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先生的厨房_行清【完结】(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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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小蝶很铁不成钢,“少爷,您是多少人捧着高看的名角,若不是为了这姓陈的,犯得着来奉天这被人欺负。北平有最大最好的戏院,哪里才是您展现才华的舞台。可若是这姓陈的珍惜也罢,您看看他让您受了多少委屈,家里头有一位作践人的老夫人,还住着一位如花似玉的未婚妻,实在是忒欺负人了!”他见少爷不说话,气急了乱开口,“您现在就像是您演的最好的那出《贵妃醉酒》里的贵妃,您一心一意等待,他却早有新人……”他这话一出口就知道说重了,赶紧自打嘴巴,“对不起少爷,是我逾越了!您别理我的话。”

  原小岚却是qiáng自笑了笑,“我哪里能被比作那杨贵妃啊……”

  主仆二人一夜无话,早早睡下。

  第90章 癸丑年立夏·殇雨时

  林葳蕤抱着被子垂死挣扎, 看也不看把枕头扔向搞事的人,然后拉过被子盖过头继续睡。

  叶鸿鹄几乎是宠溺地看着他,坐上chuáng连人带被子抱在怀里坐腿上, “昨天是谁让我天没亮叫他, 说要去采松茸的?要不你睡你的,我抱你走?”叶鸿鹄跃跃yù试,他早就想再试试把人团吧团吧随身带走了。他这会倒是盼着人别醒, 好让他行采花大盗之举了。

  林葳蕤依旧没睁开眼, 他靠在人胸前,嘴里低声道:“闭嘴, 再让我眯十分钟。”

  叶鸿鹄依他,“行”, 然后抱着人开始盯墙边的落地钟, 心里美滋滋地打算等十分钟之后就开始实施自己脑海的各种小剧场。

  可惜,十分钟之后,林葳蕤准时睁开眼,推开凑上来的人下了chuáng,快速地洗漱换了身适合进山的衣裳, 便利贴身的上衣勒得他的腰身格外细,叶鸿鹄看得眼热, 像大型无尾熊一样趴在他背上,头放在他肩上, 双手环住那细腰丈量感受美好的手感, 嘴里却不满道:“平日里吃的跟猫似的, 难怪这么瘦。盯着你吃饭还嫌我烦,晚上我去山上抓只野兔烤给你补补……”

  林葳蕤对着镜子扣好扣子,整理好袖子,手肘往后一撑,叶鸿鹄顺势放开他,听对方振振有词地反驳:“我吃的那叫jīng细,以为谁都像你似的,挑食还无ròu不欢?”尽管嘴里是不好听的话,但是这样的打打闹闹,却美好的仿佛昨日梦里。

  山上的清晨cháo湿yīn冷,叶鸿鹄把军外套脱下来给他披上,两人同乘着一匹高头黑马,林葳蕤被拥在身前,山色空濛,依稀可见山下微弱的灯火。太阳还没出来,军营的早cao却已经开始了,整齐的吼声从山下传来。

  “要学骑马吗?”

  “以后吧。”林葳蕤懒懒道。

  “好,你想学的时候我教你。”

  走到半路从丛林里直直蹿出一道黑影撞在马腿上,吓了人一跳,近了才知道是只傻不愣登的野兔。这马更奇,惊吓的很,马脚甚至还抬了抬戳了戳兔子,在这白毛兔子身上蹭出两个马蹄印子。兔子吓得瑟瑟发抖爬不动路,呆呆地被后头跟着的江坤抓住了。

  这是守马待兔?林葳蕤有点想笑。这兔子实在是太傻了。马儿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心qíng,扭着头,用黑漆漆的马脸蹭了蹭林葳蕤的小腿,从鼻子里发出一身响亮的声响。

  林葳蕤试探着摸了摸鬃毛,迟疑道:“它这是在邀功?”

  叶鸿鹄和一gān下属都忍俊不禁,叶鸿鹄从以前就发现了,他媳妇太有动物缘了。看有凤来居里头只吃主人喂食的三尾胖头锦鲤就知道了。

  叶鸿鹄也一本正经:“嗯,它的意思估计还让你把这兔子给扒了皮做ròu吃吃胖点。”

  林葳蕤优雅地翻了个白眼,“看不出来四哥还懂动物语?”他见这马儿全身黑到发亮,端的是比夜色还要浓稠的黑,脸上和马尾巴的鬃毛长而卷,即使是以人类的审美来看也可以说是丰神俊朗,不禁喜爱了几分,“它叫什么名?”

  叶鸿鹄顺口就道:“白面。”白面听主人唤它,从鼻子里喷了喷气作回应。

  林葳蕤:……

  他俯下身,无比同qíng地摸了摸白面,“难为你了。”摊上这么个不靠谱的主人。

  白面可不觉得委屈,它被摸得jīng神一震,决定要在这个散发着好闻气息的人类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长啸一声,撒丫子就开始跑。一群人就这样上了山顶。

  远处天际有一道灰蒙蒙的光晕,海面是浓到接近墨色的蓝,天边仿佛在酝酿着什么,又有什么在等待着一跃而出。一种黎明前的压抑蔓延在整片大海上。

  叶鸿鹄拉住马绳,白面没有经过任何缓冲,前蹄往上一扬,便稳稳地停在了山顶上。江坤和其他卫兵拉着缰绳,远远地站在后头,识趣地没去打扰山顶上的两人。

  “我父亲逝世的那一天,我第一次来这,那一次我就想,要带你来这看看。”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有一天,上天垂怜,这个人会出现在这个世界。

  他的话音刚落,从那灰色的孕育着鸿蒙的光晕里一跃而出,跳出了一轮红日,那一刻整个世界呈环形被点亮,第一道光洒在最接近天边的海面上,璀璨的海金色映入眼帘。

  林葳蕤似有所觉,回过头,便落入了一双撒了金子的眼中,那双眼里藏了很多东西,而且藏得很深很深,从前他很讨厌,这一刻却不想计较了,他朝从始至终都在看他的人笑了笑,“谢谢,很美。”谢谢你带我来看,日出很美。

  太阳渐渐升到海面上,整片海都洒满了金子,海晏河清,仿若盛世太平。海làng打着礁石,发出轰隆隆的犹如号角的声音。

  两人静静地看了海面一阵,林葳蕤突然出声:“四哥,甲寅年要到了。你要做什么?”

  叶鸿鹄笑了笑,“等他们狗咬狗闹起来,我刚好把家里后花园的地给收了,给你做菜园子,如果媳妇嫌不够,我就把后花园再往外扩扩。至于家里那群闹着分家产当老大的人再一个一个收拾,反正闹得最凶那个也活不久了。再扶一个听话一点不闹腾的上去坐着,先赚钱再说。媳妇你说行不行?”

  林葳蕤感受着山顶上凉凉的风,眯了眯眼,“我说行有什么用?我又没你这么全能全知。”

  叶鸿鹄摇头,“怎么会,你都把费恩这样的人才送到我这了,聚乙烯带来的塑料革命,还有正在研究的滴滴涕,我知道媳妇最疼我!”

  林葳蕤:“我有时候真怀疑你本来就生活在这里,而不是同我一样穿越而来的。你对这一切都太熟悉了,而且没有一点和这个世界的违和感,我没有使命感,而你好像有的也不是使命感这种正面的东西,而是更加qiáng烈的一种qíng绪,我不知道你想gān什么,所以有时候会觉得叶鸿鹄很可怕。”他缓缓地说了一段很长的话,然后又轻轻地问道:“你能告诉你以前叫什么吗?”他问的是前世的名字,因为就他所知,他身边没有一个叫做叶鸿鹄的亲近的人,而叶鸿鹄对他的一切太过熟悉。除非叶鸿鹄前世是个跟踪人的变态痴汉——好像他现在本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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