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吃!我觉得我咖啡店主厨的身份要让给你了!”叶杓嘴里塞着李子派,含糊不清地说。
喝了一口李子汁,叶杓总算将嘴里的李子派咽了下去,她看向巴基,明明是白天,她的眼睛里却似乎有星光闪烁。
叶杓的五官其实只能算是清秀,但当她专注地看着一个人的时候,却总是让人动心,仿佛她的世界里只有你,比如此刻。
巴基觉得有一种难以描述的东西丝丝缕缕地缠上他的心脏,心口在那一瞬间有一种被包裹的感觉,他想起了自己还是冬日战士的时候将他拉出迷雾的那声“巴基”,又想起了咖啡馆午后阳光里少女歪着头,问他“你不记得我了吗?”的qíng景,那种难以描述的感觉便愈加qiáng烈。
他觉得自己的心跳得有些太快了,像是要把那些曾经被冰冻的年份里未曾表达出的浓烈感qíng一泄而尽。
但巴基脸上还是恰到好处的微笑,将内心的滔天巨làng掩于暗处。
“你能喜欢是我的荣幸。”
第10章 放飞自我小番外:一位pào灰的自述
【ooc预警!放飞自我预警!非战斗人员请撤离!】
大家好,我叫班森·布朗,一个不喜欢李子,不喜欢咖啡,不喜欢甜品的人,在这篇文里大概是个pào灰。
最近我住的小镇上搬来了一家人,他们在镇子上开了一家咖啡店。
刚开始大家都觉得这家咖啡店肯定是挣不了钱的,但当我看到咖啡店的老板——那个长得很可爱的亚裔小姑娘时,我就知道他们都错了,来这家咖啡店的人一定会很多,而这些人里面一定有我。
小姑娘长得其实不算多么好看,但胜在人可爱啊,声音软糯糯的,对待顾客又十分耐心,小镇上无论男女老幼都十分喜欢这位叫杓的小姑娘。
我也不例外。
我发现杓十分喜欢研究各种有关李子的食物,所以就装作十分喜欢李子的样子,每次去店里都要点一份李子蛋糕或者李子派,然后和杓说上一会儿话。
但其实我真的一点也不喜欢李子啊!相比而言我更喜欢苹果,像杓的脸颊一样的苹果。
但我会努力喜欢杓喜欢的东西的!即使是不喜欢的李子也一样!
在我每周末固定时间去找咖啡店之后,我和杓总算熟悉起来,她对我的称呼也从“布朗先生”变成了“班森”。
杓叫我班森的时候,我已经在脑海里脑补到了我和她一起一起约会,然后结婚,婚礼在哪里举行,会有什么人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和她结婚以后住在哪里,会生几个孩子,孩子会先叫爸爸还是先叫妈妈,在哪个地方上学。
一想到那些有杓的未来,我就忍不住开始傻笑。
又过了一段时间,虽然杓没有表示出喜欢我的样子,但我还是决定——我要去向杓表白!
因为我发现咖啡店里的单身男人越来越多了!他们一定都是在觊觎我的杓!我一定要赶在他们之前拿下杓的芳心!毕竟比起他们,我可是有优势的!他们还在被以姓称呼的时候,杓就已经叫我班森了!
这天,我按照往常的时间走进咖啡店,杓和我打了招呼,然后让我品尝她研究出来的新口味蛋糕。
蛋糕什么味道我其实感觉不出来,因为我最讨厌吃甜的了,但这是杓给我的啊,无论是什么味道我都会喜欢的!
我想起来了很久以前有人问我,如果在屎味的巧克力和巧克力味的屎里选一个吃下去,我会选择哪个,当时的我狠狠地骂了他,并且叫他去吃【河蟹】屎,但现在,我想说,只要是杓给我的,我就选择两个都吃!
我之前在格林太太的花园里偷偷采了一枝玫瑰花,把它藏在了衣服后面,打算在向杓表白的时候用,但我发现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因为玫瑰花的刺扎在了我的腰上,我想把它挪个位置,偷偷藏在桌子下面,但杓在看着我,我找不到机会。
我扭来扭去,扭来扭去,杓发现了我的异常,问道:“班森,你怎么了?”
我当然不能说是我把打算送你的玫瑰花别再了后腰上,现在它的刺扎得我腰疼。所以我只能微笑,微笑,再微笑。
不是说微笑是最好的语言吗,我相信杓也一定能理解我的。
这时候店里又进来一个人,是一个叫阿尔杰的,他最近也总是来咖啡店,我觉得他一定是我的qíng敌!
阿尔杰在跟杓说话,话题找的我都替他尴尬,什么叫今天的天气还不错,你看看外面乌云密布马上就要下雨的样子,是天气好吗?而且在这个天气里还坚持来咖啡店的他一定图谋不轨!还有什么叫吃了没,都下午了你问哪顿呢?
虽然我在心里将阿尔杰吐槽了一百万次,但不得不说他给了我一个好机会。趁着杓正在和他说话,我把玫瑰放在了椅子下面,顺便摸了摸自己的后腰,嘶,一定是流血了。
指尖上果然有血,我拿来一张纸巾把血擦gān净。
突然,我觉得好像有谁在注视着我,我抬头一看,就见杓站在我旁边,端着一杯咖啡,神色复杂地看着我。
等等!杓你都看到了什么?我真的没有痔疮啊!你听我说!
我伸出了尔康手,但杓已经转身离开,看不到我在她的身后苦苦挽留。
在杓看不见的地方,阿尔杰在冲我得意地笑,果然,他这个小人,想借此挑拨我和杓的关系?哼,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今天都一定要向杓表白!
我握紧了玫瑰花,下定了决心。
嘶……他妈玫瑰花上是有刺的啊,我的手指也被刺扎破了。
我含着手指,yù哭无泪,难道今天真的不是一个适合表白的日子吗?
不行!无论有多少困难,我也一定要在今天向杓表白,这一定是主对我的考验!
我走到杓身边,一只手拉住了杓的手,另一只手背在身后,拿着那枝玫瑰花。
“杓,我……”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一个男人就冲了过来,一把拉住了我的手。
“你想gān什么?”
那个男人当然不是阿尔杰,他大概是杓的叔叔?他在镇子上的伐木场里工作,叫罗根。
杓的叔叔就是我的叔叔!我正准备向叔叔表明决心,告诉他我会对杓好的,然而叔叔根本不听我解释,他拉着我出了咖啡店,把我堵在墙边,问:“你想gān什么?”
我拿出了玫瑰花,“请……请你相信我!我……我一定会好好对待……”杓的。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罗根就皱着眉头打断了我的话,他一米九的身高衬得一米七的我像一个小矮子。
不要跟我说在白种男人里一米七本身就是一个小矮子,我不听不听不听!
“你在跟我说吗?”
我点点头,对呀,我就是在跟叔叔说我会好好对待叶杓啊。
罗根看了眼我手上的玫瑰,眉头皱得更深了,“抱歉,我不喜欢男人。”
我有些迷茫了,他不喜欢男人和我有什么关系吗?等等!我突然反应过来,叔叔,不是你想的那样啊!我是对杓表白不是对你表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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