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快被他唧唧歪歪、没完没了的劝说烦死。
他早几年就和斯图尔特合不来,如今一看,果然!这确实是个很好的人,可这人实在是没趣得很。如果不是他的音乐偶尔还称得上带劲儿,真不敢相信这是个唱摇滚的歌手。
当然,不是说摇滚歌手一定要胡作非为,可起码做人要有个摇滚的态度吧!
摇滚乐从来和安全、安静、金钱、名气、地位统统没有关系,它是水、是风、是火、是本能的东西,是人生的态度,是对权威和主流的蔑视,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循规蹈矩可不是什么好事。
有什么事,该做什么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
别他妈遗憾回首往事……个P啊!
只要想想自己冲上舞台,抢走那个傻逼迈克的全部风头……
詹姆斯就热血沸腾,难以自抑。
这时候谁拦他都是和他过不去!
于是,斯图尔特没能劝服他,自己反而还被气够呛。
因为詹姆斯这个小混蛋嫌弃他不够摇滚的同时,直接上升到了乐队层面的攻击,嘴贱地说‘跳舞雕塑乐队的歌太软,没力量,根本不算摇滚乐队,只能算个弹吉他、敲鼓、唱歌乐队’。
斯图尔特被气得脸都白了,差点儿和他当场绝交。
但到了迈克坎贝尔和兰斯合作演出的那一天,他还是没好气地跟着去了,一方面是想再拦一下,另一方面就是:“我怕你被打死了都没人管。”
詹姆斯嘿嘿一笑。
他好哥们一样亲热地揽住斯图的肩膀,又不嫌对方不够摇滚了。
他们一起来到了演出的场馆。
那是个小场馆。
而且,由于迈克坎贝尔表现力不够,只能算是个录音室歌手,所以,现场号召力不大。
这就导致,来看现场的几百人中,最低有三分之一是冲着兰斯来的。
但演出开始后,那些冲着兰斯来的观众就惊讶地发现,在行星乐队时,一向和吉米站在舞台中央的黑发吉他手居然站在了舞台的角落里,连灯光师都没怎么给他打光。
事实上,这是兰斯自己的意思。
截止到目前为止,兰斯已经一万次后悔和迈克坎贝尔合作了,因为这个流行歌手有一种神奇的本事:他能把所有激情四射的歌都唱得平平淡淡。
要知道,兰斯并不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但与性格相反的是,他在工作上极端苛刻、认真。
因此,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当他答应为迈克坎贝尔写歌后,确实就认认真真地考虑了这个人擅长唱的曲风。
由于走流行歌手路线的迈克一直在唱情歌。
所以,为他写的新歌自然也是一首情歌,名字还借用了人们都熟识,万圣节那个小孩要糖的典故,起名叫[Trick or treat](不给糖就捣蛋)。
但作为情歌,歌词中肯定不是小孩子了,而是一个漂亮姑娘‘不给糖就捣蛋’。
然而,迈克当时看到这首歌后,却有点儿失望,搞不明白一个万圣节的典故有什么好唱的。
兰斯很无语,唱不对还他妈嫌歌不好?
想想当年他和吉米在一起时,纸巾上一句‘她今年十六岁’,对方立刻心领神会,什么都不用教不用解释,可这个制仗家伙……
有那么一瞬间,兰斯真不想把歌给迈克唱了,简直是明珠暗投。
可合同签了,只好将就着把歌给发行了。至于提前订好的演出,也只能混过去。
所以,在演出开始时,兰斯就在舞台上划水了。
这里的划水是指保持一贯水准,但拒绝做任何即兴演奏,以及暴露自身的一些精彩弹奏,致力于让自己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背景板,彻底从这场水平不高的演出中消失,最好的结果是,将来有人提到这场演出时,彻底遗忘‘吉他手是兰斯’这个丢人的事实。
但詹姆斯看到他这样被气坏了:“操!我他妈受不了。”
他在舞台下简直暴跳如雷:“迈克坎贝尔那个逼居然敢这么欺负人!我他妈的都没让兰斯站在舞台角落里过……操他的!”
斯图尔特一时间心情五味杂陈。
在来之前,这家伙还一口一个‘兰斯傻逼’,可一看到黑发吉他手‘被欺负’,立刻就气成这样,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但这事在詹姆斯的逻辑里,是很正常的。
他当然可以骂兰斯、欺负兰斯,甚至只要他有时间和精力,一天二十四小时破口大骂这傻逼都可以,但别人欺负兰斯就不行,除了他自己,没人有这个权利。
因此,只要一想到那么傲气的兰斯‘可怜兮兮’地被挤到舞台上没灯光的阴暗角落里,低头给人伴奏……
詹姆斯就恨不得炸了舞台。
事已至此,斯图尔特也不废话去劝阻了。
他知道,看这情景,再劝什么都没用。
通常摇滚乐队演出的场子,保镖一定要备齐。
因为以摇滚乐的激烈程度,所有人的情绪都将失去控制,诸如,歌迷疯一般冲向舞台,歌手忽然蹦下去跳水……这都是常态,所以,必须要保镖从旁看着,及时给予反应。
可遗憾的是,迈克坎贝尔作为常年唱慢悠悠情歌的KTV歌手,对此没什么经验。
而他的团队也习惯了以往那种平平静静演出,平平静静结束的美好(无聊)演出过程,在安保方面就有些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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