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是希望萧十一郎赢了,毕竟我与连庄主可没有任何关系。”
沈璧君忽然有些黯然,想起连城璧的话,低低地开口:“现在,我也没有了。”
风四娘差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什么?你们……”
大抵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她竟然开始有些同情连城璧了,她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你和连庄主的孩子……”
“我会好好将他抚养长大的。”
风四娘看连城璧的眼神,已经像是在看一位圣人了:“他竟然肯?”
“他为何不肯?”沈璧君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长成连城璧那样,她更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过自己的生活,自由自在的,即便他可能会比较平庸,但她只希望他能快乐。
不知不觉,她竟然将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
风四娘看沈璧君的眼神,也像看一个圣人了:“恕我直言,沈姑娘你的想法……太天真了。”
“什么意思?”
交浅言深,但风四娘也有私心,所以她才会开口:“他是连城璧的儿子,就注定他不可能平庸,这江湖看着风平浪静,其实只要一步行将踏错,就会万劫不复。”
“怎么……”
“倘若他真如沈姑娘说的那般随心所欲而活,天赋卓绝倒还好说,若当真平庸,江湖上只会说他堕了父辈的英明,更会说他长于妇人之手不堪大用,那些个臭男人,活似不是从女人肚子里出来的,总张口闭口比八婆还能说。”风四娘本人,其实就见识过三人成虎的威力,“虽说如此,但人言可畏,风气如此。”
当年小李探花如何英雄人物,江湖上不管黑道白道无不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而后呢,其子李曼青也算不堕威名,但真正继承小李飞刀意志的,是叶开,不是李曼青。
有些时候,平庸也是一份罪过。
沈璧君心头一阵仓皇,她甚至想到了隐名埋名,正是此时,场上的比武开始了。
所有人的心,都被吊了起来,这注定是一场记入武林史册的比武。
连城璧手执无垢剑,萧十一郎提着割鹿刀,两把皆是神兵,一刚一柔,一快一狠,两人越打越快,几乎是要让看客应接不暇了。
“好生厉害!”
有些忍不住感叹,这世上恐怕也只有那位小李飞刀的传人可以与这二人一战了吧,话说起来,据说那位谭少侠也来了,不知身在何处。
而被人挂念的谭少侠,这会儿正在给花满楼做现场转播。
“只见连城璧一招白虹贯日直取萧十一郎的心口,萧十一郎敏锐异常,竟是提前得知,直接以刀格挡,只见那青光一闪,瞬间对上白虹,青白两种颜色几乎要胶着在一处,却未料此时——出来了,连家家传的袖里剑!”
“传说见过连城璧出袖里剑的人都死了,只因他出剑快得不得了,不过我刚才看到了,会不会看到太多了?”
“……”
“哇喔,萧十一郎竟然躲过去了!袖里剑擦着他的腰部一侧,只轻轻擦出了一丝血丝,连城璧却漏出了破绽,割鹿刀青光一闪,已要吻向连城璧的颈间了!”
此时此刻,沈璧君竟然按耐不住喊了萧十一郎的名字,萧十一郎一楞,连城璧的袖里剑早已收了回来,不过他并未乘胜追击,反而与萧十一郎拉开距离,等到萧十一郎恢复常态,他才又提剑而起。
风四娘有些气急,她伸手一把点住沈璧君的穴道,有些气急败坏:“沈姑娘,这不是儿戏,请你安静一点!”
场上,无人关注风四娘和沈璧君,所有人的眼睛都落在连城璧和萧十一郎身上。
从日头当中打到金乌西坠,两人已打了足足四个时辰了,然依旧没有分出胜负。
谭昭一开始还兴致勃勃,现在已经完全蔫了,而且两人搏命的这个状态,气力估计耗得已经差不多了,再打下去,就……是凭运气了。
但所有人都没有催促,直到又两个时辰过去,谭昭打了个哈欠,悄声说:“七童,陆小鸡,你说我现在出去阻止,会不会被人打?”
“……我以为你早该忍不住了。”
谭昭听罢,怀里摸出一柄飞刀,随手一掷,陆小凤这下终于看清楚谭昭到底是怎么使飞刀的了,但……没什么卵用。
萧十一郎与连城璧都有些力竭,两人听到破空声,都是猛地一退,随后一柄飞刀落下来,刺进山石里,入石三分,只余黄色刀穗,迎着山风舞动着。
这是小李飞刀,也只有小李飞刀。
“二位,可否听在下一言。”
“今日比武,二位武功卓绝,实乃当今江湖武林之幸,但二位连斗六个时辰,依无胜负,无垢剑与割鹿刀依然战意不止,不如——”
“不如今日就到此,二位功夫实在伯仲之间,十年,以十年之期如何?十年之后,再战一场!”
小李飞刀的传人说此话,自然是有分量的。
萧十一郎与连城璧站在场中,两人身上都各自有伤,但都坚定地站着,不过两人同样都明白,今日确实是分不出胜负了。
是对手,所以才更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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