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侦探也没蠢到仅凭几个人的几句证言和已经被损毁得差不多的现场就判定真相,而是不辞辛劳的又从邻居和赌场口中侧面印证了其他人的说辞准确,这才敢在众人面前将谜底彻底揭示出来。
“让我先来帮大家梳理一下案件发生的先后吧——”
大概晚上七点,伯爵儿子作为第一位来访者带来了五百英镑,坐了一会后离去。
而在他走后没多久,来讨债的黑帮便夺走了五百英镑,揍了死者一顿后和房东一起留在了客厅,而此时死者还活蹦乱跳。
Justin作为当晚死者的第三位访客到访,与死者日常爆发了左邻右舍能听得清楚的争吵后在八点五十分左右离开了。
而又过了一段时间,来寻人的管家发现了中毒倒地的死者,几人找来了医生,而此时医生也已经无力回天。
木鳖碱中毒的发作时间在服毒后十分钟到三十分钟左右。因而综合当晚的时间推断,最有时间作案行凶的还是Justin.
但问题按照警方的勘察结果,现场的杯子和茶壶里是没有毒物残留的,抹去杯子上指纹这个动作没有意义。
再说,假使真的多此一举,总不可能在死者还活着的时候擦掉指纹,况且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在作案后把药瓶留在桌子上。
如果是管家杀人的话,动机是有的,时间上勉强,但有三点还说不通——
其一,他怎么知道死者的药在哪里?
其二,如果是为了作案特意带了药过来,只是恰好死者此前也买过同一种药,那又为什么事成之后不把药瓶收走处理掉,反倒留下证据?
其三,这么短的时间内如果中了毒,从毒发到昏厥还要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死者为什么不跑下楼求救?毕竟他欠的钱还没还,如果他死了对楼下的几个人都没好处。
“所以说,他当时到房间时死者确实已经毒发倒在了门口。”
看上去所有人都可能杀人,但事实上,所有人又都不可能杀人。
“那到底是谁杀了人?难道还是他自己想不开服毒不成?”
怀疑了一个又一个,现在又把嫌疑一一排除了,简直像一场闹剧。
“说得对,现在看来事实已经十分明显了。死者在Justin走后,在管家到来前,服下了木鳖碱。”
这是没有凶手的杀人案,因为犯人就是死者自己。
“服毒的瞬间可能是他此生最有骨气的一瞬间,但可惜的是,这样的骨气没能保持多久。”
在得知偿还高利贷无果也无法再从生子处得到帮助后想到了服毒自杀逃避。
在毒发时却又后悔了,于是跑到门口想要求援,所以最后才被发现倒在了门口。
说到这里,听众们终于在他三番两次的暗示和强调下顿悟了。
“没错,既然根据其他人的证词当时死者已经毒发倒在了门口,管家本应进门就看到死者的,那他为什么却是过了一会儿才下楼呢。”
他转向旁边的管家。他衣装精致得体,甚至比很多上流社会的绅士还要英俊帅气。一个合格的管家,闪闪发光的金色排扣上是家徽,衣领是天鹅绒的,浆洗过的白衬衫纤尘不染无比挺阔合身,他们是这个家族的门面。
当然,这个年代的绅士,出门也是要戴手套的。
“最后发现死者的管家,又用这个时间做了什么呢?”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
他擦掉了杯子和药瓶上的指纹。
管家毕雯珺只知道Justin此前来过死者这里,结合此前父子间如履薄冰的关系稍加思索很容易得到激情杀人的结论。
急于为自家小少爷脱罪的管家才擦掉了杯子和木鳖碱瓶子上的指纹,但没想到弄巧成拙,反倒将本来简单的事件弄复杂了。
所有人都转头看向了这个一直被忽视了的配角。
而得知Justin并不是犯人的毕雯珺也终于松了口气,摊摊手干脆的承认了自己的所为。
“这么简单?”
不光是范丞丞难以置信,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展开有点太过于无脑了。
“就这么简单。”
排除了所有不可能,那么剩下的即使再不可思议,也是真相。
本来是这么简单的事件。
但是——
“这个案子里真的没有犯人了吗?错,当然有。”
虽然推理已经结束,但有些政治正确的话还是要说。
于是原本负手而立的陈立农转身,开始了意料之内的反转。
“真正的犯人就是明知道对方当时还没死,却想着自家少爷安危以及死者死有余辜,不去施救反倒帮忙掩盖真相的管家;明明可以通过简单调查就能发现Justin不是凶手,却因为利益纠葛和报社联合煽动群众引导舆论的执法者;还有,对案件和真相明明一无所知却因为言论自由而可以对一个法律未定罪的少年横加指责踩上一脚的无辜市民。”
但凡探案必定讲究重证据实,是这些人让本来简单的案子变得越来越复杂,甚至到了现在,连真相都变得模糊了。
“如果觉得不够精彩不够尽兴的话,那我再来补充一些案外的细节吧。”
“其实我是有怀疑过伯爵儿子的,毕竟长期嗜赌的人又怎么可能借出五百英镑给不算熟悉的远方表亲呢。”
他摊开伯爵儿子作为物证带来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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