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他便收拾好了包裹,离开了哥谭。
等到再次回来,他成为了蝙蝠侠。
布鲁斯觉得哥谭是一座病入膏肓的城市,而像赛琳娜和布洛克那样的人,组成了它被癌细胞侵蚀吞噬的肢体,他们像蚊子似的生活,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
而布鲁斯决心改变哥谭。
......
人的主观印象总是历久弥新,并且具有洗脑般的影响力。
布鲁斯扫过周围拉着行李箱的人,看到一个皮肤白皙,十八九岁左右,留着黑色短卷发的少年,他有双浅棕色的眼睛,正站在机场出口处四处张望,微抿着嘴唇的样子看起来既天真又有些阴郁。
直觉告诉布鲁斯这个人就是布洛克——他完全和小时候长得一个样。
在他离开哥谭去世界游历的多年间,一直是阿尔弗雷德在维系着赛琳娜和布洛克的联系,直到几年前布鲁斯回到哥谭,两人才断断续续有过几次对话,还是通过电子邮件。
于是,刚下飞机的布洛克背着他稀薄的背包,眼睁睁看着布鲁斯那张在报纸和杂志上出现过无数次的脸——从他身边一闪而过。
布洛克还目睹了那张帅气的脸从面无表情到堆彻上友好礼貌的笑容。
布鲁斯走过去握了握黑发少年的手,丝毫不见任何生疏,他一身西装三件套,金属袖扣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袖口下还露出一截鳄鱼皮表带,可谓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精致贵气。
布洛克看的有点牙疼。
少年突遭知名霸道总裁的搭讪,一时间整个人都懵了,他连忙摆摆手,脸红红的说:“不不不,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布洛克·朗姆洛...”
无孔不入的哥谭记者不知道从哪窜了出来,对着两人狂摁快门。
布洛克走过去,拍拍布鲁斯的肩膀,又顺手捏了捏。
“嘿,伙计!”
被人突然从身后碰触,布鲁斯的肩膀微微一僵,接着,他放松了肢体,面露惊讶地转过头来。
只见一个同样黑发棕眼的男人站在他面前,中等身高,手里还夹着一根刚刚点着的鱼/雷雪茄,皮衣外套的拉链拉开了一半,配合着他的墨镜和短靴,营造出一种看似浮夸却十分贴合他气质的硬汉形象。
就是和霸道总裁的气场十分不和,简直南辕北辙。
布鲁斯不愧是在无数名利场打过滚的资深富豪,他脸上的表情没变,保持着那种被哥谭报纸形容为“甜蜜”的笑容,给少年道了个歉,便载着布洛克扬长而去。
布鲁斯一只手握着方向盘,眉眼间带着年轻富豪的风流和神采奕奕,关心地问:“有地方住吗?不如先在韦恩庄园住一段时间?”
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宗旨,布洛克爽快地说了声谢谢。
“赛琳娜见到你会很高兴的,我已经通知了她,她现在在巴黎,明天早上就能赶回来。”布鲁斯拐了个弯,在机场外把车飚上了一百迈。
布洛克手里还夹着那根需要接近一个小时才能抽完的雪茄,闻言有些好奇地转过头来,把布鲁斯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下了个定义:“你和小时候不太一样。”
布鲁斯露出一个让布洛克更加牙疼的笑容:“你不也是吗?”
布洛克脱掉外套,露出胳膊上狰狞的骷髅头纹身,他直言不讳:“我刚刚拍你肩膀的时候,你的表现可不像一个富家少爷。”
布鲁斯揣着明白装糊涂,他皱了皱眉,垂在额前的黑发顺滑又柔软,冰蓝色的眼睛清澈的像布洛克曾经在瑞士看过的那片湖水。
“什么意思,我没太听懂。”不学无术的布鲁斯·韦恩说道。
在肌肉训练上下过苦功的布洛克清楚,刚才布鲁斯在他手掌下崩起的肌肉可不是花架子,那种坚实的力量感和爆发力比起他来也不遑多让。
布洛克吸吸一口雪茄,摇摇头:“没事,别管我,我瞎扯淡呢。”
谁还没点秘密呢?
而有些秘密一旦暴露,付出的代价可能就是自己的全部身家。
过了二十分钟,奔驰AMG终于驶入了市区的街道,被五颜六色的轿车不尴不尬地夹在中间。
哥谭市的天气一如既往的阴沉,好像永远也不会有个晴天,稀稀拉拉的小雨很和适宜地下了起来,浸湿了粗砾的沥青路面。
比起布洛克离开的时候,哥谭多了很多高耸入云的高楼,但整座城市还是弥漫着一股他熟悉的,破旧的金属味道。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布洛克敏锐地捕捉到一个让他有些诧异的事实。
企鹅人,奥斯瓦尔德·科波帕特,他在竞选哥谭市长。每隔几百米街边都会摆上他的宣传标语,而前方的巨型LED屏正在播放他的宣传演讲。
他自诩为一个执行力十足的行动派,改革派,竞选口号是“Make Gotham Safe Again”,让哥谭重获安全。
“啧,”布洛克感叹,“还挺人模狗样的,你觉得他这样能成功吗?”
布鲁斯眼底滑过一丝深沉的忧虑,表面上依旧装作漫不经心:“上个星期的民调现实他的支持率领先于其他候选人,至少百分之四十的哥谭市民认为企鹅人能代表他们。”
布洛克耸耸肩膀:“哥谭比我离开的时候更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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