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法不徇情_生活入梦【完结+番外】(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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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亦霏点点头:“法官大人,我没有其它问题了。”

  刘律师站起身来:“李太太,请问你认不认识原讼人?”

  “认识,住同一栋楼的嘛。”

  “你知不知道原讼人家里也有房间出租的事?”

  “知道,她这个人最中意扮好心了,”李太太对包租婆有点不屑一顾,“明明已经穷到要出租自己家住的屋赚钱了,却死顶着不肯涨租金。现在还是收一个月八千元的租,这是四五年前的价位了嘛。弄得我们家的租客都有借口同我吵架不肯接受加租。”

  “请问李太太,你有没有同原讼人说起过不满意她不加租的行为?”

  “当然说过啦。我们整栋楼出租自己家屋子的人都有同她说过让她加租的事,人家坚持不肯加租嘛,我们有什么办法。”

  “李太太,请问你们有没有问过原讼人不肯加租的原因?”

  “她自己说是加租即是赶客,万一这个租客不肯接受加租搬走了,房子可能会空置。空置一两个月租不出去的话,少收两个月的租金一样赚不到钱,不合算。又说同租客相处得不错,万一同新租客处不好,又是一个损失。”

  “李太太,你的意思是原讼人亲口说,同与讼人相处得不错?”

  “是。”

  “即是说你没有听到过原讼人抱怨与讼人了?”

  “都有一次打麻将的时候听她说过,租客一回到家里就玩电脑,还开很大的声音,吵得她睡不好,只好出来同街坊打麻将。”

  “但是原讼人的邻居何太太说,原讼人比较少同街坊们一起打麻将,你对此又有什么看法?”

  “她有心脏病嘛,打麻将输输赢赢比较刺激,她受不了吧。”

  “你有没有怀疑过原讼人不加租的原因是因为同与讼人有不正当关系?”

  “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与讼人律师一而再、再而三地恶意揣测原讼人同与讼人的关系!”

  “反对有效,证人不必回答这个问题。与讼人律师,原讼人同与讼人有没有不正当关系同本案无关,请你不要再引导证人做出相应地推测。如果再有下次的,本席会视你的行为为挑衅法庭!”

  “法官大人,对不起!我没有其它问题了。”

  再请上来的证人就是包租婆自己了。她之前一直在法庭里面听审,把刘律师误导性的问话都听到了,坐上证人席之后就低着头啜泣。

  周亦霏轻轻叹了一口气:“原讼人,请问你现在可不可以接受询问?需不需要暂时休庭,让你缓解一下情绪?”

  包租婆抹了抹泪抬起头来:“不需要了,我可以接受盘问,你尽管问吧。”

  “请问你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把自己家的房屋租给与讼人的?”

  “嗯,四五年前。租约一年一定,今年的租约已经是第五份了,上个月刚刚签的。”

  “请问你同与讼人所订立的租约上,对于房租有没有约定?”

  “从第一次定租约开始,租金就一直是八千元。租约上规定了不能中途加租。”

  “你上个月刚刚同与讼人签了新的租约,租金仍然是八千元?”

  “是,我本来想加租的,不过他说工资没有涨,再加租他就租不起了。那我就没坚持一定要加租,继续照以前的合约同他签了。”

  “根据租约的规定,未来的十一个月之内你不能加租。那么三日前你同与讼人为什么会因为加租的事闹起来?”

  ☆、177

  “我的心脏病要长期吃药维持, 吃的药涨了价,两个孩子快要考中学用的钱更多,老公赚的钱加上现在的租金实在不够用了。我想早点同租客讲好必须要加租, 等一年后再定租约的时候就把租金涨到同街坊一样。我告诉梁国邦, 今年的租约已经签过了那么今年的租金照旧, 一年后加租。”

  “不过今年家里的钱已经不够用, 没赚钱的途径只能减少开支。我吃的药不能减,孩子上学的花费不能减,唯一能减少的就只有家用了。因为政府收水电费是阶梯收费,用得越多单价就越贵,所以我打算少用点水电,就规定了上厕所的时间, 家里用的电也都到点就掐。”

  “谁知才这样几天, 梁国邦就说不自由, 好似坐监,叫我放开限制水电。我同他讲没钱了, 想随便用的话今年就要加租, 结果他就……他就从厨房拿着把刀说要杀死我的子女,再同我同归于尽。”

  包租婆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周亦霏稍等片刻, 等她平静点了才继续问:“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与讼人在拿刀胁持你同一对子女的时候, 除了指责你加租、规定用厕时间让他有坐监的感觉之外,还说过他房间里的灯坏了你不给换,以及厨房里面丢了东西你赖他。这两件事你有什么解释?”

  “他房间里的灯只是一闪一闪的, 我老公说不是灯坏了,只是电路可能有点接通不良,想等周末他休息的时候自己修,不用请人来修浪费钱,并不是有心不给他换。至于厨房里面不见了东西,我只是问他一下,我的子女我都有问过,不是单单问他一个人。我不是连问一下都不能吧?”

  周亦霏点点头:“原讼人,与讼人租你家的房子已经有四年多了,在这四年多里面你为什么一直都没有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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