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làng苦笑一声:“我可不敢!怠慢了王公子,能有我的好么?我是想了另一个办法,能真真切切较一较你我的高下。”
王怜花眉梢一挑,就算是发问了。
“一招决胜负。”
王怜花立刻换了一脸鄙夷的神qíng。
“你这叫废话!你我要是能一招便决胜负,还用得着斗了这许多年?”
沈làng倒耐下心来,含笑解释:“不是你我,是你我各找一人,传他一招……”
话未说完,王怜花的目光已亮了。
“找的这人,该当是不会任何武功、甚至没听说过江湖人物的少年?”
“不错。”
“每人只传一招,不拼内力,纯以招式取胜?”
“这个自然。”
“至于传的是什么招式,你我当然不会透露给对方,却又要凭借对对方的了解,推测出对方可能教授的功夫,想出破解之法……”
“真能猜得到,那就是稳cao胜券。”
“这倒是有趣……有趣得紧……”
王怜花把“有趣”二字在口中折腾了几遍,猛地跳起身,顺手拉住沈làng的胳臂。
“走走走!百日之内,你我一招之决!”
·
“我……”王怜花憋了很久,还是不得不承认,“我输了。”
沈làng微笑:“但我却没想到,你真的只教了一招。单凭这一招剑法,足以震古烁今!”
王怜花想了想,也就平复了心qíng,渐渐露出些得意:“我早想过,对付你这人,实在不应该太复杂的。”又想了想,还是不得不叹气,“谁知你仍是棋高一着!”
沈làng却诚恳地摇着头:“你这一招乃是自创,况且从我们出发,到今日也不过短短百天,这份才qíng我是远远不如。”
王怜花似听懂了什么,目光一闪:“你那指法不是自出机杼?”
沈làng点点头,已露出他那招牌式的微笑:“是花叔叔的传授。”
·
对于不会武功的人来说,仅仅一招,就是再神妙,也远远无法改变命运。
两个比武少年各自拿了那两位“奇怪的叔叔”的报酬,转身离去。
就连沈làng和王怜花自己,也没有再想过那对决两招会如何传承下去。
有时世事就是这么巧合。
学了剑法的少年,仍是忘不了那无双一剑的风qíng,每每拿根树枝,在僻静的屋后使出来。
他家离“一门三探花”的李园,不过隔了两条街。
有一次少年又使这一招的时候,恰巧路过个青年公子,在他身后目不转睛地看了半晌。
多年之后,那一剑划过空中的绚烂光芒,再现于一柄被江湖人称作“例不虚发”的飞刀之下。
学了指法的少年却是个市井中的小混混,自从有了这招指法傍身,也不知摸了多少人的钱袋、玉佩、扳指,从来没被抓住过。
除了一次。
那是个身材高大挺拔的汉子,光看背影也觉得傲气凌人。少年刚伸手,便被他一把拿住了手脖子。
少年疼得直叫,正想撒赖,那人却又放了手,上下打量着他不放。
然后少年就被那人带走吃了顿好的,问他这“手艺”是跟谁学的。少年不明白,只是看在一顿饱饭的份上,使出了浑身解数,那人拿出什么东西,他就二指夹什么东西,又稳又准,一次也没有失手。
少年离开的时候,仍不知道那人究竟是谁,只记得他一身白衣,一脸傲气,站在街上就像jī群里的一只仙鹤。
“银戟温侯”吕凤先,因耻于自己在兵器谱中第五的排名,从江湖中销声匿迹。待他复出之时,已练就了一门绝世无双的指法。
他只手二指之间,还没有什么夹不住的东西。
有些听说过江湖旧事的老人,都说他这门功夫,与当年花满楼的“灵犀一指”极为肖似。
但吕凤先怎么会认识花满楼的呢?
·
英雄少年江湖老。
吕凤先早就不是少年,老得自然更快些。只不过人老了,心境也平和了,昔日那些恩怨qíng仇,如今只是佐酒小菜。
他唯一觉得遗憾的,是自己没成个家,留个后人,也没收个弟子,把他引以为傲的武功传下去。
他又倒了杯酒,刚仰头yù饮,左手往后一抄,就抓住一只细小的手脖子。
那个想摸他钱袋的少年疼得嗷嗷直叫,却也没什么惧色,想是被抓习惯了。
吕凤先突然就乐了,自己取下腰间钱袋往少年手里一丢,另只手放下酒杯,二指闪电般地一夹。
少年眨巴眨巴眼,这才发现钱袋正在他二指间挑着。
带着微醺之意,吕凤先笑道:“想不想学?”
·
少年叩头拜了师,吕凤先才问起他名姓。
“我姓陆,没名字,他们都叫我小陆!”
等知道了师父的名姓,小陆的眼睛更亮了。
“吕奉先?就是骑赤兔马的那个温侯吕奉先?”
吕凤先还是未成名的时候被人这么问过,这些年来,他的名气可比辕门she戟那位要响亮得多了。
所以他也没生气。
“不是那个奉,凤凰的凤。”
小陆拍起掌来。
“这个名字好!师父,我既是你的徒弟,名字自然也跟着你!”
吕凤先怔了怔:“你要叫陆凤?”
“师父你是大凤,我就是小凤。我从此叫做陆小凤!”
【完·小凤凰么么哒】
作者有话要说:
吕凤先和陆小凤的时间上可能不太对,大家看着玩就是了。
第201章 【番外】山之华,月之芳(一~二)
一
当蓬山上的舍身木终于结出果实的时候,所有的女仙、就连碧霞玄君也禁不住欢欣鼓舞。
三十年,芳极国没有国君、也没有麒麟的日子,持续了整整三十年。对于仙人来说或许只是短短一瞬吧,但人间早已几度兴衰。
幸好惠州侯月溪接受了景王的建议,建立月yīn之朝,暂摄芳国朝政,不然国内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
即便如此,因为“没有国君也没有麒麟”而加诸在人们心中的惶恐,仍在渐渐扩大。
芳国、失去天命了吗?
这种想法有如微弱的火种,一直压抑在心底,是压抑不住的,迟早会爆发出来。
峰麟来得正是时候!
——女仙们不约而同地这样想。
麒麟的卵果,在成熟之前,是看不出xing别的。但由于上一任是雌xing的缘故,大家先入为主,提前十个月就开始这么称呼了。
结果是当女怪从舍身木上接下初生的麒麟时,尖叫得险些将新任蓬山公摔在地上。
白蓉的温柔和稳重,是玄君最珍视的一点,本来是相信她会是抚养蓬山公最可靠的人选的。
不过当听清她惊叫的是什么时,女仙们也纷纷露出了诧异、不信、甚至是有点失望的神qíng。
“峰麒!……是峰麒!……”
麒为雄,麟为雌。女仙们就算升仙,毕竟还是身为女xing,一直幻想的“峰麟一定是个可爱的小姑娘”一旦破灭,qíng绪立刻就低落了不少。
被指命服侍蓬山公、骄傲地沐浴着众人羡妒的目光的红袖和甜儿,更是一下子就泪光盈盈起来。
怎么会?怎么会是峰麒?……
这样就没办法给峰麟梳漂亮的发髻了呢!……
好讨厌……
可怜的峰麒,在出生的第一天就遭到了蓬山上下的集体鄙视。
除了玄君……大概吧……
玉叶从已经冷静了大半的白蓉手中接过新生的麒麟,一下子就瞪大了眼睛。
“这、这是……”
能令经历了无尽岁月的玄君口吃的,只有千年罕见的异数了吧。
“这是白麒麟啊!”
红袖和甜儿立刻手拉手挤了上来。如果不是太过不恭,几乎要从玄君臂弯里抢走那个小小的身体仔细观看。
和寻常麒麟huáng色的皮毛不同,峰麒通体都是玉一样的白色,鬃毛则是银白色而不是淡金,看起来更明亮的同时,也显得更加孱弱。
“湿、湿湿的……”
红袖终于忍不住用一根手指抚过那些鬃毛,有点怜惜地说。
“眼睛还没有睁开呢!”甜儿有着类似的观感,“好小……”
像是响应她们的话一般,麒麟半抬起头,微弱地叫了两声。
“小羊羔一样!”
“是不是饿了呢?白蓉,白蓉你快喂他!”
满怀的失望和不可告人的嫌弃全都烟消云散,女仙们七嘴八舌地回忆起上一任蓬山公的养育经验,随后纷纷行动起来,只剩下重新怀抱峰麒的白蓉,和玉叶。
蓬山、又变得热闹了呢!
玉叶满意地微笑。
二
麒麟通常需要五年的时间化为人形,并开口说话。在那之前,女仙们的工作,和养育一只普通的幼shòu,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峰麒似乎是个例外。
从第四年开始,他奔跑的速度就变得让女仙们无法企及。几乎不逊于成年麒麟,那是像风一样的速度。
或者,用红袖的话说,“疯了一样的速度”。
也只有白蓉才能在他跑掉一刻钟后还能将他成功地追回来。
女怪的力量,是随着麒麟力量的增qiáng而增qiáng的。也就是说,至少在奔跑这方面,峰麒是完全成熟了。
玉叶认为这是个好兆头。比起将最初的十年失落在蓬莱的泰麒来说,峰麒的成长实在令人可喜。
只是女仙们为了他这种行踪不定多花了几倍的心思而已。
第五年,峰麒如众人所愿变成人形,是个面目俊秀得让人移不开目光的男孩子。银白的鬃毛变成齐肩发时,非但不显得诡异,反而增添了一种高贵的气质。
女仙们喜欢得像疯了一样,不停地给他做各色服饰,用自己家乡最华丽的方式打扮他。
即便升仙多年,这种时候的女仙,也都和凡俗乡里那些热心的姐姐大婶没什么两样。
只不过这种热心只持续了不到两年之久。
渐渐长大的麒麟会在女怪的看护下走下蓬山,到huáng海的边缘历练。就像人间流传的那种“打怪升级”一样,从弱小的妖怪开始,积攒打斗和收服使令的经验。
52书库推荐浏览: 莫沉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