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游记_生生死死【完结】(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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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三声巨响王书平自然也听到了,当时就觉得不对劲,所以就赶紧回了来,发现家里的qíng况正常,没发生爆炸,这才放下心来,又将门窗锁紧,免得有猫或者其他小动物进来,打倒了半成品可就要把这房子炸成废墟了。

  但是晚上回来,准备做硝化纤维时,却发现昨天制作的硝化甘油好像少了不少。

  “诶?看这样子,白天那声巨响,看来还是有根据的啊,不是猫儿弄翻了我的烧杯,看来是有人盗走了我的东西然後发生爆炸了呀!”想到这儿,知道那声巨响的後果,王书平不由双手合什,向四周拜了拜,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老天保佑,我可没想害人,只想制作点东西防身,是他们非要偷东西,自己倒霉的,可不要把这责任怪在我头上啊!”

  王书平的话让暗处盯视的几人感到那一股因死人而带来的伤心愤怒都无从发作了,是啊,谁让他们偷王书平的东西呢?倒霉了难道还要将责任怪在王书平头上吗?说出去到哪儿也不占理啊,看来这闷亏是吃定了。

  接连监视了两天,可是,虽然王书平一直在继续他的发明,但胡七却没能看出个头绪来。

  “王公子明显是在制作某种威力巨大的暗器,但是很可惜,属下能力有限,实在看不出来他到底在做什麽东西。”胡七额头冒汗地道,怕教主怪自己无能。

  伏晋鹏听了,脸色yīn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什麽。

  其实王书平所做的事很简单,无非就是想为自己制造一个手枪和一些手雷用於防身。手枪的制作他看了下,简单,可是这弹药就有点费工夫了,所以这些天他就是在捣腾这事。

  是,这时代是有不少人轻功厉害,不过他就不相信了,再高的轻功还能避过子弹!如果把子弹比作暗器的话,以子弹的速度和力度,总比这个时代那些暗器高手用手甩出去的暗器力度和速度快吧?既然如此,能躲得掉子弹的人可不那麽多吧?那也就是说,虽然他没武功,可是只要他将枪法练好了,在这个时代当个暗器高手还是绰绰有余的。况且他还有威力巨大的手雷护身呢,他就不相信了,他一个现代人,拥有这麽多知识宝典(其实就是小说网站的军事YY小说里附录的资料),不说雄霸天下,连自己一条小命都保不住!

  之所以想到制作手枪保护自己,是因为他在现代时,为了应付自助游时碰到意外,学了些徒手搏击、击剑、跆拳道之类防身的东西,虽然都练的很不咋样,不过有一样练的还行,那就是she击。原来王书平的运动细胞贫乏,像散打之类近身搏斗,他根本练不好,但是像she击这类纯技术cao作xing质的东西,他反而学的很轻松,就像他的电脑技术一样,他对技术xing的东西都能很快掌握。

  制作好了武器,王书平试练了几次,发现自己以前练的技术没退步,很是高兴,想到制作子弹不易,就没多练。(弹药做出来後,还要花钱让铁匠帮忙加工一下才能变成子弹,他曾想过将铁匠工具全弄来,自己制作子弹,後来觉得太麻烦了,还是决定将这事外包给铁匠帮忙制作,反正只要别人做不出来弹药,让别人加工子弹也没什麽)

  虽然是简易的手枪,但子弹的速度、力度、she程都令王书平满意,同时也让跟踪参观的几人暗暗心惊。速度力度不用说了,单说she程,这年头最好的暗器高手有所谓的百步穿杨,百步是多少呢,三步一米,百步大概是30多米,而手枪的she程是多少呢?不说厉害的“沙漠之鹰”,只说一般的,都能达到50米。王书平一枪过去,she死50米开外的东西,远比百步穿杨还厉害,让跟踪参观的几方人马能不心惊吗?这数据可不是现下武林中的暗器高手能达到的标准啊!於是几方人马便想著,原来王书平虽然不会武功,却是机关和暗器高手!──他们可没想过王书平什麽武功技巧都没有,凭著全是热武器的厉害,在众人的想法里,这样的王书平就是江湖中机关和暗器的绝顶高手,看模样,应该是机关和暗器方面江湖第一高手了。(恭喜手无缚jī之力的王童鞋位列武林高手榜!撒花!)

  太平游记(今穿古)21

  太平游记之十五:不解风qíng(一)

  他们觉得王书平是高手还因为:原来王书平到山中实练过。

  京城郊区一直多láng,百姓深为láng患所苦,不但牲畜经常被láng拖走,便是人也经常发生危险。王书平便决定实验下自己的技术,反正这儿不管制武器,於是便携枪入山,他枪法不错,一般一枪就能gān掉一个,枪法差点的时候两枪也绝对能收拾得了,十颗子弹倒gān掉了八条láng,其能耐让跟踪之人怎能不心惊?

  心惊之余,伏晋鹏便想起了那天赵天枢跟自己谈过的话,不由暗道,看来自己的那个计划是要实行了。

  其实对於王书平,他本来就是有计划的。

  先前赵天枢拦阻自己探听王书平的秘密,伏晋鹏一气之下暗暗琢磨著一定要将王书平弄到手,到时好听听他的秘密。

  他本来还担心赵天枢拦阻,结果过了几天,赵天枢不但不拦自己,还想请自己出山,搞定王书平,务必要确保他进他们的阵营。

  本来伏晋鹏真的觉得赵天枢挺小题大做的,难道王书平真有那麽重要?重要到赵天枢不惜求他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将他牢牢地绑进他们的阵营?可及至看到王书平的暗器後,他觉得,赵天枢不但没小题大做,而且吩咐的还晚了,要知道王书平这麽可怕,他早该吩咐自己的,快点将王书平拿下,然後探听他的秘密,一时间变得重要至极。

  於是防身武器试验好了,所以喜滋滋住回酒楼的王书平,便听小二道,魔教伏晋鹏教主在屋里等著他。

  一进後院他住的地方他就愣了。

  揉了揉眼睛,他确信自己没看错。

  摆在桌子上的,一盘盘,垒的老高的,都是荔枝,看起来还是挺新鲜的荔枝。

  他想起了三天前,他无意中道,可惜太平没荔枝,他挺想吃荔枝的。

  来古代这麽长时间,他也慢慢适应了,只是古代在口福方面没现代这麽丰富,而且由於jiāo通的关系,很多外地水果运到京城时就已经不怎麽新鲜了,这自然让人颇为郁闷。

  像荔枝就这样。太平没有荔枝,只有西凤有,所以出现在太平市场上的荔枝,很多都不是太新鲜的,口感不是很好。毕竟俗话说的好,荔枝如果不像现在有冰柜等保鲜技术,正常qíng况下会“一日色变,二日香变,三日味变,四日色香味尽去”的嘛。

  皇宫中能吃到新鲜的荔枝,那可是用快马从西凤运过来的,就像八百里紧急军事qíng报那样,采用的是马歇人不歇、到一个驿站换一个骏马的方法才炼成的。而太平的皇帝也不能天天这样劳财伤民,只在特定场合,比如举行大型的宫晏时才偶尔这样劳师动众一次,平常也跟普通百姓一样,吃不是太新鲜的荔枝。

  其实依王书平看,就那样劳民伤财吃的都不是最新鲜的,毕竟从最近有荔枝树的地方到京城,隔了大概1000多里地,就算用的是八百里加急方法送到京城,也要一天多,过了一天多,这味道自然有些不地道了。所以古代人可怜啊,没好口福。

  他无意中的话是跟伏晋鹏说的,而现在,桌上出现了荔枝。

  只有三天就出现了荔枝,而且还是新鲜的荔枝。

  他想起来这两天没看到伏晋鹏的影子,所以这时看到了荔枝便不由想到了伏晋鹏。

  然後他果然看到了伏晋鹏──正在他的chuáng上睡觉,黑眼圈很深,明显睡眠不足的样子。

  王书平没有叫醒他,但伏晋鹏是高手,这时虽然深睡,所以没在王书平进来的时候发现,但当王书平距离他一米以内时,他还是醒了。

  看是王书平,便打了个呵欠,从chuáng上坐了起来,笑道:“抱歉,你一时没回来,我等的睡著了。”

  王书平挠了挠头,指了指桌上的荔枝,道:“这是……你买的吗?”

  见王书平问起桌上的荔枝,伏晋鹏有些萎靡的jīng神稍稍一振,抓了些递给王书平,道:“快吃吧,这玩意搁久了味道就差了。这是我刚从西凤买回来的。”

  “你‘刚’从西凤买的?”王书平一边剥开尝了一边狐疑地问。

  “是啊,味道……还行吗?没变的太离谱吧?”伏晋鹏问。

  王书平点点头,道:“比我往日吃的全都好,接近我印象里的味道。”所谓的印象里,自然是指他在现代时吃的。他因为喜欢吃荔枝,所以曾在荔枝成熟的季节去过产地吃过,兼自助游。

  “不过……你这是怎麽弄来的?是骑了你那匹千里马运来的?还是借了朝廷的八百里加急?”王书平问道。他记得伏晋鹏有一匹上佳宝马,xing能不差於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具体什麽品种他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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