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久居长留贪婪殿,对于鉴宝也略有心得,掂起手链,对着烛火明亮处,转着圈细细摩挲道:“十二颗麒麟血晶,起码有六两重,我很久前在长留炼器阁见过一些,颗粒都要小些,色泽不一,也没有那么红里透亮。有一日,儒尊想给他的笛子加个坠子,炼器阁长老非说是明珠暗投,不肯给他,好求歹求才勉强给了他三颗。长留炼器阁所藏何其丰厚,能让长老舍不得的宝贝,娘子,你说是不是应该很值钱。”
妖王莫名随身的小玩意,怎会是凡品?花千骨听了心里就更踏实了“嫂子,您看这些可够买下一匹龙马?”
没想到老板娘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花千骨,怅然道:
“十二粒千年麒麟血晶,如果是在妖界现世,定会刮起一阵腥风血雨,别说一匹龙马,恐怕连一条活龙都换的来。无论那位大妖得到,都会毫不犹豫吞噬炼化,提高妖阶。只可惜,这里是炼妖塔,妖族囚禁在此,无法修炼更别说提升妖阶,这串手链虽然珍惜难得,长期佩戴也可增长妖力,却远不及龙马奶酒的功效,可立竿见影,有价无市,可惜了。”
花千骨不禁皱起眉来,抓了抓脑袋。她对妖修所知甚少,莫名前辈所赠之物,她也只看出这串手链不凡,其它几样她也看不出什么材质。犹豫了一下,索性把盒子里十几块式样古朴、毫不起眼的的小佩饰,在桌上一字拍开。
海王玉、九头珊瑚、化晶龙牙……老板娘的眸光变得越来越精亮,而脑袋空空如也,一阵阵晕眩,无比虔诚地从中捡出一块黄绿相间的琥珀,捧到鼻尖嗅了嗅,粗壮的手指微不可察地颤抖了一下,里面居然有根神鸟孔雀的尾羽。
这么多稀世奇珍,林林总总在眼前一一展现,老板娘忍不住痛心疾首,相见恨晚,拍案怒吼道:
“究竟是哪个天杀的,居然做成首饰佩戴,还带进炼妖塔里来!”
如果是在五百年前……让她碰到任何一样宝贝……那她就不会只是个小妖而被捉进炼妖塔里。
花千骨压抑住内心的紧张,故作平静地问道:“这些总够了吗?”
老板娘的一双粗糙大手,无限温柔地一一抚摸过,呼吸越来越艰难,抬起头来看着一脸天真无邪的花千骨,顿时气馁。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辛辛苦苦几百年的家底,还不及人家小姑娘随便掏出几样小玩意儿,无限感慨地道:
“地龟城太小,又是穷乡僻壤,急切卖不出高价,若是去东边三百里地的落马城,可能会卖出高价。不过也要看运气,识货的大主顾,可遇不可求啊。如果有刀兵之类,买主就容易找些,毕竟炼妖塔里不能施展妖术,兵器比首饰更实用些。”
“刀兵?”
花千骨犯愁地摸了摸胸口,怀内她还珍藏这莫名前辈所赠的匕首,玄晶铁内掺了足量的天星砂,如同花枝缠绕,透出淡淡的琥珀色妖异光芒,更难得的是收缩自如,放在怀中只有巴掌大,轻若无物。想必是莫名前辈心爱的贴身佩剑,若非万不得已,花千骨还想留给竹染。
眼珠子一转,花千骨退一步道:“要不然,不用买下整匹龙马,租用几日就行了。”
李蒙忙摇头道:“不行不行,千骨,凡是租用都需保人,小店本小利薄,怎么做得起租用龙马的保人,我看还是一起去落马城看看,近日那边有大集市,出入无需缴纳入城费。”
“咦,入城费?”花千骨讶然问道。
“是啊!”李蒙理所当然地答到:“每个城都有入城费,入地龟城要缴纳一个龟币。城里城外可是两个世界,千骨,你来一趟炼妖塔也不容易,该见识见识我们塔内集市,才不虚此行。”
看来此行难免,为长久计,也该熟悉一下炼妖塔内的风土人情。花千骨点了点头,商议了一宿,终有定策,各自满意归寝。老板娘李蒙两个,一回房间就激动地团团转,一阵阵天旋地转,仿佛天花板上一个劲往下掉龟币,而花千骨,就是那只从天而降的大金龟!这么多珍惜宝物,何止一匹龙马,五六匹也不在话下,运气好的话,没准还能买下一匹第一代汗血龙马。最妙的是,不管花千骨买多少龙马,她都带不出炼妖塔,最后还得留下来托他们照料。从今往后,他们夫妻俩光靠卖龙马奶酒,也能日进斗金。
“娘子,等我们发财后,咱顾个伙计来做饭炒菜吧,你不知道,我最怕火了。”
“你个懒鬼,顾了伙计烧菜,那你干嘛?”
“我会梳头、种花、洗衣、扫地……娘子,你有所不知,花千骨进绝情殿之前,尊上都是我伺候的。”
“死鬼,你老实交代,你去魔严那里告花千骨,是不是出于嫉妒?嫉妒她得宠?”
“哦……”
“哦什么?说啊!”
“娘子,我说实话你别打我,是……有那么……一点点……”
“你个死鬼!”
“娘子,说好了不打我的!”
“闭嘴,睡觉!”
第31章 归心如箭
第二天一早,花千骨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揭开被子起床,立即被刺骨的寒意冻得缩了回来。晨曦一缕阳光洒入,昨夜还是窗明几净,今早已蒙上一层厚厚沙土,架上铜盆内清水结了一层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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