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歌迷兴冲冲地把一只公鸡带到了现场。
第二天,很多报纸刊登出那张鸡飞人跳的舞台照片,非常喜感。
该女子组合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提什么‘兰斯为我们写了战神’一类的话。
与此同时,那名自称要养八个孩子的狗仔记者再次出现在詹姆斯的面前。
他开开心心地告诉詹姆斯:“我被派来专门跟行星乐队的新闻了。”
詹姆斯前几天没少因为这事被兰斯教训,完全不想看到他。
可这个记者非常上道,特别真诚地递出了苹果酒。
好吧,好吧!
詹姆斯立刻很有原则地看在苹果酒的份上不计较了。
在这个时期,不止这一个人,大部分记者都特别喜欢和詹姆斯打交道。
不仅仅因为他总能制造新闻,而在于他说话做事本来就非常有趣,哪怕满嘴脏话也不显得粗鲁,和他在一起时,总能让人发自内心地快乐,不由自主地就翘起唇角。
而且,他待人态度永远都是一个样。
既不会因为你是大牌报社厉害记者就变得客气,也不会因为你只是个小报新人记者就瞧不起人。只要你的态度好,又没犯到他的忌讳,再幸运地赶上他高兴的时候,他甚至可以没有一点儿架子地请你喝茶、或者站路边一起喝超市里最便宜的苹果酒。
所以,记者们往往会正儿八经地去采访兰斯,却在看到詹姆斯时,笑容满面地和他打招呼、开玩笑。
连兰斯都不得不承认:“所有人都喜欢吉米。”
黑发吉他手对此很有点儿嫉妒。
这个嫉妒不是针对詹姆斯的,而在于他精心给自己艹了个温文尔雅的美好人设,结果受欢迎程度居然不如自家胡作非为、制杖暴躁的主唱,这让他不由得产生一种努力白费,外加‘你们他妈的都瞎了吧’的恼火想法。
詹姆斯总能敏锐地察觉到兰斯的这些有趣的小心思。
对于别人来说,他可能是团队中更好玩的那一个,可在他看来,兰斯才是每天真正的快乐之源。
金发主唱时常忍笑忍到不行,怕被兰斯打死的缘故,没办法和人公开讨论,只能在日记本中写:[事实上,对我来说,兰斯最大的魅力在于,每天努力装逼,却由于自己的破烂脾气,时常不小心露出张牙舞爪的一面……每到那个时候,他就会变得格外真实(好笑)。]
接下来,行星乐队准备在曼彻斯特进行下一场的演出。
恰好,一家影响力颇大,专门为读者提供音乐新闻、音乐图片、专辑评论和音乐节、音乐会信息的一线音乐杂志《十字路口》突然选定他们作为下期杂志封面,并派来了一位专业的知名摄影师为他们拍照片。
这也是扩大乐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好机会。
但这位摄影师来的时间太不凑巧,乐队所有人都忙碌着筹备曼彻斯特的这场演出,没时间理他。
比尔作为巡演经理,一大早就跑去和投资商、广告商们说话了。
戴维斯作为副手更是忙,无数鸡毛蒜皮却又重要的小事全都找上了他。
此时,他正忙着和场馆负责人沟通,还尽可能耐心和气地问:“我不明白,既然之前明明说好是四间更衣室,为什么现在只有三间?我们乐队一共有四名成员,你让我现在去和谁解释?”
场馆负责人皱着眉说:“我们也不是故意的,只是有一间更衣室前不久刚好堆满了东西,你让乐队成员挤一挤,反正都是男孩子……”
“这和性别没关系。”
戴维斯打断地说:“提前说了四间那就应该是四间,我告诉他们的时候,也是四间。”
“可现在没有啊!”
场馆负责人也恼起来:“都说里头堆满东西了。”
“你们可以把东西搬出来,等演出结束再搬回去,人手不够的话,我们帮忙。”戴维斯说。
“那是个大工程,太费劲儿……”场馆负责人露出了不太情愿的样子。
戴维斯深吸了一口气。
他看了看左右,直接把手臂搭在这位负责人的肩膀上,凑过去低声说:“听着,我一般不想这么做,但我知道前不久冒险团乐队来这里办过一次演出了,那次,你们给他们开的是四间更衣室。”
“不是,那次凑巧我们更衣室里没堆放东西……”场馆负责人试图辩解。
戴维斯打断了他:“我不想知道你们具体有什么原因,但我也许会在近期的某次记者采访中不小心把这事给说漏嘴。懂吗?是无心的那种,绝非有意。但到那时候,假如有行星的歌迷认为你们瞧不起我们乐队,认为行星乐队比不上冒险团乐队而跑来质问你们,或者找你们麻烦,再或者作为抗议,永远不再买你们这里的演出票……那也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场馆负责人第一次遇上这么耍无赖的团队,一时间只能懵逼地看着他
然后,他屈服地问:“……我们什么时候去搬东西。”
戴维斯终于推了下眼镜,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绅士地殷勤回答:“随时都可以,乐意为您效劳。”
这时候,摄影师也找了过来:“见鬼!你们给我安排的拍摄时间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多少时间?”
戴维斯愣了一下,急忙从旁边拿过一个文件夹,一边查看,一边自言自语地回答:“今天恐怕不行了,吉米他们还在路上,待会儿他们赶到场馆后,估计时间也不会太早,还要先进行一下现场排练,熟悉舞台、试音,而且他们排练起来一般会很认真。晚上还有大约三个采访,都是提前约好的,不能推掉。明天演出前半个小时怎么样?那时候他们刚好化完妆,也换了演出服,可以顺便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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