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许多事都是这样吧,轮回般让人绝望,不可改变,上天注定。
☆、第十九章
李寻欢狠狠咳了一阵,硬是提气压住了咳嗽,这种运功压制的法子用多了便无效,而且会很伤身,咳嗽被压下去之后下次爆发会更猛烈,李寻欢已顾不得了。
他努力站直身躯面对阿飞,他一定要站得笔直,他不希望最后留给阿飞的印象是衰老和羸弱,他从不肯在人前示弱。
他不仅站直了,还用尽全身力气在脸上摆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
他知道他一定要让阿飞觉得自己对他毫无情意,阿飞才会死了这条心。
阿飞那么年轻,那么单纯,那么美好,自己则垂垂老矣,尝遍人间百味世态炎凉,早被世俗污染得乱七八糟,心也千疮百孔,怎配得上如朝阳般冉冉升起的阿飞?
他们能再次重逢,能朝夕相处五年,已是李寻欢之幸,如何敢说其他?
阿飞进入江湖后很快会成名,他会遇见很多好朋友,好兄弟,会有一个比林仙儿更好的女人来爱他,为他生儿育女。李寻欢深知没有完整家庭的阿飞对家的渴望有多深,只有女人才能带给阿飞一个完整的家。
引发阿飞的□□,让阿飞对自己起了邪心已是罪该万死,李寻欢如何能毁灭阿飞拥有一个家的梦想?
人言可畏,众口铄金,千夫所指不是那么好受的,阿飞年少单纯,李寻欢却是懂得的,如果今日心软继续跟阿飞相处下去,到日后某一天阿飞醒悟之时,一定会怪当年的自己为何不阻止他,那时的李寻欢又该如何自处?
自己身患肺病,不知哪天就离开人世,自是不必在乎世人眼光,阿飞还有那么长的人生路要走,阿飞的性格还未真正成型,这种时候答应阿飞,便相当于是引诱,是迷惑,是哄骗,是自私,是只顾眼前不顾未来,是只顾享乐不顾大局。
是该下地狱的!
想到这里,李寻欢再无一丝犹豫,他向前走了一步,离阿飞非常近,深深看他最后一眼,什么话都不再说,转身便走。
脚步似有千斤重,走路这种简单的事情此时变得十分艰难,李寻欢咬牙挺直身躯,迈步向前,胸腔里烈火灼烧般疼痛,李寻欢全然不管。
火烧吧,烧吧,就让这火焚毁了这幅臭皮囊吧。
风吹吧,吹吧,就让这风吹散了行尸走肉般的残躯吧。
若能立时死去,也算是种解脱吧。
可惜死前无酒。
李寻欢义无反顾地向前走,面上没有泄露丝毫内心波澜,只有缩在衣袖里的双手,捏成了拳头。
“咳咳咳——!”他又咳了起来。
身后传来阿飞的声音:
“你说年年除夕夜我们在一起吃饺子。”
李寻欢的脚步一顿,片刻,继续向前。
“你说以后每年都要给我过生日。”
李寻欢咬紧牙关,太过用力腮帮都酸了,心跳变得剧烈,捏成拳头的双手微微颤抖起来。
“这碗长寿面,原来是最后一碗。”
李寻欢感到心脏被人揪住,手脚开始变凉,颤抖蔓延至全身。
“你骗我。”
“啪!”地一声,阿飞把面碗摔碎了。
李寻欢想走快些,尽快脱离阿飞视线,他无比庆幸自己是背对阿飞,阿飞看不见自己的神情。
身后忽传来破空之声,多年相处让李寻欢立马意识到那是阿飞的剑。
李寻欢停住脚步,转身,只见一道雪白剑光匹练般向自己刺来,耳中听到阿飞的吼声:
“我不让你走!”
剑随声至,一瞬间便到了。
——阿飞前世本就以快剑闻名江湖。
李寻欢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不躲不避,不如就这样让阿飞一剑刺死也好,但立刻想到若是自己死于阿飞剑下,阿飞肯定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自己,永生永世活在痛苦内疚之中,这是李寻欢决不允许发生的事,所以李寻欢右手一挥,飞刀便已在手。
飞刀在手的李寻欢,立马仿佛变了一个人般。
他本在咳嗽,佝偻身躯,弯腰驼背,右手时不时捂住嘴巴,鬓边的一缕白发随风飘扬,浑身上下散发着衰败的气息,看上去就像一个快要入土的老头,毫无威胁。
那一霎,飞刀不知如何出现在李寻欢手中,这个病入膏肓之人猛然散发出强烈无比的杀气。狂风突起,吹乱李寻欢的头发,他的眼神变得锐利无比,如两颗黑曜石般散发出璀璨迷人的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具有这样一双眼眸的人,再无人敢把他看做一个病人,具有这样一双眼眸的人,只能是威震江湖的六如公子探花郎——
李寻欢!
阿飞的剑术毫无花俏,只得一个快字,他在与野兽搏斗中练出来的剑术使出来未必好看,却是独一无二有效的杀人技,他的剑,跟他的人一样,只要出手,便再无回头路可走,就连阿飞自己都不能撤招。
李寻欢只见白光一闪,剑已至面前。
李寻欢比阿飞后出招,剑尖到达时飞刀仍在手中,他下意识扬起右手,下意识地出力,一切都是多年习武养成的本能反应,李寻欢不需思考便出手。
阿飞感到一股澎湃的庞大无比的气势向自己袭来,那一瞬间全身皆在对方气息笼罩之下,不能产生丝毫躲避的念头,脑海中甚至来不及涌起害怕之感,只来得及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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