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同人)与吉米同行_向家小十【完结+番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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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是因为他们出自同一所学校,还恰巧是学校里非常有名的学生。

  所有学生在走进那所学校时,第一眼都会看到一个非常大的橱窗,里头会时不时地粘贴了一些的优秀学生的照片和事迹。其中,兰斯温菲尔德也名列其中,并且,在他的简单介绍那里,总会有一连串、超级多又各种各样的头衔,什么学生会主席、优秀青年协会成员、艺术俱乐部会员、辩论赛最佳辩手等等。

  总之,绝对的优等生、绝对的好学生、别人家的孩子、老师们的宝贝!

  这就导致学校中同届的学生几乎都听过他的名字!

  而詹姆斯的出名是另一种极端,捣蛋鬼、天天逃课、考试不及格、顶撞老师、打架斗殴什么的,于是,经常会被赶出教室(老师看着他太闹心了),站在橱窗前一米处罚站。

  至于他俩人的交集点就在这里了……

  由于罚站时太无聊,詹姆斯经常会盯着橱窗里兰斯的大头照发呆。

  兰斯当年可能也很无聊,其实不管是好学生,还是坏学生,学校生活都挺没意思的,所以,他就跑过去搭话了。

  “你总盯着他看做什么?是因为他帅吗?”

  “不是,是因为他最娘。”

  说完后,詹姆斯转过头,想看看是谁在和自己搭话。

  结果,他看到一张十分眼熟、很娘,但已经被气到扭曲变形、仿佛张嘴就能喷火的魔王脸。

  这事真不怪他嘴欠!

  谁能想到,世界上会有这种指着自己照片,自恋地问陌生人‘是不是很帅’的闷骚?

  好啦,现世报来了。

  “其实,我不太想和长相太娘的人组队。”某个心胸狭窄的家伙假惺惺地以牙还牙。

  “可你不能因为我好看就歧视我啊。”詹姆斯宽容又有理有据地回答。

  另一个年纪稍大的面试官噗嗤一声笑了。

  大概是看出他俩之间有点儿什么猫腻儿,他忍着笑地站出来打圆场:“嗨,兰斯,这小子看起来挺逗的,好歹让他唱几句?”

  兰斯不甘不愿地同意了。

  但在詹姆斯唱之前,他信誓旦旦地立了一个Flag:“相信我,只有大傻子才愿意和这家伙组队。”

  哈哈哈,他就是那个大傻子!

  詹姆斯没怎么怯场地唱了《你永远不会独行》(You\'ll Never Walk Alone)。

  这个时候,他会唱的歌不多,最熟的就是利物浦足球俱乐部的队歌,没办法,时间仓促,只有这首歌他最熟,铁杆红军球迷从小唱到大,还能边唱边骂边喝酒边加油边吹口哨……

  然后,他就被录取了。

  感谢利物浦,利物浦万岁!

  爱利物浦一辈子,么么哒!

  后来,兰斯在电视节目里提起这次面试。

  他一边回忆一边语气复杂地说:“那时候的吉米,唱歌真的就像一坨臭狗屎,标准的足球流氓吼式唱法,跑调、忘词、发音乱糟糟……可我听完之后,立刻把其他所有备选歌手的名字从我的名单中统统划掉了。没办法,懂歌唱技巧的歌手有无数个,可歌声中有灵魂的歌手万里挑一。”

  詹姆斯虽然听不懂这段话到底是夸自己,还是损自己。

  但这并不妨碍他日常吐槽兰斯的表里不一:“撒谎,他有个P的名单啊!那张名单上的名字自始至终只有一个,那就是我——詹姆斯莱蒙!”

  第5章

  乐队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草台班子。

  而这个草台班子据说完全是兰斯凭借一腔热情搭建的。

  鬼知道一个优等生为什么会做这种事。

  但总之,他是乐队的主音吉他手,负责乐队的一切事务,包括租用场地、协调时间排练、筹备器乐设备、找场子洽谈演出,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儿……发薪。

  兰斯给詹姆斯的实习期周薪是两英镑,听起来很少。

  但在这年代,这薪水可能比一些学徒工的工资高一点儿。

  所以,詹姆斯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他之前一直在骗老爹和老哥,说自己已经去修车厂当了学徒工。可哪怕是学徒工,也会有一份微薄工资的,假如到时候兜里连一先令都掏不出来的话,绝对会被家里人发现他根本没去什么修车厂,而是整天在大街上游荡、鬼混的糟糕事实。

  至于说把真实情况告知家人什么的……

  他既不想因为‘不务正业’而品尝亲爹和亲哥的爱的铁拳,也不想因为‘务了正业’又被某个混账天使再次给扔回过去那一天,继续来上五十多次循环。所以,只能暂且选择隐瞒,等真正做出点儿事业(起码能养活自己了),再去想办法说服家人。

  基于以上这些缘故,詹姆斯免不了对这个尚且陌生的乐队上起心来。毕竟,如果离开这支乐队,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能上哪再去找一份既能唱歌又能拿薪水的工作。

  所以,在加入乐队的第一天,他就非常有新员工自觉,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嗨,伙计们,我们的乐队是演奏什么的?在哪演奏?平时都需要唱什么歌?听说最近有首《蜜糖蜜糖我爱你》挺流行,要不要我现在去学学?”

  “你在开什么白痴玩笑啊?”

  兰斯匪夷所思地望着他:“你看看我们像是玩那种娘兮兮音乐的人吗?唱那玩意儿就和喝牛奶加两颗糖一样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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