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我觉得你的结尾更好一点。”
她将摊在床上的画册扔到床下,“我实在挑不出了。”地板上已经扔了好几本画册,距离婚礼日期只有2个多月,要赶紧选好婚纱店,然后初步制作、试衣、修改等等,到完工的话,2个月时间也只是勉勉强强。
“这个我可没法帮你,我觉得你穿哪种款式都很好看。要不——你的朋友,琳达是吧?你可以要她过来帮你挑选,我可以为她支付机票和酒店房钱。”
“啊!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萨莫懊恼的轻呼,“我来给琳达打电话。”
*
琳达·安德森是一个有着深棕褐色头发的高个女生,比萨莫大两岁,有极少的非洲血统,外表则跟普通白人没有分别。长相不是那种很突出的美丽,但青春洋溢,自带光圈,也可以算的上是个漂亮姑娘。
热情爽快,头脑清晰,还没有通常女孩子的那种“我看什么都很好”的毛病——萨莫就有点选择困难症,觉得什么都好——飞到伦敦来之后,几天之内就帮萨莫选好了婚纱店,陪着她一起去量身、选择衣料。
琳达从小就是个学霸,样样拔尖,但社交能力很好,在高中混的不错,到了大学也是拔尖的学生,家境不算很好,拿奖学金进的哥伦比亚大学。非常会说话,即使家庭经济不好,但也没有养成畏畏缩缩的性子,能跟萨莫成为好友,恰恰说明了她是一个社交高手。
当然,即使是个学霸,也不免会被莱昂纳多的颜值暴击。之前她是见过莱昂纳多来接萨莫,但她俩课表不一样,也就正式见过一两次,萨莫将男朋友介绍给琳达,说了几句,就匆匆走了。
现在,在伦敦,天天都能见到这个万人迷,学霸也会晕乎,悄悄对萨莫说:“Leo长得也太好看了!之前我以为他演兰波的时候就是个很不错的美少年,可是,天哪!他现在简直迷人得不得了!”
萨莫得意洋洋,“是吧?他是长得很不错啦!”
“全世界的女人都会嫉妒你。”
“那你呢?”
琳达想了一下,“Leo能跟你结婚,他才是那个走运的家伙!我们之前不是说过吗,他这样的男人,有一颗躁动的心,不会太-安分的。你要小心,honey,不要太相信男人的自律性。”
“可我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约束着他,那他也受不了,没人能受得了。”
“所以,这就是‘驯服’的艺术了。”
“真麻烦,”萨莫叹气。“倒不是说我不信任他,怎么说呢?或许人性中的**的不确定,反而让我对他有——有征服欲吧。跟他结婚可不会是我的最终目的。”
琳达同意,“结婚是最简单的事情,像你,要是想结婚的话,可选择的对象太多了,你完全可以选择一个不那么——不那么好看的,也就是说,不那么危险的男人成为你的丈夫。”
“不说他了。来,帮我看看,这个好看吗?”萨莫拿起一根宝石吊坠白金项链在胸前比划。
“你不是定做了很多首饰吗?”
“这是给你和夏琳的,我想你们俩不会再戴同样的项链了,穿着那么漂亮的伴娘裙怎么能没有项链。”
琳达并没有矫情的推辞,很高兴的开始挑选项链。按照传统,伴娘可以留下伴娘裙,有钱的白富美结婚赠送给伴娘闺蜜首饰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就是普通家境,闺蜜之间互相赠送首饰也很正常了。
琳达在伦敦一直逗留到萨莫前往萨福特郡,片组转场,琳达返回纽约。
琳达走后,卢卡斯和托比也来了英国。
他俩先跑去萨维尔街各自订做了两套西服套装,男人嘛,一定得有几套来自萨维尔街的手工定制西装撑场面。结婚的西装礼服和伴郎礼服已经选了范思哲的白色西装套装,离开洛杉矶之前就订好了。
莱昂纳多这几周陪着未婚妻十分乖巧,没有主动提出要出去玩,直到小伙伴来了才出去玩了几次,卢卡斯嘲笑他变了,伦敦狗仔队这么凶残的生物都没有拍到他出入夜店。
“是萨莫不让你出来玩吗?”卢卡斯眼中闪动着八卦的光芒。
“她可从来没这么说过。”萨莫并没有限制不让他出去玩,当然也不会主动问他要不要出去玩就是了。
“等你结婚了,没准就再也不会出来玩了,所以,趁你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好好享受一下这为数不多并且越来越少的自由时光吧。”托比拍了拍他的肩膀,充满同情的说。
两只损友!
两个好友都注意到莱昂纳多现在跟姑娘们也就是调**的程度,左拥右抱都少见,更不可能带出去;喝酒非常克制,也不再一支接一支的抽烟,都在说他大概是真要收心做好丈夫了。当然也是喜闻乐见的,萨莫就是他们的小妹妹,他们的友谊一直很稳定,现在,Leo要跟萨莫结婚了,他们也会希望这份感情能够持续稳定下去。
这是他们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状态。
*
服装设计师为玛姬做了20套精致的20世纪初的服装,典雅的淑女服装,修身的长袖衬衣,带有细致的蕾丝花边和刺绣;修身的长裙,长度直到脚踝;根据合同,影片拍摄完成后,萨莫将得到所有的戏装。首饰设计的也极为典雅,但因为成本控制问题,不可能像詹姆斯·卡梅隆那样,购买半宝石来做道具首饰,大多是亚克力、铜、水钻、塑料珍珠;倒是帽子与头花很精巧,萨莫都很喜欢;还有一条棕褐色的仿水貂披肩,虽然是兔毛的染色仿制品,但几可乱真,手感柔软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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