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生香_楼笙笙【完结】(216)

阅读记录

  就算在现代社会,宗恪住的蓝湾雅苑也不是普通人可以企及的,虽然里面的家具都不显眼,但是阮沅也知道它们的价格,几年前周芮搞装修,一直是她陪着满家具城的看,她知道那些牌子的分量。

  然而现在,宗恪却住在五百块的出租屋里,没有地板,没有装修,脱了漆的木窗外头就是菜市场,高架桥在另外一头,恰恰与五楼等高,白天市区不让放行的载重货车,凌晨一到就轰隆隆一辆接一辆的开,每次有大型货车通过,卧室的木床板总会跟着震动不停(宗恪开玩笑说这才是正宗的“车震”)。这里没有浴缸,卫生间小得只能一个人站着淋浴,那上面的灯管还时不时出毛病。

  阮沅觉得匪夷所思,宗恪怎么受得了这种环境?

  偏偏,他真就受得了。

  在阮沅看来,宗恪在奢华的环境中活得自在洒脱,在简陋的环境里,他也一样甘之如饴。就好像周围的变化对这个人并无影响,他不受任何外在的牵绊,不在乎外界怎么看,也无意向任何人辩白。对他而言,无论是身着衮服高坐皇位、接受群臣跪拜山呼万岁,还是穿着背心短裤在厨房里炒大蒜炒得挥汗如雨,好像全都是一码事。

  话说回来,宗恪也不是个不会挑剔的人,光是在喝茶一项上,就能把人累死。

  在宫里,上用的茶叶全都是特选,宗恪喝的那种茶,只有皖州珑溪出产,而且只用雨前春茶的第一、二片嫩芽,然后用小帚精心炒制,炭火烘焙,茶叶颜色深青透翠,小巧可爱,叶尾微翘,丽如美玉,因此名唤“碧翅”。这种茶,每年由皖州专管茶叶的督官送进宫来,因为质量太好,数量稀少,所以只有皇帝和太后喝得着。茶叶特殊,烹茶的方式也不同寻常,宗恪的嘴巴刁,对浓淡挑剔过分,茶水比例不对,水烧的时间略微不合适,或者烹具选材不衬他的意思,他尝一小口就能察觉。所以到皇帝身边服侍的人,第一步就得学会烹茶,而且往往练习一个月才能达到技术标准。

  所以这活儿阮沅干不来,她性格大大咧咧,根本拿捏不准,在她看来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茶汤,宗恪却因为她胡乱判断煮水的时间、糟蹋好茶叶,能把她骂到死。

  但是现在,别说烹茶,就连好茶叶都没有。宗恪最近,一直在拿几十块钱一斤的茶叶当饮品,就放在吃完了的水果罐头瓶子里,一早起来洒上一小把,接着冲一大壶开水。和每年只能出三、五斤的“碧翅”比起来,宗恪现在喝的茶叶,就等同于烂树叶了,可是阮沅也没听见宗恪抱怨过一声,更没看见他喝得皱眉。

  这个人,真是奇怪呢,阮沅暗自琢磨,老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可是现在看来,奢或俭对这个人似乎没影响,常人,还真是做不到这一点。

  但是阮沅心里仍旧不安,她总觉得,自己好像给一匹麒麟套上了绳索,把它关进了黑暗的牛棚里。所以阮沅最近也常常考虑,要不要再去打一份工呢?自己多赚一点,宗恪的日子过得也就舒服一点吧?就算没法让他再穿上“暮锦”、再喝上“碧翅”,可是多买两斤牛肉,多买一罐蜂蜜,把宗恪的置衣场所从“沃尔玛”提升到“海澜之家”,这总还是办得到吧?

  阮沅这不安很快就让宗恪发觉了,他便骂她胡思乱想,说,自己现在是她养着呢,本来就吃她的喝她的,还要去计较什么呢?难道海澜之家卖的内裤是棉的,沃尔玛卖的内裤就是塑料的么?他现在过得很舒服,也没有什么不满足,他是个粗人,打仗的时候连烂泥地都睡过。他可不是什么娇嫩的兰花,所以她完全用不着东想西想。

  不过阮沅想来想去,为了不让成天呆在家里的宗恪无聊,她还是用积蓄给宗恪买了台笔记本电脑,又连上了网线。

  反正他也不出去工作,那么,就在家里打打网游好了。

  天渐渐热起来,进入七月了,温度高得让人受不了,这屋子里有空调,但是只有一台老窗机,一开机,巨大的噪音把俩人吓一个跟头

  “靠我还以为坦克车来了”宗恪惊魂未定,他的说话声都被空调声给淹没了。

  空调的噪音没有过度困扰他们,顶多开一会儿关一会儿,房间凉快了就关掉,等热得不行就再打开。然而没多久,他们就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这栋房子太旧了,连电线都是铝的,一旦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就会发热,铝线电阻比铜线大,发热过久会很危险。别家都自己改装了,这家房东太懒太吝啬,居然就这么把房子租出去了,而且之前还没和租客打招呼,等到阮沅被频繁跳闸给弄崩溃了,打电话去抱怨,房东才遗憾地通知他们:“哎呀,空调还是不要开吧,小心把我的屋子给烧着了哦”

  之前阮沅并不知道这些猫腻,现在发现也晚了,她的房租一缴半年,如果年前退租,就等于把剩下的房租白白赠送了。

  阮沅想搬家,但是刚刚攒出来的钱,已经买了笔记本,缴了宽带费用,而且她还给宗恪买了个山寨手机,家里毕竟添了人口,杂七杂八的又是一堆开销。她也才工作没几个月,这些消费把她的积蓄用了个底朝天,再想着搬家租新房子,那就是千难万难的事了。

  宗恪就劝她且忍耐一下,其实天也不是那么热,顶多两个月就熬过去了。而且说真的,空调这个玩意儿,他之前三十多年从来没用过,不也这么活过来了么?

  “反正你们店里有空调,你可以凉快够了再回来。”宗恪说,“晚上这屋子就不热了,高处风大。”

  “我是没问题,你怎么办啊?”阮沅犯愁道,“这屋子西晒,白天得热死,你呆在家里不成烤干了?”

  宗恪哈哈一笑:“你当我傻啊我可以去证券交易所,去银行呆着啊我还抱着一笔记本呢,银行的人还当我是大客户呢那边又凉快又安静,不知道多舒服”

  阮沅被他说得都想吐血了。

  这家伙,怎么就……怎么就一点都不知道上进呢?

  阮沅从来不会当着宗恪的面抱怨这种话,事实上,她也不觉得宗恪真的就“不求上进”,既然说了要养他一辈子,那么阮沅就真的打定主意要这么做。她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万一,宗恪比名导演李安还没出息,在家里宅七八年都找不到工作,那她也一样会毫无怨言的养着他的。

  阮沅感觉得出来,宗恪很依恋她,这是一种渐渐的演变,早先在宫里他也依恋她,甚至还没告白,阮沅就隐约感觉到了这一点,后来俩人在一起了,宗恪对她的依恋也越来越深。

  如今,无论到哪里,俩人都走在一起,手牵着手,只要阮沅有空,哪怕买菜也要一块儿去。每当遇到转弯,身后有车过来,宗恪总会停下,用手臂替阮沅挡着,等车过去了俩人再继续往前走。

  路上,他们总是走得不快,总是有话说。买回菜来,天色欲晚,从厨房窗子看出去,天空是大块的湛蓝宝石,明净透彻却全然不耀眼,西边的太阳徐徐沉落,周围云霞也渐染成琥珀色,屋里,炉子上的蓝火苗耐心的燃着,高压锅突突冒着热气,然后俩人在厨房一块儿择菜,虽然是天天都得做的琐事,但谁都不觉得烦,而且都觉得很开心。

52书库推荐浏览: 楼笙笙