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福妻:陛下别宠我_水临然【完结+番外】(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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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连村长在面对他的时候,都自然而然的低了一头,说话也十分的客气。

  程清函却有着该有的谦卑,点头对一直躺在藤椅上的村长道谢,之后就喊了庄千落拿锣跟自己出门。

  程清函想要召集村子里的所有壮丁,那就必须敲着锣转遍全村。

  因为这里不是北坡村,村民们没有听锣就集合的习惯,之所以敲锣是因为这东西声音比肉嗓子大,喊人也方便一些。

  这对于庄千落来说,原本是一个转机。

  如果千城覆在村子里,听到那么大声音,一定也会出来看一看。

  即便只是在暗处瞄上一眼,在看到她也跟在程清函身边的时候,也应该会想办法问一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明白这一点,庄千落跟随程清函打锣,那就要多卖力有多卖力,以至于就连程清函都有些感动,庄千落到底还是个心善的。

  谁知道,把所有人都召集全了,已经出了桃园村去往血迹处,庄千落都没发现有任何一点暗号,更是没见到千城覆的影子。

  庄千落这颗心啊!

  几乎已经吓得跳到嗓子眼。

  可是转眼间二里地就走到了,来到那处有血迹的地方,她也只好硬着头皮演戏,指着那块血迹,对程清函和众人说道:

  “我虽然没读过书,可我在城里呆过,有幸见到过捕快办案,所以也就听说过,人流下来的血,砸在地上应该是四散开来的,绝对不会像这块土地一样,只有一个圆圆的血点子。”

  程清函闻言蹙眉,盯着那块血点子看,但是任凭他想破头,那些写着圣人言的书本里,也没说过有关人血掉在地上的形状啊!

  正在他愁眉不展的时候,一个粗犷的汉子,挤过明为寻人实际是为了看热闹,已经将这个证据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人,说道:“庄姑娘说得有道理啊!我虽然没见过人血滴在地上什么样,但我打了一辈子猎,动物血溅当场的场面却见多了。说到我的打猎技术啊!别说桃园村,就是方圆百里……”

  粗犷猎户还想要继续吹嘘自己的打猎技术,程清函却听的着急了,这会儿也顾不得什么诗书礼仪,打断他的话,请求道:“马叔,既然您老见多识广,那能不能麻烦你给我们坚定一下,看看这到底是不是人血?”

  程清函虽然着急,却也是个聪明人。

  虽然好几个证人都说,他们看到千城覆和程清风打架,却没有一个人是真正见过,千城覆在这里杀了程清风的。

  唯一的证据,就是这滩血迹。

  如果现在有人证明,这滩血迹不是人血,那么不就是可以间接的证明,千城覆没有杀程清风,程清风还活着吗?

  马叔闻言闭上嘴巴,用力的点点头,之后就蹲在地上开始仔细辨别。

  期间又是拿到眼前看,又是放到鼻端细细闻,最后还用手指搓了搓,那副认真的模样,倒是没有一点被人打断吹嘘的脾气,反倒是极其认真负责的。

  末了,他将手里混着血的土撒掉,粗犷的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大声道:“这哪里是人血?就tm连野兽的血都不是,而是家鸡血!”

  “家鸡血?不能吧!村子里有几户人家有鸡的?就更别说,跑到这么老远来杀鸡了!老马,你是不是眼睛花了?还是明明不懂装懂,在糊弄我们啊?”一听这答案,人群里立马响起反对声。

  这人说完,大家立刻哄笑起来,皆是点头说有理,看着马叔的眼神也就变成了嘲笑。

  马叔闻言气得瞪圆了眼睛,阔着嗓门吼道:“谁不懂装懂啦?你们一个个穷的没吃过鸡肉,难不成还没见过人杀鸡?我告诉你们,别说杀鸡,就算是山里的狼,我老马都猎杀过,谁说我没见识?谁说我眼花了?”

  这话虽然有些伤人,却也是事实。

  马叔十四岁上山打猎,到现在已经三十年,猎得的猎物可以养活一家七口人,谁敢说他没能耐?

  刚才的话,也不过是大伙不敢相信的托词罢了!

  程清函自然是相信马叔的,可是这地方莫名其妙的出来鸡血,让人怎么能相信?

  他挠了挠额角,小心翼翼的追问:“马叔,不是侄儿不相信你的话,实在是侄儿弄不明白,这家鸡血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马叔原本就想卖弄一下自己的本事,现在听到程清函问了,自然会如实相告: “虽然我不知道,是谁为了什么目的,在这里撒鸡血的。可是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这滩血迹是家鸡血无异!因为,只有家鸡的血液才会这样腥,两天都没散尽,这和家鸡平日吃的食物有关系。”

  “另外,还有这血液侵染土地,很鲜艳的颜色为证。以及抓土凝结的程度来看,必定是家鸡无异。我拿我三十年的狩猎经验打包票,绝对不可能有错!”

  程清函听罢立刻摇摇手,诚恳的道:“马叔你言重了!侄儿从来没有不相信你的意思。既然您老肯定是家鸡,那就必然是。”

  第253章 搜查附近3

  既然是有人故意把这滩鸡血撒在,别人看到千城覆和程清风打架的地方,那必然是处心积虑让人误会。

  这会儿千城覆的嫌疑,算是洗脱了一半。

  庄千落终于在绝望中看到一丝转机,赶紧一指旁边她一直保护着的,害怕人读踩坏的脚印,大声说道:“这就是我看到的证据!这些脚印,深浅不一,大小差距更是离谱,目标还是东山。最重要的是,这些脚印里,明显还带着家鸡血!”

  听到她的话,程清函和众人又都朝她指的地方看去。

  果然,在距离血迹不到十米的远处,看到庄千落说的脚印。

  那些脚印,自然是庄千落刚才制造出来的,所用的血迹,也是这滩血迹里弄出来的,以假乱真的程度可见一斑。

  好在即便有血迹,走不远的路,自然也就没了。

  所以庄千落作假不需要太多的血,这边的血迹也就没人在意,而是被她顺利的糊弄过去。

  马叔刚刚被程清函肯定,这会儿找人比谁都积极,在听到这句话之后,立马自作主张分配起来:“嗯!这些血迹,可不都是家鸡血吗?看来,是有心人栽赃千城覆,想要趁机带走程清风。清函侄儿啊!反正咱们人多,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分几批进山去找吧!你带十几个人去那边,我带十几个人去这边找,其他的人就跟着庄千落去那里吧!”

  马叔一个人说得热闹,程清函却是敛眉深思着。

  庄千落是真的害怕死了,程清函会先命令人搜这里,搜肠刮肚正想着,如何才能阻止程清函带人搜查的时候,他那边就已经有了决定。

  “马叔,侄儿觉得,还是先从这里开始搜吧!毕竟,这里才是五弟失踪的第一现场。”真是怕什么来什么,程清函居然立马就说到这里。

  庄千落面无血色的看着众人同意,然后就只分成了两批,去掉官道和村里方向,一队向有程清昕的地方搜,一队向反方向搜去了。

  事到如今,庄千落也只好硬着头皮,跟着队伍向有程清昕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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