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黎曦式女主_祢鸢【完结+番外】(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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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戴安娜挑眉,“谁问过这个问题?蝙蝠侠本人?”

  黎曦没说话,算是默认了戴安娜的话。

  “本来我没有那个想法的,但是既然黎曦你提了,我突然很想知道你的答案。”戴安娜放下报纸,兴味十足地看着黎曦。

  黎曦一顿,垂眸看了看桌上的报纸,又抬眸看了看戴安娜,“……你认真的?”

  她干巴巴地问。

  “当然。”不然你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吗?“可以说说吗?”

  黎曦盯着戴安娜满是笑意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忽然低头捂住脸。

  小姐姐这么漂亮,她怎么忍得下心去拒绝她?

  药丸药丸药丸。

  她纠结了好一会儿,然后转着脑袋来回看。

  戴安娜好奇地跟着她的视线看过去。

  什么也没有呀。

  她在看什么呢。

  “我在看当事人在不在场。”黎曦看出她疑惑,跟做贼似的悄声道,“当着别人的面议论别人,感觉怪怪的。”

  戴安娜下意识地往某个方向瞥了一眼,可疑地沉默了几秒。

  “……Yeah.”

  他……应该、也许、大概,听不到吧?

  “算了。”黎曦环顾四周了一会儿,虽然没看见布鲁斯,但是突然泄了气。

  就算布鲁斯真的在这儿,且存心想隐藏的话,她也是察觉不到的。

  有灵力也察觉不到。

  也不知道他这身隐匿能力师承于谁,简直变态了。

  警察蜀黍呢,我要举报,这里有疑似伪装成人类的外星人!

  “你让我先想一想这个问题再回答你。”黎曦理了理情绪。

  她对蝙蝠侠不杀人这件事的看法是什么?

  她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哪怕是当初蝙蝠侠阻止她杀那个杀害她父母的凶手时也没有。

  一是因为懒得,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血条;二也是因为懒得,反正不关她的事,她才没那个闲工夫操心别人呢。

  黎曦撑着下巴,目光放空。

  蝙蝠侠不杀人,也许是为了自己不被掌控别人生命的快感控制,从而坠入黑暗;也许是为了不引起普通民众对他的恐惧,从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也许……是为了维护程序正义。

  蝙蝠侠或许是认为程序正义比结果正义更重要……不,他一定是这样认为的。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罪犯有罪,但是你知道他有罪,便杀掉了罪犯,这就是结果正义。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罪犯有罪,并且经过相关机关审理,判处他相应的刑法,这就是程序正义。

  ——宁可错放一千,不可冤枉一个。

  布鲁斯不认为超级英雄有代替司法机关定夺人命的权利,所以他不杀人,而是把活的罪犯和证据一起,丢到警察局去。

  如果他杀了人,那便是死无对证。

  你说他有罪?那拿出证据来呀。

  什么?你有证据?我不相信。

  毕竟你是能力通天的超级英雄,整座城市都在你的掌控之中,杀一个人如同捏死一只蚂蚁,伪装出一沓证据有什么难的。

  民众不会信服他的一面之词,司法机关也不会。

  他那样做了,会动摇到社会的根本。

  又是老生常谈的那个问题。

  有钱、有权、有本事,就可以为所欲为、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吗?

  那是不是人人都可以那样做?反正我有钱/有权/有本事,警察抓不到我,法律对我无可奈何,我说他是坏人,他就是坏人,死不足惜,不服气?你要抓我?那你怎么不去抓蝙蝠侠呢?他也是那样做的。

  人们对法律和司法机构的信任会越来越低,警察处理不了罪恶,那我来好了,警察无法为我伸张正义,那我来好了。人人都为所欲为,想弄死谁就弄死谁,哪怕对方可能只是骂了他一句,惹得他心生不快了。

  那个时候,社会会混乱,秩序会崩盘,哥谭,会如小丑所期待的那样,陷入更深、更混乱的黑暗之中。

  或许是黎曦想多了吧,但是哥谭这个地界,警察没什么卵用,法院没什么卵用,最普通市民的都是二十级小怪的水准,发生上述事件一点也不稀奇。

  思至于此,黎曦的动作忽然一顿,表情变得犹为古怪。

  MMP,她都在想什么啊,她居然是赞同蝙蝠侠的作为的!太可怕了,她在这之前怎么不知道?

  不,这不是我的问题,是布鲁斯这个人有毒,剧毒!

  我要吃点东西压压惊。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别去照亮别人。

  但是,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热量的人们。

  人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这是蝙蝠侠教会我的东西。

  ☆、中立

  黎曦麻木地塞了点东西进肚子,然后对戴安娜·普林斯道:“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就是,普通市民是没有资格代替执掌律法的人执行正义的,超级英雄也不能。”

  戴安娜沉思片刻,“也就是说,你赞同蝙蝠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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