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阿布拉克萨斯死于“龙痘”“dragon pox”,一种巫师间的传染病,症状类似天花,水痘破裂后会留下疤痕。
其实这不是那种病,不过谣言很可怕,传多了也会添点那啥色彩,大家懂的
另外,查不到具体阿布拉克萨斯是多大去世的了,根据剧情需要,可能会把它提前
☆、第四章
凡妮莎·艾伯特的确是个漂亮的女孩。
她出现在分院仪式上的时候,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她有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卷发,快到腰的位置,梳理得整整齐齐。
她有一双翠绿的杏眸,睁大眼睛盯着谁的时候,很难有人能不被她明亮的眼睛所吸引。
二年级的卢修斯坐在最前面的位置上,身边是身份相等的同学、朋友。
他不像其他人,那么直接地注视坐在椅子上缓缓戴上分院帽的女孩,他只用余光观察她,看似在瞧着别的地方,其实他也在看她。
凡妮莎分院的速度很快,她被分进了斯莱特林,众人对艾伯特这个姓氏没什么印象,掌声也稀少内敛,大部分处于观望态度。
当然了,还是会有男孩因为女孩出色的容貌而释放善意,这就让女孩们有点羡慕嫉妒恨,尤其是同一年一起分院,身份高贵却不如她备受关注的贵族小姐们。
卢修斯真正注意到凡妮莎,是在正式开学,上了一个月的课的时候。
那天他下课和其他人一起去礼堂吃饭,在走廊里碰见了女孩子们之间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游戏”。
凡妮莎穿得有些寒酸,二手的、但洗得很干净的校袍,熨烫工整却边缘发黄的白衬衣,以及陈旧的二手课本。
她的东西从书包里掉出来——没来得及寄出去的信,写了许多笔记的课本掉落在地上,她身上还被泼了很多水,满身狼狈地蹲在那捡东西。
卢修斯穿着质地昂贵的校袍,领口绣着黑、银、绿三色的马尔福族徽,不经意的动作之间,会露出它蛇形的图案,与意思为“纯正永胜”的拉丁文。
凡妮莎低着头捡东西,微蹙眉头,表情倔强。
她的皮肤很白,不是苍白,是带着粉色的白,她蹲在那,漂亮的手捏着书本,哪怕只有一年级,哪怕出身寒酸,衣着破落,却一点都不显得卑微。
卢修斯路过她身边的时候,不自觉地伸出魔杖,低沉道——“清理一新。”
凡妮莎倏地抬头,绿色的眸子里盈满了诧异,她身上的袍子干净了,残破的书本恢复到了原来的状态,她迟疑几秒钟,对那个比自己高一年级,微抬下巴淡漠睨着她的男孩低声道:“谢谢,马尔福学长。”
她知道他。
当然,谁会不知道马尔福呢,哪怕是个混血,哪怕那么贫穷。
卢修斯没有理会她,什么也没说,直接和身边面露惊讶的朋友一起离开,并未对自己的行为多做解释。
从那以后,但凡遇见她被人欺负,被人算计的时刻,卢修斯都会忍不住出手相助。
有时候是不着痕迹地善后,有时候是轻描淡写地轻咳一声,让那些一年级的小女孩羞涩地跑开,更多的时候,是一个匆忙的魔咒,像第一次那样,冷淡疏离地快速离开。
时间长了,他都快成习惯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忍不住做这些,他告诉自己是骨子里的绅士风度在作祟,不愿意多想。
可随着时间延长,凡妮莎学会了自己保护自己,学会了韬光养晦,不再有那么多人能从她身上占到便宜,他不需要再帮她了,发挥那所谓的绅士风度,他竟然隐隐有些失落。
年纪一点点长大,他渐渐明白自己的想法和行为代表了什么,但他也很清楚,马尔福家不可能有一个混血的女主人,凡妮莎不但家世很差,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她一半的麻瓜血统,她这样的身份,充其量只能做一个情人。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听人提起了他在学校里对凡妮莎的特殊照顾之后,敲了敲手里的蛇头手杖,提醒了他这一点。
是的,只能做个情人。
他还是订了婚,四年级的时候,跟布莱克家的小姐。
学校走廊里,低一年级的凡妮莎抱着书和室友匆匆走过,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走在另外一侧的他。
他冰冷的目光定在她身上,她远远地回头望来,一脸困惑地对上他的视线,好像哆嗦了一下。
那时候她才三年级。
……
回到此刻。
凡妮莎放暑假,回到家里,却看见了门上贴着的招租告示。
她皱皱眉,打开门走进屋,看见母亲失魂落魄地坐在椅子上,身上穿着旧衣服,手里拿着旧钱包,里面没有几个加隆。
“妈妈。”
凡妮莎放下行李慢慢走过去,站定在母亲面前。
凡妮莎的母亲洛克希很快回过神来,尴尬地收起钱包,凡妮莎抿唇注视着她紧张无措的动作,轻声道:“我们没钱了,对吗?”
洛克希悲伤地低下头,拉住她的手哽咽道:“对不起,妮莎,是妈妈没用,我……我什么都做不好。”
她当然什么都做不好,她以前没结婚的时候,虽然不是出身于什么大家族,也是受尽宠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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