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她眉开眼舒,肌肤一番阴阳调和之外,更显得剔透如雪,再加上端瑞对她出手大方,一番穿金戴银、绫罗绸缎的打扮,让她更显得美不胜收,平白增加了她无限的自信。
不过,男人的本色就是喜好偷腥的猫,夜珍珠断不可能给端瑞这么好的接近夜萤的机会。
何况,夜萤似乎对瑞公子也所有心动,看她进来以后一副不自在的样子,低眉顺眼,不敢直视,肯定是心内有鬼。
夜珍珠的话,打消了柴氏让端瑞借助老二家的想法,她讪讪一笑道:
“那如何是好?”
“这样吧,这里到三清镇也不远,我在三清镇上已经购置了宅子,大不了经常往返就是了。”
端瑞一听村里置产不便,如果再起新宅也不知道等到猴年马月,想想就算了,还是往返为宜。
“嗯,这样也好。如果要到村里盖房了,得多花几百两银子。”
夜大郎平素做点小生意,还是有点经济头脑的。
还有几句话他没说出口,那就是反正只要怀上孩子,珍珠就可以正式过门,大不了就是一个月两个月麻烦的事,何必浪费那么多钱呢?
可是柴氏想的就不一样了,瑞公子是京城里的富贵公子,以后娶了珍珠,那早晚也是要回京城的。
如果瑞公子在柳村盖了房子,没有人住的话,早晚还不是自家的?
一想到夜萤家那气派的新宅,柴氏便心头一股火“腾”地烧将了起来,她笑吟吟地道:
“贤婿啊,其实来回奔波也挺辛苦的,要是在柳村也盖一幢新宅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你看咱们柳村虽然是个小村子,但是山水景色怡人,不若在这里盖幢新宅,若是日后去了京城回来也有个落脚的地方不是?”
端瑞也是人精,岂不知道柴氏的想法?
夜珍珠一向是她娘贴心的小棉袄,此时听到她娘这么说,眼睛一翻就知道她娘在想什么。
不过,一想起夜萤在村头那幢气派的宅子,她也觉得,若是瑞公子能在这里盖一幢大宅,把夜萤家比下去,那是无比惬意之事,看那小蹄子还得意。
于是夜珍珠嘴唇鑫动了下,到底还是没出声。
只是对他来说,花几百两银子就能哄小娘子高兴的事,比起随便赏赐一个妃子珠宝银两的花费都俭省许多,于是眼珠子一转,便一脸不在意地道:
“这个也行,至于具体事宜,便劳烦岳丈、岳母大人了。”
这意思也就是说让夜大郎帮他全权处置起新宅的事了?
夜大郎一听,不由地激动莫名,先别说让他主持这件事能从中多少捞些好处,就是光是盖这幢新宅,就可以让他在乡亲们面前长足了脸。
“好,这个没问题,全包在我身上了。”
夜大郎一口应允下来,兴奋莫名。
在农村,盖房子可是一件重大的事,有能力的人一辈子也大抵只能盖一次房子,更别提说那些没本事只能住在祖家破房里的村民了。
“另外,这房子地契可直接写上岳丈大人的名字,反正我也不会长住于此。”
端瑞是皇子,自不会小家子气,就这么一幢乡下的房子,不论盖得多富丽堂皇,千儿八百两银子的事,他还不至于这么小气,苦心巴咧地要扒到自已名下。就当送给自家小女人的聘礼吧。
这话端瑞还说不出口来,毕竟皇族有皇族的尊严。
这简直是喜从天降,柴氏和夜大郎高兴得直哆索,一时半会都说不出话来。
柴氏暗暗感叹还好自已厚着脸皮,若是脸皮不厚的话,哪有这样的好事?自已真是夜家居功至伟的功臣,一句话,白得了一幢宅子。
夜珍珠也没有想到瑞公子如此慷慨大方,其实,从瑞公子的言语中她也能察觉得到,自已肯定不是瑞公子唯一的良人,在京城里,他似乎早就成亲了。自已嫁到他家,至多也只是个做小的。
但是在柳村里出了那么多事,自已把夜萤他们坑在蝙蝠洞里,虽然没死成,但是若不是正好遇上瑞公子这样的靠山,夜萤肯定要找自已秋后算账。
所以,夜珍珠早就破罐破摔,只要能离开柳村,做大做小她还真无所谓,只要瑞公子对自已好就成。
第五百零四章躲进小楼成一统
没想到瑞公子对她还挺上心的,虽然早早夺了她的身子,但之后并未象往常话本里听说的一般,占了女子的便宜后就翻脸不让人,还主动上门提亲,现在又提出要送父母一幢新宅,夜珍珠觉得瑞公子太给自已长脸了,看向他的眼神,也更是多了一汪柔情。
端瑞此时恍若众星捧月,所有夜家的人都围在他身边,一力讨好,就连夜爷爷和夜奶奶,也亲自为他倒茶,说些乡间俚俗,极力拉拢。
一直围在夜老大家的村民,迅速得知新姑爷给老大家起一幢宅子的爆炸性大事件,一时间,整个村子都马上疯传开了。
于是一段时间里,柴氏和夜大郎出门,收获的都是满满羡慕的目光,大家都夸柴氏和夜大郎有本事,养了一个有出息的女儿,找了一个那么有钱的姑爷。
夜大郎夫妻一扫被近期老二家压得死死的郁闷,风光无俩。
至于夜萤,她倒是什么都没做,在家里收了两个大龄学生安心教学,躲进小楼成一统。
傅太医兴趣数学,端翌对物理、地理感兴趣,于是夜萤在忙着做化妆品的间隙,便绞尽脑汁,把自已所有记得的相关知识都教给这两位大龄学生。
夜萤之所以记得这些相关的知识,自然要感谢她后世几十年如一日的勤奋地啃课本,要感谢高考、感谢考研……
一路走来,有些知识储备一直没有松懈掉。
“夜姑娘,为什么这道一元一次方程我解不出来?”
傅太医在啃着毛笔头,这是他想问题的坏习惯,啃久了,连笔尾都变得染上了他的齿印,斑斑驳驳。
“这样,记得,两边变成等式,要记住我告诉你的口诀……”
在夜萤的指点下,傅太医很快就把题解了出来,他把笔往桌上一扔,大笑道:
“痛快!把题解出来,这比冬天泡个热水澡都舒服。”
傅太医这一扔,毛笔在桌上滚了一下,“啪达”一声,掉到地上,傅太医赶紧捡到起来,一看,已经把笔杆摔裂了,不由地一阵心疼。
“可惜了我的湖笔。”
“嗯,对了,我最近打算试验一种新型的笔,好写又廉价。你们想试试吗?”
夜萤看这二位翻着书,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不由失笑。
“哦?用什么材料做的笔?拿来让我看看。”
傅太医不愧被称为小诸葛,果然对新奇的东西最有兴趣了。
“喏,就是它。”
夜萤拿出一个匣子。
傅太医打开匣子一看,里面满满装的都是鹅毛,不由讶然:
“这不是鹅毛吗?什么笔啊?你说的新型的笔,就是鹅毛制的?”
“是。”夜萤欣然点头道,一点也不理会傅太医和端翌的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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