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个时候大家还是很质朴的,没有被后来的物欲横流影响。大家知道林美美是农村来的,也没有表现出歧视。不过林美美并不知道,这是不是跟她身上穿的的确良衣服有关。
一旦上学,时间就变得像拉了进度条一样。林美美每天跟着李明丽上下学,回家了偶尔会跟保姆一起忙一忙家务。却不会跟上辈子一样,什么事情都抢着做。这样的行为反而让刘慧荣很满意——她的目的是养个大方得体的媳妇儿,并不是多一个免费的保姆。
于是林美美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的进入了学习的状态。并且半个学期过后,直接冲进了年级前十。
与此同时,她的外貌也有了大变样。
因为离得近,李家的人反而没有发现,林美美越来越白的皮肤,越发红润的脸色,日益有型的身材。然而外人的眼光确实遮不住的。
比如说,林美美所在学校的那些青春期荷尔蒙爆棚的小男生们;又比如说,林美美每天都要去完成打篮球的即时任务的街头篮球场,那些走过路过的行人们;还比如说,趁着节日来李家玩的,李明毅的发小。
那是春节前的一天,这帮长大后各有各事的发小们,一年也难得聚到一次,于是在回到家乡后,习惯性的来找春节放假的李明毅。进门之前,一群人还在热热闹闹的想着要怎么跟哥们拳脚沟通呢,等一开门,就看到一张明媚娇艳的小脸,微笑着看着他们:
“你们好,请问找谁?”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映衬着冬日暖暖的阳光,仿佛要把人的心都给融化,显得那么耀眼。
☆、第168章艳福
第168章 艳福
李明毅大部分的朋友并不知道他已经有媳妇儿的事儿。
而剩下的小部分,则以为这些日子频繁去他们驻地的那个姑娘才是他媳妇儿。
林美美要读书,要学厨艺,要照顾家里,还要花时间跟李家姐弟好好相处,当然没什么时间(也并不十分想)去李明毅的驻地献爱心。孙巧兰就不同了。她带着所有的积蓄,从家里出来,熟门熟路的找到了租房子的地方,也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此时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管束她了。
李明毅因为私心,在孙巧兰带着一车的物资去驻地看他的时候,默认了兄弟们“嫂子”的称呼,还让她住到了自己的屋里。
这些事情,李家人和林美美都不知道。尤其是林美美,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她早就不想管那对犬男女的事情了。
然而时下的审美,还不比几年后,此时大众的想法比较一致:女人还是应该更居家,比起孙巧兰那样的明艳照人,还是林美美这一款更加适合做媳妇儿。
别的不说,林美美这身打扮,带着几分温柔,又不会让人感觉随便。问明了身份,她退开几步,让人进来。保姆已经走过来拿出了拖鞋,林美美招呼他们坐下,自己到楼上去叫李家姐弟下来。
李明丽早就听到了楼下的动静,一看林美美上来喊就丢开了寒假作业。李明隽正在房间里玩红白机呢,打完了手上这局才慢悠悠的飘了下来。脸上一对熊猫眼。
“你这小子!熬夜了吧?”
显然几个人跟李家都很熟,其中一个穿着喇叭裤一看就很追求时髦的家伙毫不客气的上前揉躏李明隽的头发。
“看片?”
旁边一个留着长发的挤眉弄眼。
这些人的装扮基本上就等于几年后的满头彩毛,不过林美美的心理素质一向很好很强大, 淡定的给他们端了果汁,又招呼他们吃水果。
李明丽坐在旁边的独个沙发上,像众星捧月的小公主。林美美不太想跟他们深交,所以躲到厨房去看烤好的饼干。没过一会儿,李明毅终于回来了。
于是一群人开始打趣他。
“好你个老三啊,家里了藏着这么个漂亮媳妇儿,竟然不让哥几个知道!”
“说,你该不该罚!”
“就是,必须让他请我们喝酒!走走走走!”
“对对对,赶紧的,哥几个出去正好赶上午饭!”说话的这个十分豪气,“弟妹,一起呀?”
林美美看着李明毅发黑的脸色,很明显的顿了顿,然后笑着说:“我就不去了,还得做作业。哥哥们好好玩。”
“别这样啊,嫂子!”李明丽哀嚎一声,“你不去的话,我们也去不了了!”
林美美无奈的看着她:“你还想去啊?妈出门的时候下了任务,让你今天把寒假作业写完。你去了,谁写作业呢?”
“那……”她环顾四周,睁眼说瞎话,“明隽也想去来着!对吧!快说你想去!”
李明隽翻着白眼看她。
李明丽噘着嘴,一副不高兴的表情。
“好啦好啦,你跟他们出去玩吧,要是咱妈问到了,我给你打掩护!”林美美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李明丽也不介意了,眉开眼笑,“不过你得答应我,明天必须把作业做完,要不然没下次了。”
“是!”李明丽行了个军礼,“保证完成任务!”
屋子里的人都乐了,看着这对姑嫂的样子笑得不行。
“明隽,你昨晚又熬夜了?快去睡会儿!”林美美走过来,把李明隽往楼上推,“游戏机在那里又不会跑。哪用这样废寝忘食的。”
或许真是困得不行,李明隽打着哈欠,老老实实的回了楼上。林美美转过头,不好意思的对李明毅的兄弟们说:“你们难得来一趟,还是跟李大哥出去玩吧。”
“没事没事,三嫂你忙你的。”
林美美看了李明毅一眼:“李大哥,你……要不要去换身衣服?”
李明毅抿着薄薄的下唇,点了点头。林美美便转身去了他房间。他不在的时候,她常常出入他的房间,虽然从来不在那床上睡觉,不过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她恐怕比李明毅自己还熟。
把李明毅需要换的衣服找出来放在床上,她就走了出去,正好和进房间的李明毅擦身而过。
一群人站在客厅,热热闹闹的商量着去哪里。一会儿嫌这个环境不好,一会儿嫌那个地方太便宜,总而言之一句话,必须得让李明毅这个长期不跟组织在一起的人出出血!
不多一会儿,李明毅换了一身衣服出来。灰色衬衫、黑色西装裤、配上蓝色的毛衣和黑色的羽绒服,整个人看上去又精神又暖和。众人见了又是一阵起哄:
“哇塞,哥,你这一身好帅啊!”这是李明丽的声音,“简直就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一样!”
“你小子,看不出来,这衣服一换就人模狗样的了。”
“有媳妇儿的人就是不一样哈!”
“你这衣服……那儿买的啊!”
一行人说说闹闹,跟林美美打了招呼,从李家鱼贯而出。
林美美站在门口呆望着他们扬长而去的车半晌,直到身体感觉到冷了才回到屋里。她去李明隽的房间看了下,确定对方已经躺回了床上,便也回房换了一身运动服。然后捡起床边的篮球,出门打球去。
52书库推荐浏览: 永恒的猪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