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说的那些人自是指死者的亲友们,而今夜他们挖的是王森记线报所知的一具漏网之鱼。“可惜原本那口挖了洞的棺材被烧了,我们只能从武大财的尸体下手。”
楼京墨已经打听过有关武大财的情况,武大财人如其名是岁安镇的地主,是半点武功也不会。他这辈子走得最远的地方是岁安镇的村口,也不知何处吸引了梅花大盗的注意力,但事出必然有因。
这会是看着王怜花没用太久手法熟练地撬开了棺材盖,而她在屏气之中将火把靠近尸体方位。
此时,王怜花换上了特质天蚕丝手套仔细摸起武大财的脑袋,最终是把手指深入了武大财的右耳中,而终肯定地点了点头。
“果然我想得不差,那些人没了大脑是因为被蛊虫吞了。武大财耳朵深处多了一个手指般的洞,蛊虫吃掉了他的大脑而变胖了,它们不喜走原路从鼻孔而出,这就挖了一个洞里从耳朵里钻出来。”
这是一种极为可怖的蛊术,天灵虫以活人大脑为食物。放蛊者选中宿主后为他吃下含有蛊虫的特质毒物,把半死之人关到特质的棺材里。人慢慢死去,而虫正不断长大,直到破耳而出。
楼京墨听得也升起了几分恶心,特别是王怜花说起天灵虫能变大变小,每一次吃人本领更壮大一分。
“小墨墨没接触过蛊术吧?蛊术一道颇为神秘,更不提天灵虫这种奇物,难得遇到必须上手一探。”
王怜花站了起来脱下手套递给楼京墨,“去吧,你感觉一下它在别人脑子里打的洞,才能牢记千万提防中蛊,不能被虫子在脑子里挖了坑。”
第44章 我真的等了你很久
明知是坑,有时却不得不跳,只为将来不至于摔个粉骨碎身。
因此,楼京墨会去练习四照神功,也会去伸手一探武大财的头颅。她将手指探入了尸体的耳中,隔着一层天蚕丝手套还能摸清蛊虫啃食之洞的边缘痕迹,而掂一掂人头是毫无分量,可想而知天灵虫吃得多饱。
王怜花在一旁已经说起了天灵蛊的渊源。江湖里后浪推前浪,正如这两年红到发紫的男薛女水。
薛衣人凭着一把剑用对手的血染满了自己的衣衫,被封为天下第一剑;水母阴姬的一身武功如水般诡辩莫测,而随着她的神水宫在湘水一带坐大,人们忘了她的本名,却牢记绝不能在神水宫方圆百里之地动武。
“不论是用剑的还是用掌的,江湖上很多年不曾听闻出过哪一位用蛊高手。听说蛊术练到高深处,蛊虫与蛊主心脉相连,往往蛊主只要一个念头就能驱动它,而它又能驱动无数虫物。
然而,如同天灵蛊这样的奇物往往一虫难成,要让它不断晋级就要用尽各种离奇的办法。梅花大盗必须提炼自身的血入毒,再毒物喂给武大财这些人,制造出一个环境条件合适的地方将其埋好等待蛊虫进化。
这样一步步走,想要走到蛊术大成的那一天还很远,最怕就是半路蛊虫被杀了,那么蛊主也会重伤反噬。但练刀练剑的风险就小了很多,刀或剑意外断了并不会给刀客剑客直接伤害,所以蛊术慢慢没落。”
由此来看养蛊一道极为不易大成,更不提在喂养过程中蛊主的本领不足会被反噬。再说柴玉关将一摞的秘籍卷走,更是断了许多江湖秘法的传承,也难怪江湖中不复蛊毒高手。
楼京墨觉得养蛊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若非蛊主真爱虫虫,就是别无他法只能选择蛊术作为攻击方式。当前不知梅花大盗处于何种原因学了蛊术,她更疑惑地是王怜花竟是取出一只挖耳勺朝着尸体鼻孔冲伸进去。“大花花,你还正常吧?”
夜黑风高,鬼月挖坟有够古怪了,谁想到王怜花的举动越发诡异。
“我好得很,是你傻了。鼻子通大脑,天灵虫啃食了大脑却未从鼻孔出,也多亏得武大财死得时间没超过三个月,他鼻根深处就还能刮下一些残余毒液结块。”
王怜花自认没有用匕首直接割开武大财的鼻子,这已经算得上对亡者的尊重了。他还真取出了些许黑红结块封入小瓷瓶,“好了,这就把棺材恢复原状,明天我们去武大财之前被梅花大盗所埋的地方挖土,另外两个死者的被埋第也要走一趟。”
这是要尽力采集残留的余毒与埋入奇异棺椁的尸地之土。楼京墨不由猜测王怜花是想用特别的手段复制出天灵蛊,“大花花,你也想弄一条天灵蛊吗?”
楼京墨毫不掩饰如果王怜花点头说是,她就要考虑一下先抛弃师父三天的表情。
王怜花抬手就想给楼京墨一个毛栗子,但好歹还顾忌到他的这只手不干净,手掌是生生停在了半空。“敢嫌弃我?快,给为师谄媚地笑一个,不然现在就让你和天灵蛊的残留物亲密接触。”
楼京墨都不带眨眼的已经立即切换了表情,笑得三分谄媚七分恭维,“我知道您一定自有主张,不可能自降身份和梅花大盗一般。哪怕是练蛊,也是为了不费摧毁之力地一举拿下梅花大盗。”
“算你猜对了,这就是用来攻击梅花大盗的天灵蛊。”
王怜花满意于楼京墨的识趣,示意她取出背包里的自制净手皂再打开水囊倒水,必须让他先把手洗干净了。他也一边简单说起对付梅花大盗的想法,不管对方本身武功怎么样,只要杀了那只天灵蛊就能伤其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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