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们现在怀疑前两起凶手使用的凶器是抽象雕塑一类的东西。
法医和鉴证都怀疑是模仿杀人,但是龙王社袖章的事眼下还对外保密,出现在现场的袖章又都血迹斑斑,鉴证清洗后才确定是龙王社的袖章。
这一点应该不会泄露出去。
“看似相似的案子其实有很大差别,所以我们这边怀疑凶手不是同一个人,但一定认识前两起案子的凶手。”
Madam李思索着,“还有死者的年纪。”
四起案子中,有三名死者年纪在六十岁左右,但被抛尸在医院的阿宏却不到三十岁。连环变态杀手应该不会这么突然地改变受害者类型。
凶手为什么忽然改变受害者类型?
最常见的理由是阿宏藏着某些关于杜大飞的重要消息没有告诉警方,他以此胁迫凶手,从而被灭口。
而在死者中,三名确定了身份。其中两个死者(杜大飞、阿宏)有直接联系。
“结合凶杀手法,根据慕斯的推测,何炳、杜大飞、阿宏三人都有联系。可是你们又说凶器不同。”madam李叹着气揉着太阳穴。
感觉有些混乱。
“可那不过是巧克力的推测,说不定这次钻了牛角尖的就是巧克力。再说,十一年前没能找到的人,现在还能找到吗?”阿强打着哈欠,“何况,真有联系就说明巧克力的朋友没死,但如果没死,为什么他不回来找巧克力。难道像那些狗血电视剧写的,他失忆了?”
话才说出,阿强就被阿美狠狠踩脚。
“你说的我一直明白。”慕斯对阿强勉强笑笑。“但明白不等于死心。我有个习惯,只要有疑惑就一定要查清楚,不找到真相绝不罢休。就算和我预想的不同、这件事和安德烈的失踪没任何关系,我也不会放弃寻找安德烈。”
一定要得到一个结果。
其他人都很安静。
慕斯使劲眨了眨眼睛,将眼泪压回。
嘻嘻一笑,“继续。”
然后,就是抛尸手法。
凶手一夜杀了两个人,还将尸体藏入美容会所和医院。之前却只是抛弃在室外。
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样抛尸?
为什么又要选择这两个地方?美容会所和医院,对凶手有什么特别的含义?
后两起凶案都发生在邹启被抓的当晚,案子的各方面都和之前的案子截然不同。
“就像是要竭力证明邹启无罪一样。”madam李轻声道,“但凶杀手法差距太大了。又排除了模仿杀人。这种没有嫌疑反倒更有嫌疑。依我看,嫌疑最大的还是邹启。”
阿强似乎想要分辨,madam李制止了他,“我去问过何炳的家人了。”
何炳的确找校保卫处问过是否招新人,邹启说案发当日他找何炳也是为了这件事。他是在超市认识的何炳,两人相谈甚欢,成了好友。
但Madam李问过,何炳的妻儿都不认识邹启。
既然是相谈甚欢的好友,何炳为什么从不介绍邹启给家人认识?
何炳的妻子还说,何炳相当大男人主义,从不肯进超市那种“女人才去的地方”,单独一个人进去买东西,更不可能。
邹启可能在撒谎。
何炳想要介绍帮忙介绍工作的人,一定是邹启?
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邹启被问询时就发生了另外两起凶杀案。这两起案子的发生就像在竭力证明邹启无罪。太刻意,反而觉得有问题。
但若要做到这点,凶手应该不止一个人。
可调查又说,邹启来香港不到一年,除了一起工作的人,似乎没什么熟人。
可是私下呢?
邹启真没有很私密的朋友?不被外人知道的那种?
“你的意思我们懂,但前两起凶杀案,邹启的确有不在场证明,也被我们证明了。所以我们根本没办法将他请来聊聊。这怎么办啊?”阿美咬着笔头问。
“madam李的意思是邹启的不在场证据本身就有问题?”慕斯说。
Madam李点点头。
“你们以为生活处处都是《名侦探柯南》啊!处处都有人伪造不在场证明啊?”阿强顺口调侃,却没人搭理他。
大家都在想着同样的问题。
除了邹启,还有没有第二个嫌疑人。
没有。
越调查,越觉得邹启嫌疑最大。
会不会就像madam李说的,邹启身边还有一个人,因为邹启被问询,另一个人便接连杀两人替他洗脱嫌疑。
阿美举手,“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改变作案手法?如果是一伙人,应该知道对方的习惯。”
Madam李微微颔首,“没错,除非……”
“除非有什么逼不得已的理由。”
慕斯想起凶器,“或许……是因为前两起凶杀案使用的凶器。鉴证不是也说了吗,那凶器形状很奇怪,而且很沉。会不会,邹启被我们带走的那天,另一个人因某种原因拿不到之前使用的凶器,或者凶器出了什么问题,这才不得已选择了石头?”
“这样,继续监视调查邹启,要不找出证据证明他的嫌疑,要不彻底洗清对他的嫌疑。不要打草惊蛇。同时,查找第三个受害者的身份,从中梳理受害者关系。”madam李下令,同时打开电脑给总部打报告,要求增派警员来他们这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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