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糖醋排骨
史蒂夫连连点头,乖巧地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只手机来,能灵活操纵各种轻机枪、重型机枪的手指在这小小不到一巴掌的手机面前却是跪了。
他“灵活地”用一指禅尝试着发短信。
前不久才刚刚解冻的他,到现在还不能够适应现代世界。
这个世界变化得可真快啊,他沉睡之前,汽车还是有钱人才开得起的,现在几乎每家每户都有车子了,互联网也只是个雏形,而现在却是真真正正地一张网,沟通着天南海北的人。
负责陪他锻炼的特工建议他注册个twitter账号,用这种方式来加速融入社会。
“找到的新餐厅小老板娘人特别好,午餐#糖醋排骨#。”史蒂夫考虑了小十分钟才挤出这么一句话。
对于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家,这已经是极限了。
史蒂夫发了有一段时间了,估摸着怎么都应该有人点赞和回复,点开APP一开,一切都没有变化。
他手指一划,一条twitter弹了出来。
托尼.斯塔克:用奖杯来盛香槟,味道还不错。
下面附着一张世界最具创意公司奖杯的照片,里面倒满了冒着泡沫的香槟。拿着奖杯的男人嘴角带着一抹坏笑,被身着比基尼的美女们环绕。
史蒂夫看了下点赞数,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
他默默地把手机合上。
玩物丧志。
手机玩多了伤眼。
希思黎已经把排骨用滚烫的热水氽去血沫了,她把排骨沥干放在一边,把菠萝切成了丁,葱、蒜,柠檬等备齐全了。
糖醋排骨这道菜酸甜可口,但是有一点儿不好,油重了些,一般为了处理油,每个厨师处理方式都不一样。
希思黎为了照顾到外国人的口味,特地加了柠檬汁来调味和去油。
材料都备齐后,希思黎将排骨放入烧开的开水中,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生排骨直接炸不容易熟,很容易老。
而且煮过排骨的水还能够当作高汤,用来下面。
史蒂夫的鼻子像狗一般动了动,闻着空气中渐渐散发出来的味道。
“兹”地一声巨响,他的身体本能地戒备起来,迅速窜到厨房。
而当他看到眼前的场景后,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大火从锅中冒气,小老板娘却从容不迫地站在锅前,她的右手灵敏地一抖,锅中那排骨便在空中翻了个转,动作流畅自然。
那口锅少说就有十来斤,而里面的排骨则至少有6斤,希思黎算得很好,她饭量大,吃个三四斤是没有问题的,剩下的二三斤正好匀给这个客人,从昨晚看来,这个客人的饭量也不小。
“Amazing!”史蒂夫吃惊地看着希思黎,不到1米6的身体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
希思黎:……,信不信我36码的鞋子拍在你42码的脸上!
排骨的焦香已经爆出来了,外表炸成金黄色,大小均匀,希思黎飞快地把排骨捞起来,滤掉油,将葱、蒜倒入其中,爆出香味。
史蒂夫垂涎欲滴,巴在厨房窗口,移动不了脚步。
“滋滋滋”,芡汁已经勾兑好,希思黎把排骨倒入其中,飞快地将菠萝丁、糖也倒入其中,而后取出个盖子,焖了三四分钟左右,利落地将柠檬汁滴在排骨中,随手抄起芝麻瓶,一手“韩信点兵”使得出神入化。
“大功告成!”
刚刚出炉的糖醋排骨,色泽呈现糖金色,肉脆骨酥,汁液浓而不腻,点点芝麻点缀在糖金色的排骨上,卖相绝佳。
希思黎把已经煮好的饭舀了出来,分放在两个黑色红底大碗当中。
史蒂夫眼睛随着希思黎的动作而动,就算是英雄,也是人,是人,就离不开吃。
“这个给你。”希思黎把饭放在史蒂夫面前,洁白晶莹的米饭散发着氤氲的热气,希思黎配的是宁夏珍珠米,这种大米曾经还被列为贡米,可见其滋味不一般。宁夏地处西北,气温高,昼夜温差大,而水资源充足,种植出来的珍珠米软糯香甜,正好配糖醋排骨。
希思黎舀了一勺汁淋在饭上面,焦糖色的酱汁渗入白皙软糯的米饭当中,令人食指大动。
史蒂夫模仿着她也跟着将汁淋在饭上,他舀起一勺饭,送入口中。
酱汁里面有柠檬、菠萝的清香,配合着蒜、葱的香味,演奏出一曲二重奏来。米饭细细咀嚼,口腔当中有股甜味,香甜二味彻底了唤醒了沉睡的味蕾。
排骨肉嫩不老,骨头经过大火油爆后酥脆可口,整块排骨一入口就让人恨不得连骨头都不吐,直接咽下去。
就在史蒂夫彻底被这糖醋排骨俘获了心神的时候,Twitter正发生着一件奇怪的事情。
史蒂夫注册不到三天的号上,不断有人在关注着,数字从个位数蹦到十位数,再蹦到百位数,爆炸性增长的关注起先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关注。
但当史蒂夫刚才勉强挤出来的twitter转发量则更加可怕,短短不到半小时的时间,转发量已经超过了百万了。
“这真是奇怪,明明不过只是一条没内涵的信息,为什么这么多人转发?”——FANNYA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感觉我爷爷发的twitter都比这位博主发的有趣。”——GOD 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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