达了上海滩,这里地处黄浦江入口,又是洋人租界,即使经历了战火,但这里也没有遭受多大的重创。
处处是精致的小洋楼,有轨电车,还有小轿车,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都让张绽觉得无比新鲜,但内心深处还是有点彷徨。这样的世界,她或许新鲜,但并不喜欢,太过纸醉金迷了。
张绽抬头看看身边沉默地走着的张启灵,看着他越发成熟的轮廓,心想:还好她还有他。
☆、第十二章 知晓两扇铜门
张启灵打算在上海停留一个多月时间,所以也没有住客栈,而是租了一间小洋楼。
他俩初到上海的时候,还是挺受瞩目的,先不论张启灵万里挑一的容貌,但就他俩身上的衣服就足够让人注目。上海滩,在当时的中国来说,是个和世界接壤的地方,大部分人的打扮都还是挺时髦的。
毕竟他俩还是要在这停留一个多月,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张启灵和张绽还是决定把身上的衣裳换了。
从张绽在青铜神树那昏迷醒了之后,就发现她身形虽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身上的这件衣服居然能换了,这下可把张绽高兴坏了。
上海卖衣服的地方有百货,也有成衣铺子,但要说买时兴的衣服,那还得去百货。
百货里基本上什么都有,衣服,鞋子,化妆品。张启灵作为一个男人,买他的衣服还是比较快的。原本张启灵选的都是长袍、缎面马甲,不过张绽可不依。
“伙计,有适合他尺寸的这种衣服吗?”张绽指了指某一位男客人身上的西装问道。
“不穿。”
“要!”
张启灵也不跟她争辩,只是看着他,张绽知道他没同意,不过没关系,买回去了她自然会磨得他同意的。
“这位小姐,这是西装,是需要定制的。”
“做一套要多久?”
“最快也要三天。”
“好,那就要一套白色的,一套黑色的。”她还没见张启灵穿过白色的衣服呢。
买完了张启灵的衣服,轮到张绽了。这下可犯了难,张启灵一大男人虽长得眉清目秀,但站在女人堆里,还是一件很尴尬的事,他很想出去,可是张绽一直牵着他,询问哪件好看。
“小哥,你看这里的衣服好漂亮啊!我都好想要。”
张绽虽然不是个人,但本质上来说,她也是女的,所以爱美是天性。
“喜欢就买。”钱在张家人眼里,就是个数字。
这百货店里只有旗袍和洋装,张绽就各拿了件试穿。首先是旗袍,这比较好穿。张绽走出去的时候,张启灵就觉得眼前一亮。
张绽的容貌自不必说,虽没有达到倾国倾城的地步,但沉鱼落雁还是有的,只是年级尚小未成张开,再加上她几千年来都修习佛经,周身都萦绕着一股平和的气息。身穿这洁白绣着粉桃花纹的旗袍,气质自是出众。
“小哥,好看吗?”
“恩。”
张绽笑眯眯地又去试了洋装,不过这一出来,张启灵的脸色可不怎么好看。这裙子的廓形狭窄紧裹身体,曲线毕露,手臂和小腿的都露出来。
“换掉。”
“不好看吗?”
“换掉。多订做几件旗袍。”
“我也觉得穿这件很奇怪。”穿惯了几千年包裹的衣服,突然哪哪都露出来,她不习惯,总感觉没穿一样。
订好了来取衣服的时间,两人又买了几双鞋,此时已经是正午了。
“小哥,我们去吃点东西吧,就去这一家。”张绽指了指左前方的一家装潢充满了欧式风格的餐厅,里头吃的是牛排。
待牛排上来的时候,张绽突然想起,这东西怎么吃?切着吃?有刀,可是筷子呢?张绽很聪明,她也不说话,就悄悄瞄瞄周围吃饭的人,都是怎么吃的。
原来是边切边叉着吃。
服务员尚在一旁,看张绽和张启灵久久不动刀,以为是不会用,正准备拿起刀来帮忙切,就见张启灵以极快地速度切好了张绽那一盘牛排,不仅快,而且切好的牛肉块块大小一样,服务员有些傻眼。
张绽暗地里窃笑,要说用刀,谁比得过张启灵。
张绽叉起一块慢嚼细咽,还挺好吃的。又叉了一块递到张启灵眼前,张启灵张口就吃。
两人吃饱回到家,张启灵就躺在床上发呆。张绽则是从小房间里头掏出一本册子,她总得打发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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