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娘难追/寡妇门前桃花多_苏珂安【完结】(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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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傅当时已经五十六岁了,因为善于调理的缘故,身体状态如同二十多岁的人一般,她长得雌雄莫辩,穿的永远都是白色的长衫,也从未告诉当归她是男是女。师兄把师傅当男人,当归把师傅当女人。师傅说自己要走的话,两个徒弟都难以置信,以为她知天命,大限将至。

  师傅说,“其实我不是这个地方的人,我来你们这儿有二十五年了,现在时机已到,我得回去,错过这个时间点,就会永远留在这里。”

  两个徒弟没听懂。

  师傅躺在榻上,交代“遗言”,“不懂没关系。我平生所学,都已经交给你们师兄妹二人。王不留行呀,你这个名字太长了,师傅走了以后,改了吧。”

  师兄呜咽着点头。

  师傅把师兄打发出去以后,就跟当归说,“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当归有些吃惊,她才十八岁,不太想死呢。

  师傅一眼就看出当归是误会了 ,又说,“不是说要去死,是说你跟我离开这个地方,你不要紧张嘛。”

  当归说,“离开这儿,……去哪儿呀?”

  师傅又说,“当归呀,这个世道对女子不公平呢,跟着师傅一起走,回师傅的故乡。那个地方,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人人都凭着能力生存,不会因为依附他人而自甘卑贱。我过去十八年所教给你的,比教给你师兄的还要多的多,可是除了本事,我告诉你的那些思想和观念都和这个世道所奉行的格格不入。你留在这里,照我这样的风格行事,会吃大亏呀。”

  当归不懂,“师傅,我也凭本事治病救人,挣钱生活,为啥会吃大亏嘛?”

  师傅说,“因为这狗/日的世道呗,女人有本事,被人打压被人瞧不起,女人没本事吧,活的卑微还是让人瞧不起,没有自由,哪来的快乐?你出去行医,纵然医术高深,仍是举步维艰,远远不如师兄那样自在和受人敬重。还记得上次你跟我出去行医救人,那家人是怎么说你的?孙先生,你这女徒弟这么大了,咋不好好待着嫁人嘛,抛头露面将来没人要呢。当归你自己说,有啥意思?我教了你这么多年,把你教这么优秀,难道就是为了让你嫁人么?”

  银豆没吭声,她其实有点想嫁人的心思。十八岁了,思春了呀,她在和师傅外出行医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年轻的书生。她想念那人,但是那人规规矩矩最爱守着世俗的,要是不嫁他,没办法解决思春的问题嘛。师傅所描述的那样一个地方,让当归有些动心,但她最终选择留下来。

  因为她那个时候相信,两情欢/好,彼此中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男人和女人在情感的维系下自然而然就平等了。

  师傅没有勉强她,只是说,“当归,师傅欣赏你敢闯敢拼。可别忘了,要学会珍惜自由。只有自由,才能让你成为你想成为的样子。这个世道,充斥着不公,充满着高贵与卑贱。你已经在性别上出于劣势,要想得到自由,一定要有实力。虽然我们处在社会的低层,可是决定尊贵卑贱的,不一定都是性别,还有实力。

  当归未必能全盘理解师傅的说教。但师傅是个奇人确是不争的事实。她是世间少有的奇人。她能破开活人的肚子,将里面的致命的东西取出来然后缝合上保全他们的性命,她还能制出一种清凉透明的药膏,抹在伤口上,那些伤口就可以用看得见的速度愈合。她什么都懂,也什么都无所谓,但有时候也属于无可奈何。师傅临走前没能说服当归,便交代,“医人不医心呐,时机不到,紧凭一己之力想要拔出整个社会的迂腐,无异于以卵击石。当归,你留下来也好,我所相信和秉持的,都教给了你,将来有一天,你也要教给你的徒弟,再让你的徒弟教给她的徒弟,就这样一代一代传下去吧。”

  “当归谨记师傅教诲!”

  那天晚上,当归她和师傅睡在同一张榻上,到天亮,师傅就不见了。

  师傅走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

  当归的师兄王不留行说,“我要将师傅的医术发扬光大,以后我就不叫王不留行了。师傅是药仙,我就是药王,以后管我叫药王孙。”

  当归对着师兄点头,说,“难道我也不叫当归了?以后我就是药圣孙。哈哈哈。”

  她和师兄出了谷,从此分道扬镳。

  作者有话要说:  1.快速愈合伤口的凝胶现在是存在的,我之前看过这方面的新闻,好像还有比这更神奇的医疗科技,作者真心大开眼界。

  2.上辈子和老谭的纠结下张保证全部说完。

  3.银豆给老谭和他老婆都下了慢性/毒/药,后面就由着银豆耍了,如果她愿意耍的话。

  4.最近感冒恢复慢,身体不好码字无力,如遇请假,还望见谅。

  5.感谢最爱墨念的营养液和流梦绝的地雷,么么哒。

  ☆、第四十三回

  那一年没有跟着师傅离开的唯一的原因,就是那个年轻的书生谭永年。

  师傅走了以后她和师兄药王孙告别,出了药王谷,拿着积蓄,女扮男装,沿路行医一直走到了凤鸣县,谭永年就在那里。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有了秀才的功名,正准备赴州府考举人。

  师傅说,喜欢一个男人,就喜欢了,就告诉他,如果他愿意,就可以跟他睡觉,没什么丢人的。如果两个人相处以后合不来,那就好聚好散。什么都不用在乎,包括脸面。

  谭永年认出她是两年前遇到的那个行脚医的女徒弟,就说,“前年我赴考时,晕倒在路边,正巧遇见你师徒同行,喝了他一剂汤药,才没耽误考试。”

  她说,“我晓得呀。我师傅走了,我来寻你,是为了告诉你,我看上你了,想跟你成亲。不过我师傅说感情这种事情不能勉强人家,我还是想问问你,你有没有看上我呢。如果我们两情相悦,不如在一起试试?”

  谭秀才在此之前,没有见过这样大胆的女子。就问,“你只是要和我在一起,不图别的?”

  当归说,“合则聚,不合则散。不过你要实在老顽固,我也可以考虑和你过一辈子。”

  师傅说过,没有永远的真正的爱情,新鲜之后,可能就是索然无味,但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不去尝试初期的美好嘛。

  谭永年有些惊讶,不过还是能理解行脚医带出来的女徒弟肯定不懂得三从四德才是一个女子良好的品性,但是如此反倒成就当归不是千篇一律的女子,学识渊博彰显个性方让人心生好奇。

  谭永年经纶满腹,在观念上晓得温良顺从的女子才是最佳上选,可要真让他选常伴左右的,那些温顺在他眼里就是麻木,自然对当归的大胆张扬产生了兴趣,他确实比较喜欢她。如果她什么都不求,什么都不争,收在身边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当归又对他说,“嗯,你有妻子吗?要是有妻子,我就不会缠着你了。”

  “为什么?我们在一块,你替她照顾我分担责任,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谭永年不解,妻子是妻子,当归是当归,并不相悖。他的妻是贤妻,容得下当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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