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出身一个书香世家,家住李园。李家三父子俱擅长于文墨,都曾在科举中高中探花,有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美名。
传说李寻欢不止出口成章、满腹经纶,是御笔钦点的探花,在武艺上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名号也传遍大江南北,在江湖上有着六如公子的美称。
听说还有个青梅竹马的美貌未婚妻。
这就是个典型的人生赢家啊。凌欢曾经还这么感叹过,现在一看,可不是名副其实嘛!
凌欢瞅瞅他,道:“先说好,如果你要收留我的话可别问我要钱,我可是没钱付的哦。”
只见李寻欢皱眉点头说自然不会,一边问他要不要他帮忙派人将属于他的那部分钱财追回来,一边让他尽管放心的住在李园。
凌欢拒绝了他的第一句话,答应了第二句。开玩笑,他上哪里去找那么几个人来给李寻欢追着玩儿啊。
于是凌欢就这么屁颠儿屁颠儿的跟着李寻欢去了李园,开始蹭吃蹭喝的日常。
第42章 那把放荡不羁爱自由的
庄羽墨为人桀骜,就算遭受众多磨难也不曾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不曾弯下挺直的脊背,但傲气和自尊在绝对强大的实力面前都是无用的东西。
事后庄羽墨趁着云谙放松的功夫对她出手,他不知道在他看来的放松警惕不过是云谙的寻常状态而已,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放松不放松的,有的只是戒备和全力以对,所以庄羽墨又被教做人了一回,偏偏他还不死心,就算倒在地上浑身是伤动弹不得那颗心也还是蠢蠢欲动,云谙见了觉得好笑,她也有过这种时间段也理解他,不介意闲暇之余教导一下他,不过次数一多就有些就有些烦躁了,干脆下了狠手把庄羽墨打得重伤没有十天半个月来下不了床,这才清净了。
云谙向锦岚吐槽说,要不是打死他不太好她早就下手了,虽然他对她的威胁不大无法造成什么实际伤害,但他的视线总是如影随行,像只苍蝇一样,让人心生烦躁。
这时候锦岚就会摸摸她的脑袋,将她摇乱的簪子扶好,笑而不语。
凌欢跟着李寻欢回去的当天晚上,便请厨子满满当当的做了一大桌子菜摆在园内,林诗音与李寻欢共同作陪。
凌欢和李寻欢本是随便聊几句却发现对方无论是性格脾气还是行事作风都颇为投缘,于是两人便天南地北的聊开了,林诗音也是见识广阔不同于一般女子,有时候对人对事提出的观点和切入角度都让人感到新奇和惊喜。
凌欢:”能够得到林小姐这么一位才思敏捷秀外慧中的未婚妻李寻欢你可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李寻欢给林诗音夹完菜,正端了杯酒喝,听闻凌欢的话也只是笑了一下,朝他拱拱手,敬了杯酒,“寻欢三生有幸。”端的是一副写意风流的做派,又向林诗音举杯,“言容貌表妹倾国倾城,言性格表妹蕙质兰心,这般摸样的人儿本应只有天上有如今下了凡尘使寻欢一见倾心眼里再容不得其他人,今生能得表妹为妻,寻欢此生再无憾事。”
林诗音听了脸色微红,眼波含水,幸而天色已晚,烛火不太亮才没有将她此刻的模样表露无疑,可即便是这样也能让人感受到她的羞涩和喜悦。“表哥才是,我不过一个孤女而已,何其有幸才能遇到表哥……”
凌欢自己做过古人,也见过不少英俊潇洒的人士,但李寻欢这一身仿佛从骨子里生出来写意风流还是让他颇为折服,也为他能面无表情的说出这种话赞叹不已。
由于白日里是个天朗气清的好天气,夜晚也是皓月当空,美酒佳肴美景再加上志投意和的好友,更是兴致盎然。
聊着聊着李寻欢还和林诗音共谱佳音,一人奏笛,一人操琴,两人默契十足更是情投意合,眉目流转间那深厚的情意让凌欢觉得这曲《高山流水》充满了狗粮味。
夜色渐深,晚风渐凉,林诗音身体到底是弱了些,便离了席,剩下凌欢和李寻欢聊天胡侃一晚上。
凌欢喝小青蛙的酒到底是喝伤了,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想再喝酒了,此时他也只是捧了杯茶水慢慢喝着,他小口地喝着茶,想到白天的事有些打趣地问李寻欢:“你是不是看到有人有困难就会将他捡回去?”这么烂好心也不怕引狼入室。
李寻欢看着他有些无奈,他摇头道:“别的不说这点识人之明我还是有的。”
“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我是个坏的呢,你这般待我不怕我出手害你?”凌欢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目光灼灼,结果半天过去了他还是一副清俊儒雅的模样,半点不为凌欢的视线而动摇,只见他轻摇画扇,道,“是有这个可能,不过我还是无法对需要帮助的人视而不见。”
凌欢听完这话,沉默一会儿,给自己斟了杯酒,太久没有喝酒辛辣的液体一入喉便使他呛咳起来。才道:“你可真是个烂好人。”不过每个世界总是需要一些烂好人的。
李寻欢看着他笑起来。
两人天南地北的侃,从星星月亮聊到诗词歌赋,从风花雪月聊到人生理想。
凌欢虽然是白住,可李寻欢并没有怠慢他的意思,不仅贴心的在外园为他安排了住处,还给他派来两个如花似玉的婢女。
看着两个人比花娇的大妹子,凌欢不由得仰天长叹,这该死的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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