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就说:“我家地处偏僻,离正门很远,却离偏门很近,值夜的人一般不会去偏门。”
……
“那金子呢?”
林逸望向自己的夫人,林夫人受了惊吓脸色惨白,半晌才磕磕巴巴地说被刚才那人抢走了,只有一锭昨天她悄悄去药店换了一支老参回来。
只还剩些碎银子,被她用帕子包着。
如果只是些金锭的话,没道理凶手要杀人灭口,除非……:“那金子可有什么特殊之处?”
林逸不得不佩服这位状元郎,到了这个地步,他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没错,那金锭下面刻了字。”
第31章 吾与汝孰美(十)
五两足金的大元宝,足足二十个,林逸揣着它们回家时,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这么一大笔钱意味着他今后都不用节衣缩食,也可以为夫人买更好的药。
要知道现在的物价,二两银子就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
可他那时有多喜悦,回家后看到底下的字就有多害怕,一般来说金锭银锭的下面会有标号,但不会有年号的,这是为了简单,也为了流通方便。而什么锭子下面有年号呢?只有官银。
而且更加令他害怕的是,这官银还是十数年前先帝年间的官银。
“那……”
谭昭话还没说完,林夫人就嗫喏着开口:“夫君生病,妾身也是没法才使了些力气将金锭下面磨平……”
谭昭大惊:“什么店,竟然也收?”
然后谭昭就知道这林夫人艺高人胆大,她竟是去的黑市,难怪这根人参这么贵了。不过倒也解释的通,黑市那地方,就没有哪个不敢收钱的。
只是如果是黑市,这金锭的流向就不好查了。
谭昭决定先去户部查查先帝年间有没有被劫掠或者丢失的官银,说起来先帝……他翻了翻原主的记忆,终于从记忆深处找出了成华帝老子的介绍,显然一个普通书生的知道没有太多的讯息。
从林逸家出来,谭昭搓了搓手,快步上了马车,等到王怜花拎着小孩进来,他终于开口:“看你的表情,看来是能找到那‘梅花盗’了?”
“状元郎果然是奴家肚里的蛔虫。”王怜花看向阿飞,阿飞立刻从怀中掏出个竹筒,竹筒打开,里面飞出一只鹅黄的虫子,圆圆胖胖的,一看伙食就非常好:“培育这东西可花了我不少功夫,我已让阿飞在院子四周的路上撒了只有这小家伙才能闻到的药粉,除非那人洗上三天三夜,否则绝不可能找不到。”
“那你确定刚才那人与当夜那人是同一人吗?”
王怜花却是摇了摇头:“恐怕不是,我怀疑真的不是梅花盗杀的人。”他从胸口摸出一个飞镖,刀锋闪着冷光,这人大概也是听了梅花盗重出江湖的消息使的是梅花暗器:“虽都是梅花图案,可你看这两把,连大小都有出入,更何况这毒就更不入流了。”否则那小翰林怕是早就毒发身亡了。
事实上,谭昭也早有这种猜想,倘若真是梅花盗,他肯定求的是无敌宝鉴,这人销声匿迹二十余年,倘若缺钱早就作案了,没道理跑皇城底下夜探翰林院。最主要的是,刀客的死法太凶残了,梅花盗虽然也很凶残,但这人偏向用毒。
可他还是开口:“那么前辈以为?”
“宝藏,先帝金锭,状元郎你觉得呢?”
谭昭觉得这个可以有,但是户部资料那么多他哪里查的过来,他脑子转了转,决定先去趟大理寺。
到了大理寺,谭昭去找大理寺少卿左明,却被告知左少卿进宫了,随后去找李寻欢,这人竟然在牢里和狱卒喝小酒,真是不知道让人说什么好了。
“怎么这副表情?”
谭昭摊手:“我这是高兴的表情,案情有进展了。”
听完谭昭关于林逸的消息,李寻欢也不由地唏嘘:“如果可以,我倒希望给林编修一个改过的机会。”
所以说这人真的烂好人了,只要不触犯原则性问题都可以好好商量,谭昭自问没这么大的度量:“唔,这事儿恐怕有点困难。”
李寻欢疑问地瞧他,谭昭摸了摸鼻子,开口:“你也知道我时间紧急,所以先去找了礼部侍郎董大人,又请了柳编修带路,他受了伤。”
“……”
最重要的是,人总是要为自己做错的事付出代价,如果第一次做错事的时候便被轻飘飘地带过,那么第二次的踏错也不会太远了。
人的欲望就像一扇门,只要一朝打开,除非外力钉死,否则只会越来越大,而不回做到及时收手。
林逸是个成年人,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他熟读圣人典注也知道本朝律法,并非不知道如此做的后果,但他做了,就该想到事发后的结果。不是所谓情有可原,人有可怜之处,倘若人人都像他一样,那么只有有其理由都可以得到宽恕,那还要律法做什么。
“……那便罢了。”
谭昭并不喜欢此刻李寻欢的表情,李兄是个好人,但好到这个地步迟早有一天会让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从而做出后悔一生的决定,但他也明白交浅言深,牢房也不是一个讨论人生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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