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艳丽裙子的金发主唱不再去满场乱跑了,反而乖乖地停驻舞台最中央。
他晃着裙摆,随意地摇着小铃鼓,看起来像个自由自在的吉普赛女郎,一边含笑注视着身边的黑发吉他手,一边在那蕴藏着汹涌律动激烈情感的电吉他旋律中,反复用低哑动人的嗓音去轻轻地吟唱‘亲爱的,亲爱的,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
剧院那古老的旋转灯光球投下道道光束照耀在两个人身上。
那场景华丽、暧昧又浪漫。
观众们鸦雀无声。
好多歌迷紧紧地握着双手,如同祈祷一样地痴望着瑰丽的舞台。
结束的时候,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傻乎乎地看着乐队走下了舞台。然后,突然爆发出了一阵阵的喊声‘行星,吉米,吉米’,没人想就这么结束……
第二天,评论家们对行星乐队的现场演出一如既往做出了高度的评价,并且认为:[目前在现场演出的表现力上,很少有乐队能和行星相提并论。]
与此同时,他们还将詹姆斯模糊性别的新形象视为一种新艺术表现符号。
但有褒就有贬,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这么想。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哗众取宠、怪诞又荒唐’。
除此以外,一部分同行音乐人也站了出来,凑热闹地发表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曾经由于偷偷调换演出顺序,被詹姆斯嘲讽过,喜欢装模做样的独唱歌手迈克坎贝尔这么对记者说:[吉米有些太着急了,他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歌手,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实力来发展,而不是什么女装来博取大众的注意力。]
詹姆斯深谙‘吵架时决不能心虚’的原则。
尽管他也没怎么喜欢裙装,可回应时,却理直气壮:[迈克坎贝尔他妈的是谁?和我很熟吗?别什么傻逼都来叫我吉米!而且,谁说我穿女装了?我他妈穿的明明是男装,谁规定男人不能穿裙子了?有种去和苏格兰人说,看打不死他!]
而另一个被詹姆斯踹下舞台的顽童乐队主唱阿布利特在发言时就很直接,没那么遮遮掩掩的。
自诩摇滚明星的家伙完全不像迈克坎贝尔那种说人闲话还要装模作样,他完全摆明车马地公开骂人:[我根本不管吉米穿男装,还是穿女装。我只知道,他不管穿什么都是个混蛋。]
搞事情啊!
记者们瞬间高潮!
那一刻,他们恨不得把采访用的话筒全都戳到阿布利特地嘴里,不停地追问着:[你很讨厌吉米吗?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吗?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结果,让所有人失望的是……
阿布利特叨叨叨地说了一通没人能听懂的话:[没错,我讨厌他,我恨他,我嫉妒他,他是个比我还要为所欲为的混蛋!我们的恩怨不算什么,我也根本不会花时间去天天关注他。因为这个世界的普遍定律注定了他早晚都得去改变自己,我不相信他能在余生中继续当一个混蛋,我等着那一天的到来。但假如他到八十岁还坚持混蛋不变的话,我倒是可以勉强原谅他之前的所作所为,请他喝一杯。]
没人明白阿布利特到底在表达什么。
以为挖到大新闻的狗仔记者们面面相觑,最后,各自回去做了一番阅读理解。
但在没有前因后果的情况下,他们也只能随便说了说:[顽童乐队主唱阿布利特公开声称,行星乐队的主唱詹姆斯莱蒙是个混蛋]。
可更让人搞不明白的是……
对阿布利特直接骂人的言论,詹姆斯反而没有像是对迈克坎贝尔那么生气。
他朝着跑来提问的记者嘿嘿一笑,并不解释自己和阿布利特的恩怨,反而露出那两颗尖尖的小虎牙,绿眼睛里满是嫌弃的神色,皱着鼻子说:“谁要和那个自大的傻逼喝酒啊!我就是八十岁了也不喝他的酒。”
还有一些表示欣赏的同行,大多都是随便客气夸夸这个形象颇具创意、艺术性什么的。
但不得不提的是……
最奇葩的一个褒奖来自小丑乐队的吉他手凯尔文。
那个说话夸张,之前还曾由于过分关注詹姆斯的腰,惹得兰斯十分生气的家伙来了个石破天惊地发言。
他在采访中公然说:[我以前只喜欢女人,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双性恋,但吉米绝对是我唯一想艹的男人,他的女装扮相让我有反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些乐队时而相爱时而相杀,然而没有特别坏的人,所以,大家放心好了。
第84章 脾气很好
兰斯被小丑乐队这个神经病给气了个半死。
但问题是,他根本就不认识这神经病是谁?而且,对方也不在附近,总不能放弃演出跑去找麻烦吧?
所以,兰斯努力催眠自己没这事,只当吃苹果吃到虫子,恶心归恶心,过后也要努力忘掉。
可他这边刚想把这件事给彻底遗忘……
娱乐媒体那边却根本不愿意放过这么有趣的新闻。
其中,一名预约过采访的记者,直接在提问时,把这件事又给原封不动地复述了一遍,还笑着追问詹姆斯对此有什么感想?
兰斯当场就是一声冷哼,正想骂人……
詹姆斯却在旁边想起了什么地大笑了起来,还抢在他前头开了口:“没什么感想的,其实,别看我这人不怎么样,但我被挺多人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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