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_二月萧瑟【完结】(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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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床,抱着四爷坐在沙发上,慕斯摊开笔记本,回忆十一年前的失踪案。

  慕斯记得很清楚,当年她和安德烈分开是在下午四点,意识到安德烈可能出事却已经是第二天。过去安德烈也时常离开很久才回来,所以一开始慕斯并未在意。

  这才错过了最佳的营救时间。

  何炳的死应该看见了案发经过,从这点推测,案件应该发生在当年何炳的所在地。

  慕斯去查了,那天是周三,何炳值晚班,但因为另一个门卫家中有事,所以他下午三点就到了。学校要求,门卫值班的时候不能随意离开,一旦被发现就要扣工资。何炳是个顾家的人,一定不会到处乱跑。

  那么——

  何炳只可能在一个地方目睹安德烈的事情。

  学校?!

  说来,当初搜查的时候,警方对学校几乎没有多加注意。因为在大家的概念中,学校是安德烈最讨厌的地方,而且当时已经下课,安德烈怎么也不可能来学校。

  但不可能来学校,不等于案发时安德烈没有经过学校。

  可安德烈明明是帮着慕斯买杨枝甘露去的,他忽然去学校做什么?

  看看时间,快上班了,快速洗漱,慕斯将四爷丢进了警犬队,并且告诉他,要从学习叼着饭盆领午餐开始做一只好狗!

  将安德烈的事情压在心口,慕斯今天的任务是盯梢邹启。

  她和阿强商量过,一人盯上午,一人盯下午。不盯人的时候就可以调查。

  慕斯选择了下午盯。

  清晨她去了一趟母校荣恩中学要了事发当月的所有档案。万一,能发现一些什么呢?虽说这种做法是大海捞针,但至少海里还有一根针可以捞。

  之前波姐来电话,说虽然不确定第三名死者身份,但从健康状况等来看,怀疑第三名死者也是流浪汉。所以,慕斯去找流浪汉,以确定是否还有人忽然失踪。

  四名死者中三名是流浪汉,会不会之前她钻了牛角尖,案子和十一年前的失踪案无关,“流浪汉”才是凶手选择的标准?

  查了一上午,无果。

  午后,阿强打来电话,告知了邹启现在的位置,邹启今天上晚班,眼下有空闲,正带着才放学的妹妹在外面玩。

  听见那个地址的时候,慕斯有些疑惑,却还是去了。

  她到的时候,邹启正带着妹妹在小店里吃午饭,有小孩在身边,邹启应该不会犯事。

  慕斯买了个面包藏在暗处盯梢,思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为什么邹启要来这里?

  这一带有一家卖机车配件的小店,机车爱好者在这里可以找到很多配件。以前慕斯和安德烈、粉仔经常来这里。所以很清楚。

  但邹启为什么会带妹妹来这里?

  难得的可以陪着妹妹玩耍的下午,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

  这一带根本没有适合小孩玩的。

  啃着面包,慕斯朝那家以前常去的机车配件店非了眼。

  配件店门口停靠着一辆深黑色的炫酷机车!

  EBR 1190SX。

  慕斯就忍不住走了过去,果然是EBR 1190SX。之前慕斯曾在饭店门口见过一次这种车,那天阿强吃饭不带钱,害得他们俩险些被扣押~~

  这种车不多,难道是之前见到的那一辆?

  正想着,机车的主人从配件店走了出来。果然就是之前在饭店遇见的那个机车美女。阿强那天想要调戏结果被反调戏的那位。

  看见慕斯,机车美女也有些惊讶。

  “你喜欢机车?”美女说话的声音很好听,他穿着机车夹克和牛仔裤,一身的打扮慕斯都喜欢。

  “喜欢。我其实很想买这款,这毕竟是Erik Buell设计的年产100辆竞技车啊!”慕斯越说越羡慕,忽然想到之前买的那一堆裙子,她竟然为了吸引男人的目光买裙子!!!花掉的钱只会让她离EBR 1190SX越老越远啊……

  ┭┮﹏┭┮

  “在女生中很少遇见你这种的。不过似乎和我很合得来。”

  机车美女伸出手来,“认识下,你好,我叫丽兰。”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下设定:

  其实我很早就想让龙王社那帮人出来逛逛,但是……大家也知道,因为慕斯的身份,大家对她自然会刻意远离。

  尤其是宁柠,以皇龙那护犊子性格,自然会严禁宁柠和慕斯接触。

  水龙又不可能主动介绍,所以,之前一直才写龙王社那群人写得很少。其实我也很想把大家放出来!!!但是,在逻辑上不对啊~~~~

  写了二十万字,终于算是正式认识了!

  大家可以上场了!!!!

  二十万字……

  男女主还没kiss过,这真是一本河蟹的书啊…………………………

  ┭┮﹏┭┮】

  第42章 chapter42

  机车美女伸出手来,“你好,我叫丽兰。”

  “慕斯。”互道姓名后,慕斯问起这辆车,“你选配件是因为车子什么地方有问题吗?我看这辆车似乎很好啊。这是昨年的款,不过你把车保护得很好,看起来就像是才买的。”

  “没错。”难得遇见知己,丽兰哥有些眉飞色舞。他说最近要参加一场比赛,选好配件不过是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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