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灵灵地灵灵悄_然花开【完结+番外】(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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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出这个办法,夏花面上就复杂了:“我居然没想到还有这么一个办法。”
夏知秋笑着摇头:“也不一定能找到,毕竟,早些年的时候,人口是有些混乱的……”到处有回乡的,或者是考上大学的,人口大普查好像是八二年时候一次,九零年的时候一次,这期间要是有什么改变,纸质档案好像是有些不太保险。
“咱们先去问问,万一能找到,不就是不用费劲儿了吗?”夏花说道,于是两个人分开行动,何家明就是个鬼,他白天也不好出动,就只能在宾馆等着了。
找了两天,几乎问遍了周边的派出所,她们最后还是失望了,因为没找到。
“这人怎么这么难找啊,就好像忽然人间蒸发了一样,对了,何家明,你有没有什么特别……”夏知秋一边吃午饭一边问道:“不共戴天的生死之仇的仇人?”
何家明眨眨眼,夏知秋继续说道:“他不能找你报仇,所以就找你的妻儿下手。”
何家明犹豫了一下:“不可能吧,我和王艳红都离婚了,那种不共戴天的仇人,不该是来找我的吗?”
夏知秋叹口气:“这单生意可能要黄了。”人都找不着,她们去哪儿弄血液去?
“不黄,就算是没找到,该给的报酬我还是要给的。”何家明声音低沉的说道:“你们娘儿俩这样辛苦的跑来跑去的,我又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该给的必须要给。”
“再说了,没做成,不是你们不出力,是你们也没办法,不怪你们。”何家明叹口气,神色十分落寞:“也可能是我和宝宝父子缘分不够,等我回地府了,我就求求鬼差大人,让我在奈何桥边上等等,说不定我还能等等宝宝。”
万一宝宝早死了呢?这句话到夏知秋嘴边,又被她给咽回去了。何家明已经找了十几年了,若是宝宝早已经死了,估计他是要崩溃的吧?
拐卖孩子的人贩子都该处以死刑,夏知秋在心里比划了个手枪,又叹口气,这种事情还真是不好解决。
“明天要是还找不到,咱们就去王艳红的老家看看,只要她父母的坟还在,或者她的堂兄弟姐妹还在,那就好找了,不过是要多绕几个弯儿。”原先夏花是觉得麻烦才不用这个办法的,可现在看来,干找也是挺麻烦的,还不如用这个办法呢。
然而何家明只记得王艳红的老家是在一个叫桃花村的地方,哪个省份哪个市区他就不太清楚了。
两人一鬼商量了半天,暂时没个可行性方案,索性就先睡觉了,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睡醒了就有办法了呢?
第二天一早,按照划分好的区域,夏知秋抱着夏小九出发了。大冬天的,她不太喜欢戴手套,就将夏小九抱在怀里,暖烘烘的肚子正好将她手给压着,可舒服了。
走到一个商场门口,夏小九忽然呜呜了两声,伸着爪子推夏知秋的脸,往商场那边示意。夏知秋眨眨眼:“小九想要什么?想买东西吗?不过,现在可不行,咱们还有别的重要任务呢。”
平常夏小九好哄的很,但今儿就是呜呜着往商场那边推夏知秋的脸。这么毛茸茸一个小狐狸,用黑珍珠一样的眼睛盯着你,带着期盼和讨好,夏知秋也只撑了三分钟就缴械投降了:“好好好,咱们进去看看,不过说好了,就半个小时啊。”
她知道夏小九聪明,索性就顺着它爪子的力量走,走到一个珠宝柜台才停住,夏小九冲着夏知秋呜呜了两声,收回爪子。
“小姐要买首饰吗?”柜台里有个女人走过来笑着问道,看了看夏知秋怀里的小狐狸:“这是狐狸犬吗?看着可真漂亮。”
夏知秋抬头,眼神从那女人胸前扫过,然后就顿住了,那名牌上写着三个字——王艳红。
夏知秋心情很是激动,细细打量了一下,看着三十多岁,眉眼清秀,身高……大约一米六多。
难不成,真是她们要找的王艳红?那可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嗯,过年嘛,想给我妈买个镯子,你多大岁数了?看和我妈差的多不多,不多的话就参考一下你的眼光。”夏知秋笑着说道,倚在柜台边不动声色的问道:“听你口音,不像是H市本地人吧?”
“能听出来?我都在H市生活了几十年了,没想到口音还是能被听出来。”王艳红诧异的说道,夏知秋笑眯眯的:“我有个同学好像和你是老乡,说话口音有点儿像。”
“哦,这样啊,我今年三十五了。”王艳红笑着说道,夏知秋她们要找的王艳红,二十岁生了宝宝,宝宝三岁丢了,何家明找了十二年,加起来,那个王艳红,也正好是三十五岁。
“那我妈比你大一岁,眼光应该差不多,你平时喜欢什么样的镯子?对了,这个镯子,不分胖瘦的吧?你带上我看看,我妈好像个子比你高点儿,带这个粗点儿的才好看吧?你多高啊?”
夏知秋随手指了一个问道,王艳红一边拿出来,一边说道:“这个得看气质的,若是你妈妈喜欢文雅点儿的,这个就正好,我一米六多,不算矮。其实这个看高低没什么大意义,不如看胖瘦,你妈妈胖吗?”
夏知秋抿唇笑,已经有了五成把握了。现下,该叫何家明来亲眼见见了。
第44章
夏知秋说是要问问妈妈的意见,就先给夏花打了电话:“妈妈来的时候记得带上何叔叔,何叔叔不是也打算给何阿姨买镯子吗?咱们买的多了说不定有折扣,快些啊。”
那边夏花闻弦知意,不到一个小时,就带着何家明一起过来了。何家明是鬼魂,外人自是看不见的,夏花一边打量王艳红,一边笑道:“你何叔叔没空,他们夫妻的事情,他们自己解决就行了,咱们别瞎掺和,你看中的是这个?”
夏知秋点点头,示意夏花伸手,拿着桌子往她手腕上比划了一下:“我看还挺合适的,要不然就这个吧?”
飘在半空中的何家明已经开始乱飞了:“是她,就是她,虽然和以前有点儿不一样了,但基本的相貌还是有的,就是她,你们现在就问她要一点血。”
“说起来,我看你有些眼熟。”夏花不搭理他,只笑吟吟的看王艳红:“你以前是不是在B市生活过?”
王艳红愣了一下,摇头笑道:“没有,我原先是下乡知青,后来考上了大学,就直接来了这边生活,并没有去过B市。”
夏花有些诧异,和夏知秋对视了一眼,但随即想到王艳红和何家明也算是离婚了的,这年头,离过婚的女人名声上是不怎么好听的,哪怕过错方是男人,被议论被贬低的,也还是女人。
也不是就这会儿世道不公了,哪怕再过十年二十年,有些地方,还是改不了这个想法。甚至,有更严重的案件发生的时候,比如,强奸,有些人渣还要说,谁让你们女孩子穿那么少出门的,这不就是想勾引人吗?
贱种时时有,哪个年代都这样。
所以,王艳红既然是已经离开了B市,不承认自己有过一段婚姻也是正常的。
“那大约是我看错了。”夏花笑着说道,同为女人,尤其是她自己一个人将闺女抚养大的女人,夏花是很理解王艳红的心思的,笑着说道:“其实不瞒大妹子说,我们是从B市过来探亲的,可是,这今年H市发展的太快了,我们娘儿俩找了几天都没找到正确的地址,现下还在宾馆住着呢,看见个眼熟的就想问两句,您别介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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