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年代,象夜萤这样容貌和运动才能兼具的女子,可是很罕见的,几乎是绝迹的,因此这样结合自然的美,也格外让人震撼。
端翌带着欣赏自家小女人优美流畅的爬山举动的心情,不知不觉,竟然很快攀爬至冰大坂顶部。
端翌甚至还遗憾地想,原来这个冰大坂直线距离这么短,没能让他多欣赏一会自家小女人爬山时的优美姿态。
夜萤哪里晓得端翌看她做什么都觉得无限美好呢?她伸出手,被端翌拉上冰大坂顶部后,嘴里呵出白白的热汽,笑道:
“其实这冰大坂也不高,只是如果没有金月前辈的妙招,的确能难倒人。”
“嗯,让他们把绳子隐在雪里,下次再上来就方便了。”
端翌自有主意。
“走吧,依着地图,再往上走两公里左右,就应该能看到出产钻石的洞口了。”
夜萤拿着金月画的地图,对比了一下地形对端翌道。
端翌嘴角微微向上一扬,颔首之后,便打头在前边开路。
“其实我看只要克服了冰大坂,这个月份上来才是最佳的,如果七八月到这上面来,遇到夏天的雷暴雨就不妙了,一方面有雷电的威胁,一方还有暴雨造成泥石流的危险。”
夜萤分析道。
“所言甚是。”
端翌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夜萤边走,边观察着地形。
好吧,好歹人家为了应试也学过几年地理,对地质地貌还是有点研究的。
端翌看着自家小女人边走边察看地图,不时又嘀咕几句什么,一脸深思和研究的模样,似乎深谙此道似的,不由地上前,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
“看出什么端倪了?”
“金月前辈说,她的祖辈曾经一代一代流传下来,这处雪山传说会发怒,山神震怒时,天摇地动,喷出愤怒的火光,山神震怒之后,满地都是火红的石头,然后天上又下起蒲扇大的雪花。我想,其实这描述的就是火山喷发的情形。
这里之所以会有钻石,实是因为火山的喷发和地壳的移动,把岩层深处的钻石排挤了出来。我在想,如果真能在地面找到钻石,也就能验证我的想法。
不过也差不多了,看这里的地形地貌,极似火山喷发后的地质地貌,因此,估计真的能找到钻石。”
“呃,你还真是博学多才。又是从古书上看到的?”
端翌情不自禁地道,一脸沉迷于夜萤学识的表情,俨然迷弟状。
“没错,就是古书上学的。”
夜萤呵呵一笑,把话题带过,这时,她的脚下突然一顿,停止了前进。
端翌看到她蹲下身子,赶紧上前问道:
“怎么了?崴到脚了?”
“不是,老公,你看我踢到了什么?”
夜萤惊喜地道……
第八百六十章钻石恒永久
端翌并没有注意到夜萤说“踢到了什么”,而是更关注夜萤脱口而出的“老公”这一称呼。
“老婆,你踢到了什么?”
端翌满面笑容地道。
这一笑,简直是冬日里的暖阳一般,夜萤抬眸正好看到,顿时觉得被暖得不要不要的,雪山上的冰寒入骨,也登时消减了几分。
夜萤的心一颤,也发现端翌的聚焦点并不在她手里捡拾起来的东西,反而双眸深情地望着她,瞳仁里,只有她一个小人。
在端翌眼里,天地万物,此时怕都退隐消失了吧?他的眼里只有夜萤一个人。
对妻子产生崇拜之感,这对端翌来说,真是一种新鲜的体验。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男人对女人,除了给予爱怜呵护之外,竟然还能献上崇拜之情。
这种崇拜,源于对夜萤的学识和能力,源于她与众不同的美……
这种新鲜的情感体验极富冲击力,对于端翌来说,他恨不得能把眼前的夜萤揽入怀中,尽情表现自已的爱意。
端翌从来不是一个拘泥于世俗的人,他想做就做了,于是下一秒,夜萤便发现,她被端翌揽进了怀里,不容她拒绝之时,端翌那带着体温的话语便传到了她的耳边:
“老婆,和我说说,你踢到了什么好东西?”
声音亲昵而又缠绵,听得夜萤手一颤,差点把手里的东西扔了出去。
这该死的能让人耳朵怀孕的男低音,一旦煽起情来,简直就是低音炮加持,光听声音,就让夜萤迷得不要不要的。
“呃,那个,我……”夜萤一时心浮气短,脑子已经不在这个频道上了,好一会回过神来,不由地羞恼自已的失态,定了定神,道,“喏,我怀疑就是钻石。”
哼,看来她是被这个男人吃定一辈子了。好郁闷啊!
“咦,没错,看着还真是。”
端翌见是正事,也收起他风流倜傥的魅惑样,一脸正色地接过夜萤手里的石头,仔细察看起来。
然后,他还从囊袋里掏出之前夜萤带的那块光明石,和现在这块对比起来。
夜萤其实心里已经基本确定这就是钻石了,但是自然还要让端翌欣赏鉴定一番,不如此,好似不足以表达她喜悦的心情。
“嗯,果然是,成色、形状都对得上。看来,老婆想要在这里找到钻石矿的心愿达成啦!”
端翌抬眸,幽深如潭水的眼眸里有一抹火花,不是因为看到钻石,而是因为看到夜萤脸上的喜色。
“呵呵,太好了,这块钻石就送给那个行脚僧吧,感谢他给我们指明了这个方向。”
夜萤指着端翌手里的钻石道。
“不要,不给他,这块是你自已找到的幸运石,必须送给我。”
端翌毫不客气地把这块钻石收入囊中,一脸“它是我的了”的得意样子。
夜萤也是服了,摇了摇头,忍住没说:幼稚!
看端翌现在这副模样,夜萤还真是难以想象他竟是名动江湖两道的带头大哥。
两人和身后的黑衣人又继续往前走了一段,结果,这一回端翌自已也在雪丛下面发现了一块亮晶晶的钻石,而且份量也不小,有鸽子蛋那般大,对着阳光一看,毫无杂质,晶莹剔透,品相一流。
这么漂亮硕大的优质钻石,若是放到后世,夜萤随便捡到一块就发了,至少也价值几千万元,但是在这里,却象被人遗弃的垃圾一样,随便摆放在山上,以最原始的状态,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因为已经有过之前的惊喜,所以这回夜萤没有惊叫,而是喜孜孜地端翌捡到的钻石放入自已的囊袋里,道:
“这块是我的了,我想想,打磨成什么首饰的好?项链?太浪费了,要切割开来,对了,打磨成王冠,戴在头上,煜煜生辉,肯定特别好看。”
跟在身后的黑衣人谨慎地互相看了一眼,又看了看四周,猛地想起这是在雪山顶上,应该不会有偷听的可疑人物,他们这才把提起的心放下。
王妃说得太骇人了,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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