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认识你吗?”詹姆斯莫名其妙地继续问。
“我是凯尔文啊。”奇怪的男人用一种快哭出来的声音说。
詹姆斯有点儿尴尬地后退一步。
他赶忙低声侧头去问兰斯:“凯尔文是谁?我他妈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一个傻逼?”
正瞪着凯尔文的兰斯差点儿笑出声来,什么气都没了。
他微笑着回答:“不认识,你以后也不用认识,和我们没关系。”
第91章 心里有数
兰斯的话似乎刺激了凯尔文。
这个头发颜色古怪的男人一个箭步就冲过来,气势汹汹地像是要打人。
詹姆斯反射性地抓住一看就不会打架的斯图尔特后退一步,警惕地望了过去。
结果,这家伙抄起一把吉他,单膝就跪了下来,开始对着他弹吉他?弹得还是<她今年十六岁>的调子?
兰斯瞬间面无表情。
詹姆斯直接就愣在了那里。
然而,凯尔文这个神奇的男人似乎完全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
他一边激情地弹着吉他,一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詹姆斯,还自编自改地唱了起来:“我今年二十四岁了,哥们,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
这他妈谁能懂?
但詹姆斯真得被逗笑了。
这哥们也太有乐儿了吧!
不过,凯尔文事后给出的解释是‘想要给吉米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避免再次被遗忘’。
好吧,确实是很深刻了。
在下一刻,那个刚刚和斯图尔特聊天的爆炸头也走过来。他拍了拍凯尔文的肩膀,一副很熟稔的口吻说:“凯尔文,你能别在这儿丢人了吗?”
凯尔文不由得停下弹奏,回头就说了一句:“你谁啊,多管闲事。”
那个爆炸头懵了。
他足足停顿了好几秒,才说:“我是莫里森啊。”
空气安静。
场面一度极为尴尬。
厚道的斯图尔特努力忍着不笑出声来。
但当他发现詹姆斯似乎不怎么明白的样子后,立刻体贴地低声解释着说:“莫里森是小丑乐队的主唱,凯尔文是小丑乐队的吉他手。”
咦?
听起来好像是一支乐队!
卧槽!那就是一支乐队。
所以,吉他手连自己的主唱都不认识?
这特么是什么神奇乐队?为什么还没解散?
詹姆斯不由得为之震惊。
但斯图尔特急忙小声地在旁边解释了一句:“除了演出的时候,莫里森通常不乐意和队友们一起行动。但他人很好相处的,只是有一些怪念头,或者说悲观主义?他觉得……人与人相处久了,不可避免地就会有一些摩擦,有了摩擦就会有争执,有争执那就会影响乐队的团结,影响了乐队的团结就又会导致乐队的分裂。所以,为了乐队能长长久久地继续下去,他必须和队友们保持一定的距离。”
詹姆斯&兰斯费解:……这他妈的什么歪理?
另一头,两个年度‘最佳’队友还在那边尬聊。
“对不住,莫里森,你换发型了啊?”凯尔文尴尬地抱着吉他,慢慢从地上站起来说。
莫里森尽可能平心静气地回答自家的吉他手:“是啊,我烫了个头(你就不认识我了),你不也染色了吗(我特么不是照样认识你)?”
“我们太久没见面了……”凯尔文试图找借口。
莫里森顺着他的意思说:“对,你说得对,都对。”
这天没法儿聊了。
两个人在那边相对无言。
幸好,斯图尔特发现气氛不对后,立刻开始出言调解。
他先夸了行星乐队的那首歌,又夸凯尔文刚才的吉他别具一格,接着问莫里森前不久去印度的旅行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新灵感?
三言两语间,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音乐上。
不得不说,不管心里都怎么想,也不管性格有多么奇葩,这群人对音乐热爱是共通的。
当莫里森兴致勃勃地提起去学印度西塔琴的事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
曾经,披头士在单曲<挪威的森林>中融入了印度西塔琴,用锡塔琴对主旋律进行了反复的演奏,既正式开启了非西方音乐元素和西方流行音乐元素相结合的大门,也使得整首歌曲充满了一种迷幻色彩和异域风情。
所以,作为披头士死忠脑残粉的詹姆斯自然对这个话题十分感兴趣。
与此同时,莫里森这种虚心从印度音乐中汲取营养的海纳百川态度,也让他有所触动,隐约意识到,自己不应该继续原地踏步了,而是勇敢地去试着开拓新的音乐疆域?
这么一番讨论下来,所有人都成功化敌为友了。
对音乐的共同热爱,让他们哪怕是在争论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惺惺相惜之情。
于是,连兰斯都懒得和凯尔文计较了。
毕竟,对一个几个月不见,连自家主唱都不认识的傻逼吉他手,还能去计较什么?
“你知道我最崇拜披头士的一点儿在于什么吗?”
因为和同行交流得太愉快了。
在结束谈话,和兰斯一起走回酒店房间的路上,詹姆斯还在兴致勃勃地谈论这个话题:“他们真是什么都玩得转,歌曲风格多种多样。别人通常只玩一种就费老么大的劲儿了,可他们都玩,还都玩得棒!以布鲁斯摇滚为整体构架,能将非洲节拍、管弦乐、电子音乐、长笛……全他妈地拿过来用上去!顺手拈来、融为一体、浑然天成,同时还兼顾了自身独特的风格。超酷炫,巨他妈好听!你知道吗?他们每一个都是大师级的高手!你知道吗?他们就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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