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大肠其实做起来很好吃的,过几天我用猪大肠做出来的腊肠你还可以再尝尝。”
程冉冉看墨璃的表情有所松动,接着耐心说服墨璃猪大肠其实是个好东西。
墨璃淡淡的点点头,倒也不是那么排斥了,同时对另外一件事在意起来。
墨璃蘸水在桌上写。
你会医术。
因为墨璃不会说话,程冉冉已经习惯性的在桌子上一直放着一碗水,用来他方便写字。
程冉冉想着自己也稍微会点医术,就点点头:“恩,略知一二而已。”
墨璃眼里露出诧异,接着写。
没想到。
程冉冉眨眨眼笑道,“你没想到的还多着呢,要是有一天我把你的哑疾治好了,你怎么谢我?”
墨璃却淡淡摇头,写。
治不好。
程冉冉却没多在意的继续说,“总有一天我会治好的。”
她指着一旁熬的药:“吃了饭把药喝了。”
黑乎乎的药,真让人不舒服……
不过,对于程冉冉自信能将他哑疾治好的事情,墨璃也没在意。
两人吃过午饭后,程冉冉就出来院子里,开始摆弄那一堆猪大肠来。
墨璃决定跑出去打猎,回来的时候看到程冉冉正在往猪大肠里塞东西,塞过的猪大肠都是鼓鼓的,中间被一段一段的绳子系上,就像一段段胖乎乎的莲藕。
“回来了?”程冉冉抬头看见墨璃,就叫他过来帮忙,“你把手里的东西放下,能不能过来帮我个忙?”
墨璃点点头,把手里的兔子什么的放好就走过去。
“你先牵着这根绳子,从院墙上签到房檐上,搭出一根线来。”
程冉冉拿出来一根细细的绳子交给墨璃,墨璃接过,程冉冉没听见声响,再抬头的时候墨璃就站在院墙上找个地方准备系绳子,低头看看院墙下边,没有凳子。
那墨璃是怎么上去的?程冉冉奇怪的抬头看着,见墨璃系好绳子,脚下一蹬,程冉冉看的分分明明,就是轻轻蹬了那么一下,然后墨璃整个人就飞到了房顶上稳稳的站住了脚,开始系绳子的另一端。
程冉冉其实是不太相信古代什么轻功的存在的,如今亲眼看见了,不禁惊讶的双眼瞪大了盯着看,眼神跟随者墨璃又从房顶上下来。
“墨璃,你会轻功?”
程冉冉问。
墨璃淡然的点点头。
程冉冉愕然。
“暗器呢?”程冉冉瞬间就来了兴趣,开始各种问起来。
墨璃再点点头。
程冉冉再愕然。
墨璃奇怪的看着程冉冉,找来一根树枝,写。
怎么。
“没,我没见过会轻功的,觉得好厉害。”程冉冉诚实的说。
墨璃:……
忘了,为什么会。你想学,我教你。
程冉冉倒并不在意这个,她又不闯荡江湖,会不会武功没事。
把注意力重新放到自己手边的猪大肠身上,希望它的味道和自己预想的一般好。
“你把这些弄好的,就是像莲藕一样的猪大肠挂到绳子上,晾起来。”
虽然对猪大肠,墨璃还是有“成见”,可也不上会嫌弃了。
他直接就过去拿起来猪大肠,跳一下,跳一下的,把所有猪大肠都挂了起来。
“终于弄完了~”
程冉冉弄好最后一根,看着挂了半个院子的猪大肠,长出了一口气,外边已经接近黄昏。
一般这个时候,古代人都是不吃晚饭直接睡觉的,但有着现代习惯的程冉冉绝对不可能不吃晚饭,于是这时候她就去生火做饭去了。
墨璃和程冉冉生活的久了,也习惯吃一顿晚饭,就跟着来厨房帮点忙。
“墨璃?”程冉冉看着蹲在锅台前边的墨璃奇怪的问:“你在做什么?”
墨璃扬起头看了一眼程冉冉,然后在地上写。
火机,坏。
程冉冉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给他解释这是火机没油了,只好换一种说法。
“这个是用一次的,你看,”程冉冉从袖子里掏出来另一个火机,“这里边有像水一样的东西,要是这个东西没有了,火机就不能用了。”
墨璃似懂非懂的接过来,一按,果然那个新的火机就又着火了,墨璃在这边轻易的点着了火,添了几根柴火就坐在锅台面前看着烧火。
“墨璃,你喜欢吃什么啊?”
里面传出来程冉冉的声音,还有切菜声。
墨璃面无表情的思考了一会,走进厨房蘸了水在案板上写。
凤凰玉米羹,水晶豆腐,红梅珠香金丝酥雀
看的程冉冉只觉眼晕,连忙摆摆手,“这是什么菜名?”
墨璃摇摇头,写。
忘了,记得好吃。
程冉冉尴尬的笑道,“那个……我不会做。”
墨璃摇摇头,写。
没事。
程冉冉看着墨璃写在案板上的字,忽然想到一件事,墨璃整天这么写挺麻烦还写的不能随时随地,要不要教他用一下后世的笔?
正文 029章:美男都是为她梁玉打造的!
029章:美男都是为她梁玉打造的!
教墨璃用软笔写字的想法在程冉冉心中生根发芽以后,她一直惦念着。
饭后,趁着外面天色还有光亮,程冉冉将墨璃喊了出来。
“这个是笔,和毛笔一样的功能,但是不用墨水。”
程冉冉将软笔和一本小小的白色便签本放在桌子上。
便签本大概只有墨璃的手掌大,可以轻易的放进袖子里。
“这个是纸,把字写在这上边。”
墨璃接过程冉冉手里的笔,和他见过的毛笔不一样,但都是细细的杆儿,拿着那支笔在白色的纸上画时,果然可以画出痕迹来。
但痕迹都是一般粗细,墨璃拿着那只黑色签字笔在手中摆弄了两遍,就能熟悉的拿着笔写出来字,并且写字速度还挺快。
很好用。
墨璃在纸上写道,他又写了一句:这纸的质量很好。
看向程冉冉的眼神,也满是深意。
对此程冉冉粗心的并没有在意,她以为墨璃只是“单纯”的纸好用,于是开心的和他说。
“这两样东西可以放在你的袖子里,你什么时候想写字,想和我沟通,随时能拿出来写字。”
看着墨璃拿着软笔在纸上运用自如的模样,程冉冉不由自主的感叹。
“你能适应软笔写字,让我很意外,而且你写的字还挺俊秀的。”
她小时候学会握笔写字也是一件挺久的过程,软笔更甚,写出来的字,总是和挤在一起的小蝌蚪似的。
看着他这么快适应软笔,写的字又好看,程冉冉猜测墨璃之前应该是一个经常写字的人。
古代会写字的人,通常是寒门学子或者非富即贵。
墨璃,会是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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