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学心要求播放照片,展示了死者下颚、双臂和大腿的淤痕以及口腔里上颚那个半弯形的伤口:“要同时造成这些淤痕, 需要死者躺下,被人从正面用力压着, 然后再被人用力挤压把嘴张开,把一个有半弯形或者圆形的物体塞进嘴里。我测量过,被告余中健虎口的长度是七寸, 跟死者下颚淤痕的长度吻合。”
“另外,死者左边的额头也有明显的伤痕,证明她临死之前曾经被人用棍状的硬物袭击过。警方在酒店已经找到了这样物品,不过证据被取消呈堂了。”
宋家齐一点都没被她那小小讽刺的意味激怒:“请问死者的致死原因是什么?”
“是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经过解剖,我们在死者的气管里找到大量的呕吐物的痕迹,同时死者肺部组织切片也证实她是因不能呼吸引致死亡。”
“请钟医生向法官同陪审员解释一下这个死因。”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呼吸和吃饭,分别经由气管和食道在咽喉处交汇。咽喉处有一处叫做会厌的软骨,吞咽时会厌暂时堵住气管,让食物只能沿食道进入胃内。会厌软骨的这种机理叫做咽喉反射,这种生理特性的存在不太可能使人在清醒时吸入呕吐物。”
“但是当一个人失去意识的时候,咽喉反射会减慢,不能及时地堵住气管。如果一个人如果在胃里有食物的并且又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发生了呕吐现象,胃内容物就会反流入气管,阻塞呼吸系统,导致死亡。死者就是这种情况。”
宋家齐点点头:“好多谢钟医生这么详细的讲解。最后一个问题,是不是所有虎口长度为七寸的人都有可能造成死者下颚的淤痕?”
“是,但是案发当天同死者有过接触的人只有一个余中健,这么巧他的虎口长度就吻合!”
宋家齐笑了:“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根据警方的最新资料,位于案发现场斜对面的608号房住客梁得发先生,虎口长度也都是七寸。而且,梁得发先生也都是案发现场另一位女孩梁美娜的亲叔叔,钟医生,请问这个算不算是巧合呢?”
“……”
陪审团的七人交头接耳起来。
“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钟学心沉着脸走下证人席,现在换布国栋上场了。
检控官对他寄予了厚望,一上来就把重要物证药瓶抛了出来:“请问Pro Sir,法证有所谓证据链的说法,这个药瓶已经离开案发现场这么长时间,你是怎么确认它没有受到污染的?”
“这个药瓶被梁美娜无意中装进自己的皮包带离了案发现场之后,一直在那个皮包里,跟着梁美娜从酒店到出租车到出租屋,之后就留在出租屋的衣柜里。而出租屋随后也作为案发现场被保护了起来,虽然那间出租屋有很多相关部门的人出入过,不过都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之下。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药瓶就像被一层一层地锁在保险箱里,所以绝对没有被污染过。”
布国栋非常自信地回答道。
宋家齐根本没有反对这样证物呈堂,只是不耐烦地翻着文件。
检控官打了个重拳出击,满以为对方会迎击,谁知对面只是泼了盆冷水回来。他自己稍稍郁闷了一下,让布国栋继续作证。
“我们测量过这个药瓶的瓶口,跟死者口腔上颚半弯形的淤痕完全吻合,而瓶口处也都验出了死者的唾液和DNA。瓶身上有被告余中健的指纹,瓶内粉末状物品经过化验证实含有氯安酮成分。”
轮到宋家齐盘问证人,他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问指纹:“布先生,你刚才说,瓶身上验出了我的当事人的指纹,是不是?”
“是。”
“请问还有没有其他人的指纹?”
“没有,只有被告余中健一个人的指纹!”
“那么,梁美娜把药瓶装进皮包的时候用什么方法避免了自己的指纹留在瓶身上?”
“……”布国栋沉思了一会儿才回答,“按照我的推测,药瓶应该是被其他的东西挡住了,所以梁美娜才没有发现自己从案发现场带走了药瓶,也没有把指纹留在药瓶上。”
“我没有其他问题了。”宋家齐说完并不坐下,反而向法官申请警方证人凌倩儿再次出庭作证。
法官看向检控官:“控方律师有什么意见?”
“我没有意见。”
布国栋走出证人席,跟早一步作完证的钟学心坐在一起,都在推测宋家齐此举的用意。两人神色交流一番之后,钟学心用极低的声音说:“是不是拖延时间安排让梁美娜没办法出庭作证的事?”
布国栋正待回答,凌倩儿进来了,他就先住了口。
凌倩儿则先介绍了上一次休庭之后警方重新找到的线索:“跟案发现场的607房间斜对面的608号房住户梁得发先生,于案发当天早上6点38分至6点53分这段时间,被案发酒店的停车场的监控录像拍到了在破坏被告车辆的视频。”
“经过警方的调查,证实梁得发先生同梁美娜的父亲是同胞兄弟。梁美娜九岁那年父母遇到交通意外去世之后,就被叔叔收养。由九岁到十二岁这三年时间,一直同梁得发一家生活在一起。在梁美娜十二岁那年,梁得发老来得子,之后就把侄女送到了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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