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棒了!
要知道,在经济效益不好的年代里,一个大热组合往往能救活一家公司,让成千上百的职员们不失业、有饭吃。尽管现在大家没处在经济效益不好的年代,也不用担心失业没饭吃的问题,可一个大热组合的出现,依然会给大家带来极大的收益。
为了稳固这种成果。
公司几乎调动起了所有能调动的资源,全力去推着行星乐队往前走。
作为签下乐队的直接负责人埃布尔更是扬眉吐气,彻底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但他没有就此停下脚步,反而打铁趁热地借助公司的帮助,终于搞定了之前那位负责巡演的负责人,如愿以偿地把行星乐队塞进了那场大型全国巡演之中。
但还有一个问题是……
在巡演之前,出于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他想让乐队先把专辑给录出来。然而,这样一来的话,留给行星乐队用来制作整个专辑的时间,加加减减也就只有不到四周的时间。
“不可能,时间太赶了,我们做不完的。”
那位差不多已经快成了乐队固定搭档的音乐制作人拒绝地说:“我承认你之前单曲唱片的事干得不错,小子!可专辑没那么简单的,你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搞定它!”
并且,他语重心长地劝说着:“听我说两句,小子!千万别被外界的浮华迷了眼,也别信唱片公司天天忽悠你们赶快出专辑的那些鬼话,他们一心只想卖专辑捞钱,根本不会认真去管你们的死活。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什么新鲜事,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见得多了。很多乐队的头炮和你们一样,也曾打得挺响亮。可他们就是太急于求成,加上周围人不负责任地煽动,最后反而没稳住局面,搞出了一堆烂玩意儿卖不出去,自毁前程,也失去了歌迷的信任和爱戴。你们还年轻,也还有时间,没必要过早地透支自己,音乐质量才是决定胜负的一切。”
他说得句句在理。
可有些道理往往是针对那些平庸之人的。
兰斯一向自负地认为自己是个天才。
而且,他还有点儿那种艺术家的固执脾气,认定了就不听劝,争强好胜,一向都迎难而上,从不会在机会来临前选择放弃,所以,执意地坚持着说:“试试吧,只当是赌一场。如果做不出来,我再放弃也不晚。”
于是,所有人加上那名制作人就都得陪他一起发疯地工作。
没真正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不会知道兰斯本质是多惹人烦的。
他强迫所有人陪着他熬夜工作。
大家从傍晚开始,一直录到早上五六点。
詹姆斯清楚地记得,那天,当他第N次唱完最后一段的时候,太阳都升起来了。
清早的阳光明亮又暖和地照进室内,可他却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只想躺下好好睡一觉。
可兰斯那混蛋还是说:“不行,这一句的音不准。”
他一边琢磨,一边提要求:“听起来不是我要的感觉,你再唱一遍。”
詹姆斯都快想哭了。
后来,他发现‘再’这个单词经常被用到自己身上,以至于每次做噩梦的时候,都是兰斯各种的‘再吹一遍,再叫一遍,再唱一遍,again,again,again,again……’翻来覆去,魔音贯耳,永无休止。
然而,在其他人眼中,这两人却是自成天地,默契得不可思议。
因为有时候詹姆斯不仅仅要录自己的那部分,还无形中要帮兰斯充当着翻译的角色。
鲍德温后来回忆说:“他们俩之间好像有一种我们听不懂的语言,兰斯有时候录着录着,会突然来了新的灵感,之后就会转过来对着我们说,这里改一改,接着哼了个调子。因为那是他突然想到,所以经常哼得乱七八糟。再加上,你们也知道的,兰斯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的嗓子和弹吉他技巧一向是成反比的。懂吗?我和西奥回回都听得一头雾水。可西奥每次问吉米说,你听懂了吗?吉米却会说懂了啊,挺简单的。然后,他自然地给我们重复唱了一遍。哦!我们这才搞懂了,试着按新调子改了改。”
争分夺秒的高强度工作,不可避免地也影响了整张专辑的风格。
如果有对音乐极端敏感的人应该能清楚地感受到,专辑中每一首歌的旋律都那么紧迫感十足,主唱的歌声透着烦躁和怒意,鼓声经常沉闷地咚咚咚响起,贝斯声带着激烈的怒火,吉他声也是快速又猛烈,他们就像是在被什么追赶一番,焦虑不安又奋力向前。
最后的效果,可以说是——完全具备了行星乐队的鲜明特色。
总是不完美却又神奇地有着独属于自己的独特魅力。
兰斯满意的同时,也有点儿遗憾。
因为做得确实太赶太赶了,总觉得还有好多缺陷。
可是后来,在有时间后,出于弥补心理,大家也曾试着再搞一个重录版本。
但缺少了那种紧迫感后,反而让专辑失去了应有的美丽特质,于是,重录版不了了之。
这张耗时三周半左右,仓促完成、完全是硬赶出来的专辑,由于时间问题,仅仅收录了十首歌,外加一首发行了的单曲<她今年十六岁>。
没有<烂草莓>。
尽管<烂草莓>传唱度很广,听起来也很可爱。可兰斯一直挺讨厌<烂草莓>那首歌的,总认为它没什么水平,也太庸俗,所以,经常任性无视它,这次也以风格不符为理由,强行将它淘汰了。
52书库推荐浏览: 向家小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