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鹿_绿野千鹤【完结】(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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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信舔着沈楼给买的糖葫芦, 难得生出几分愧欠, 凑过去想说自己可以帮忙,瞟了一眼桌上的公文。

  桌上摊开的是一份问安信, 乃是一名千户呈递的。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例行的问安。朱星离提起朱笔,用潦糙至极的字批复“废话”,顺道画了个乌guī。

  “信信。”沈楼一转眼不见了林信,便上清凉殿来寻。

  林信咬了一颗山楂, 酸得挤眼,“你怎么又叫信信,不是说要叫小名吗?”

  沈楼抿唇,私心里他是想叫信信的,至于“迟诺”,“在外面这般称呼,他人就知道你的rǔ名了。”

  rǔ名不尊,只有亲近的长辈和夫妻打趣可唤,让别人听到沈楼叫他rǔ名,确实不好。

  说起名字,林信把吃了一半的糖葫芦塞给沈楼,自己跑到书架前,翻了本《尔雅》放到师父面前,“师父,等会儿再画乌guī,先给我取个表字。”

  朱星离提笔,在他鼻尖画了个圈,“就叫guī儿吧。”

  “我是guī儿,那你就是guī爹。”林信把朱笔夺走,将《尔雅》推过去。

  上辈子师父没来得及给他取字就走了,“不负”二字是皇帝给取的,说是希望他不负父愿。父愿,便是林争寒给他取名的意思——重诺守信,而林争寒一生所守的信,是替皇家寻找鹿璃矿脉。

  说到底,就是不负皇恩。对于一个少年人来说,太过沉重了。

  沈楼走过来,坐在林信身边,“你可有心仪的字?”

  “朱弦!”林信立时答道。

  “什么猪咸?”正在翻《尔雅》的朱星离抬眼。

  “菩提城里唱曲儿的词,”林信倚在长几上,笑眼瞧着沈楼,两指在桌面敲打,似模似样地唱了一段《蝶恋花》,“清抱朱弦,不愧丹霄镜。照到林梢风有信,抬头疑是梅花领。”

  清抱朱弦,就是清阙抱着信信。

  沈楼耳尖微红,轻咳一声。

  “清抱朱弦,多有意境。”林信得意地冲师父挤挤眼,指望着师父骂他两句,诸如“又欺负人家世子”或是“不许占世子便宜”之类的。

  可惜朱星离没懂,毕竟他可不知道沈楼的表字叫“清阙”,“狗屁的意境,这有什么相关?”

  “朱弦,听起来像是随了朱家姓。”沈楼不动声色地岔开话题。

  林信回头看沈楼,顿生知己之意。其实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若是取字朱弦,就好似变成了师父的儿子。

  朱星离愣怔了片刻,抓起书册揍他,“滚滚滚,叫人以为你是我儿子,我还怎么娶亲?”

  “说得好像你能娶来一样。”林信扯下眼皮冲他做鬼脸。

  师徒俩眼看就要打起来,沈楼翻了翻书册,指着其中一行道:“朱弦虽好,然北域方言读出来不大好听,叫‘不负’吧。”

  林信和朱星离齐齐看向他。

  沈楼面不改色,迎上林信的目光,“不负长生不负卿。”

  这个字,被皇帝说出来,就是要挟;被沈楼说出来,却似qíng话。

  “这个好,就这个吧。”朱星离拍板道,信字对朱弦,八竿子打不着,但配不负,甚是合适。大笔一挥,在纸上写下“不负”二字,递给林信。

  林信将那张纸珍而重之地叠好,方才那一瞬间,他差点以为沈楼也是重生的,听到后面却是松了口气。

  不负长生不负卿,反复咀嚼这句释义,心里痒痒,忍不住用脚趾抠鞋底。这个字真是太好了,就叫这个吧。

  美滋滋的林信伸手要自己没吃完的糖葫芦,却发现沈楼手里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竹签。

  方才有些紧张,无意识地给吃了,沈楼扔掉竹签,“我再给你买一个。”

  荼蘼节后,一日热过一日,林信白日不愿出门,就赖在清凉殿里读古籍。天下间大部分的孤本残卷都在一念宫里,乃是朱家几代人积累下来的,每本都是无价之宝。

  他想在书里寻到自己重生的原因。而沈楼似乎也没什么事要做,偶尔出门见属下,大部分时间都陪着他。

  沈楼给浣星海去了封书信,提醒父亲查一下北漠的动静,告知他关于噬灵的消息。雁丘见到的那颗噬灵,着实让他吃了一惊。这东西理当在几年后才出现,没料想这么早就有了踪迹,须得尽快查明,越早掐灭越好。

  “信信,你可知那日贺六浑扔出的东西是什么?”沈楼觉得此事应该跟林信探讨一下,当年朱星离中的噬灵应该跟后来他遇到的那种不尽相同。

  “唔,应该是北漠的巫术,”林信含糊了一句,没骨头似的歪到沈楼身上,“那东西你要是再遇见,千万不能碰。我隔着灵力触碰了,到现在还有点晕。”

  沈楼低头看看“弱不禁风”的林不负,顿时歇了点破的心思。噬灵的事,也不着急。

  暑消秋风至,师弟已经走了两个月,没有任何书信传来。林信看看自己已然拆了夹板的左手,嘀咕封重的胳膊也该好了,怎么这般没良心。

  明日便是他束发的日子,朱颜改骗弟弟给自己做苦力,结果还是赶不上灵剑出炉,把朱星离气得跟他打一架。

  女子十五及笄,男子十五束发。束发之后,便可以娶妻了。

  “明日束发,你可有礼物相送?”林信拆了夹板,立时变成了拴不住的跳蚤,拉着沈楼去郊外骑马。

  沈楼看着前方,装没听到。

  林信策马拦住他,“好你个沈楼,打算空手观礼啊。”

  “束发及笄,只有长辈或是丈夫才会赠礼。”沈楼垂目看着低头吃糙的马。

  听到这话,林信就更想要了,跳到沈楼的马背上挠他痒痒,“我不管,就得给,咱俩可是小时候一起睡过的jiāoqíng!”

  这一闹,马惊了,尥蹶子把两人给甩了出去。沈楼自己垫到下面,抱着林信滚了一圈。

  林信爬起来,顶着一头的糙叶子,委屈道:“要是虫虫在的话,肯定会给我准备的。”

  故作娇柔的模样,看得沈楼嘴角直抽,叹了口气,从袖子里摸出一条黑色带银色长流苏的发带,上面还缀着鹿璃的碎屑。

  黑绸银苏,是浣星海给家族子弟准备的束发礼,金贵点的会加上鹿璃碎屑,意为聚揽万千星辰。沈家没有朱家把鹿璃雕琢出八面玲珑的手艺,就简单粗bào地打碎了黏上。

  沈楼不喜欢这么耀眼,寻常只戴没有鹿璃的那种。

  林信立时抢过来,“这个好,等束发的时候,就让师傅给我戴这个。”

  “你那块玉佩,也拿出来吧。”沈楼看向林信脖子里的细麻绳,这孝他戴了六年,也该摘了。

  “那怎么行?”林信把huáng玉小鹿掏出来,这可是寻鹿侯的玉佩,给人瞧见了他的身份就瞒不住了。

  “已然瞒不住了。”沈楼看向京城的方向,他刚刚收到消息,一队金吾卫正朝南域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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