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福妻》作者:云峰
这是一个心机腹黑穿越女和冷心冷面暴力王甜蜜互宠,联手虐渣的故事。
穿越成了乞丐肿么破?
萧姝说,你看我就知道了!
打猎赚钱买房置地做生意,小日子照样可以过得红红火火。
可等生意做大了,问题也来了。原以为死了多年的爹竟然没死,不但没死,她爹还是当代版的“陈世美”!她娘之死另有原因!她成为乞丐都是被人害的!
萧姝怒,占人身体,替人伸冤,这个“陈世美”,她收了!
清点一下手中的势力,萧姝目瞪口呆,望着眼前俊美似天神的一张脸,磕巴,“你不是江湖人吗?怎么变成将军了?!”
万俟景淳勾唇,“只要卿卿高兴,变成王也行。”
然后萧姝发现,他真的变成王了……
经年以后,萧姝摸着下巴回忆,难道她的好运,是从在乱葬岗捡个死人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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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极品美男
秋夜寒凉,冷白的月光洒落在乱葬岗上,枝影摇动,冷冷戚戚的,带着几分萧索。
偶尔一两声虫鸣声响起,更加显得这里阴寒孤寂。
“嘶——好痛!”
痛呼声响起,原本趴在地上僵直了的尸体猛然动了一下。
萧姝觉得自己全身仿佛被车轮子碾过了一遍似得,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痛。
鼻端萦绕着一股腐烂的臭肉味,熏的她想吐,脑袋疼的要爆,随着她的清醒,一大股不属于她的记忆潮水一般涌了过来。
被迫接收完原主的记忆,萧姝努力撑起来的半个身子再次跌倒在地上,好想死回去肿么破?!
原主的一生简直不要太简单,从小和寡母相依为命,七岁的时候寡母病死,原主就沦落为小乞丐。
今年原主十岁,连着三天没有吃东西,白天的时候饿得狠了,去偷了人家一个包子,结果被抓住活活打死。
萧姝有气无力的在地上躺了半晌,再次努力爬起来。
死是不能死了,她得想法好好活下去才行。
借着月光看一下周围的情形,皱眉。
周围扔着的有动物的尸体,也有人的尸体。有的尸体时日久了,露出森森白骨,腐烂的碎肉挂在上面,腐臭味飘的到处都是。
很明显,这里是古代的乱葬岗。这种地方必须尽快离开,否则谁知道会感染什么疾病,而她现在的小身板,估计一场风寒就能要了命。
跌跌撞撞的往外爬的时候,脚下踩到一具软绵绵的新鲜尸体,传出一声闷响。
萧姝收回脚,爬过去在尸体上按按。
“唔~”尸体的眉毛似乎动了动,喉咙里发出一道模糊声。
“原来还有一个命大的!”萧姝自言自语一句,看这男子也就十五六的样子,身上脸上糊的到处都是血,这样都没死,命绝对够硬!
萧姝略一犹豫,低头双手扯着男子肩头的衣服往外拉扯。她做不到见死不救,但以她现在的能力,顶多也就是把这个人从乱葬岗弄出来,至于能不能活的下去,就看这个男子的造化了。
如果最终这个男的死了,看在他们是从一个乱葬岗里爬出来的份上,她就大发慈悲挖个坑把他埋了,免了他暴尸荒野。
一直折腾了大半个时辰,萧姝才循着原主的记忆,连拖带拽的把人给弄到一条小溪旁。
“呼——累死了!”
萧姝手软腿软的躺在溪边,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爬过去摸摸男子的劲动脉,手底下还有搏动,这才松口气,精神一放松,浑身的疲劳袭来,迷迷糊糊的睡过去。
一觉到天亮。
再次醒来,萧姝的精神又好了些。趴在溪边喝了一肚子水,又把脸和手洗干净,捧了一捧水去喂自己救的人。
夜晚的时候看不清楚,白天再看,这才发现这男子身上有十几处伤口,两处伤口都在要害。
萧姝嘬一下牙花子,也不知道这人招惹了什么仇家,竟然被伤成这样。
喂完了水,萧姝伸手拍拍男子的脸,“喂,醒醒。”
拍了半天不见反应,在萧姝就要放弃的时候,男子猛的睁开眼,仿佛利刃出鞘一般,寒芒一闪而过。
萧姝被吓一跳,“喂,你那么凶的瞪着我做什么?我告诉你,你可是我从乱葬岗里拉出来的!你再敢瞪我,我就把你再送回乱葬岗!”
万俟景淳看着眼前脏兮兮的小叫花子,眼底的寒芒褪去,嘴巴张张,声音虚弱而嘶哑,“是你救了我?”
“算是吧。”萧姝点头,肚子饿的咕咕叫,丢下万俟景淳,“我把你拉出乱葬岗已经仁至义尽,你要是不想吓到人,一会儿有过来洗菜洗衣服的,你最好挪挪地,别让她们看到你。”
叮嘱完了,萧姝直起腰,沿着原主的记忆往山上的方向走。
她上一世作为职业射击手,飞镖、弓箭、手枪、狙击枪都玩的溜溜的,腕力和准头都不错。她记得山上有野鸡野兔子之类的,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逮住一只。
舔舔唇,伸手按一按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苦笑。她已经很久没有尝过饥饿的感觉了,没想到刚过来就让她赶上了,要是不好好谋划一番,估计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得饿肚子。
生活不易啊!
她现在所在的地方,是石头镇的外边。
据说石头镇以前以出产色彩斑斓、造型奇特的观赏石闻名,后来石头被挖崛的差不多了,这边的几座山也就渐渐荒芜,变成荒山。
萧姝捡了一根挺直的棍子,找了一块粗糙的石头把棍子头磨尖,做成简单的标枪,拎着棍子直接上了山。
一只灰色的兔子撅着短短的尾巴在草丛中跑过,萧姝眼睛一亮,手中的标枪迅速插过去,正中兔子后背,在兔子身上捅了一个窟窿。力道有些小,兔子只是受了伤,还在挣扎着要跑。
有些不满的拉一下嘴角,她现在这具身体太弱了,要是搁在以前,她这一下能把兔子直接钉在地上。
走过去又补上一下,直接拎着死兔子下山。
溪流边,万俟景淳正在包扎伤口。
过了一夜,他身上的伤口早就结痂,被水一泡,皮肉翻开的样子看起来更加恐怖。万俟景淳却像没有感觉一般,把里衣撕成一条条的,包裹在伤口上面。
幸好他身上携带的金疮药没有被搜走,有这些金疮药,他的伤也能好的快一些。
萧姝瞥了他一眼,就收回目光,蹲在溪边处理兔子。她现在手里除了一根自制的标枪外,什么都没有。标枪是木质的,被她磨出尖插兔子已经勉强,要是想用这跟标枪破开兔子的肚腹剥皮却有些困难,而且,她手里没有火石,总不能把兔子处理好了,生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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